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裁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17-030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裁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9月18日收到公司总裁金友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金友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总裁的职务。金友华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7月4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金友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下属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金友华先生担任总裁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敬意和感谢。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17-031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
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11日以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9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参与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公司总裁金友华先生由于个人原因,不再担任本公司总裁职务。同意聘任艾小明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2017年9月19日至第六届董事会到期之日。
艾小明先生简历:男,1973年12月1日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取得自动化控制及仿真、机械设计双专业学士学位。2006年-2007年在中欧商学院学习施耐德电气EMBA管理课程并获得证书。1997年-2000年,在上海航天控制设备技术研究所任研发工程师。2000年-2012年,在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销售工程师、渠道主管、市场部经理、区域销售经理、战略及业务发展总监、副总裁。2012年-2015年,任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中国区首席执行官。2015年-2017年9月,任杭州佐帕斯工业有限公司亚太区董事总经理。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George Wong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意提名艾小明先生为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章程(修订稿)》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总裁工作细则》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新任总裁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7、决定将议案二、议案三和议案四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17年10月12日召开,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发布。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17-032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
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11日以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7年9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参与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章程修正案》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七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83 股票简称:惠而浦 公告编号:2017-033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9月18日召开了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一、修改的具体内容如下:
原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修改为:
第八条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原第一百二十五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修改为:
第一百二十五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原第一百四十七条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修改为:
第一百四十七条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签署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九)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十)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二、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