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9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7-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A股证券代码:600610 A股证券简称:中毅达编号:临2017-106

B股证券代码:900906 B股证券简称:中毅达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17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对问询函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半年报显示,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23亿元。请公司按不同子公司、分项目列表说明:(1)有关各项目收入、成本的会计核算方法及确认的收入、成本;(2)有关各项目的项目金额、工期、完工百分比、本期确认收入、累计确认收入、本期投入成本、累计投入成本等。

公司回复:

(1)有关各项目收入、成本的会计核算方法及确认的收入、成本;

1)会计核算方法:我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15号“建造合同”核算方法确认工程项目收入。收入确认的时点为每个报告期期末。我司根据取得的项目成本发票和工程量结算单做为确定完工进度的核算依据。具体确认方法如下:

建造合同收入

1)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即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公司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2)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应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金额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应当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本公司的建造合同收入主要是园林工程施工业务收入,对于合同完工进度,公司选用下列方法之一确定:

A、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造价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造价的比例确定。

B、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公司主要采用以上第一种方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在无法根据第一种方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时,采用第二种方法。

对于当期未完成的施工合同,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收入,作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成本,作为当期合同成本;对于当期完成的建造合同,按照实际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收入,作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累计实际发生总成本扣除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成本,作为当期合同成本

2)按公司列示的项目收入、成本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有关各项目的项目金额、工期、完工百分比、本期确认收入、累计确认收入、本期投入成本、累计投入成本等。 单位:万元

2.半年报显示,1年内应收账款5269.10万元,1至2年应收账款1071.45万元。请公司详细列示:(1)1年内应收账款形成的业务背景、欠款方名称和预期回款时间;(2)1至2年应收账款形成的业务背景、欠款方名称、未收回的原因以及预期回款时间或不能收回的原因;(3)欠款方是否为关联方。

公司回复:

(1)1 年内应收账款形成的业务背景、欠款方名称和预期回款时间;(3)欠款方是否为关联方。 单位:万元

(2) 1 至 2 年应收账款形成的业务背景、欠款方名称、未收回的原因以及预期回款时间或不能收回的原因;

■■

3.半年报显示,1年内预付款项5331.78万元,1至2年预付款项1658.17万元。请公司详细说明:(1)1年内预付款项形成的业务背景、收款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执行进展及预期合同完成或预付款项结算的时间;(2)1至2年预付款项形成的业务背景、收款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执行进展、至今合同未完成或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的原因,以及预期合同完成或预付款项结算的时间;(3)前述预付款项相关合同是否出现不能履行或预付款项不能结算的情况。如有,请具体说明原因;(4)收款方是否为关联方。

公司回复:

(1) 1 年内预付款项形成的业务背景、收款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执行进展及预期合同完成或预付款项结算的时间;(4)收款方是否为关联方。

单位:万元

(2) 1 至 2年预付款项形成的业务背景、收款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执行进展、至今合同未完成或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的原因,以及预期合同完成或预付款项结算的时间; 单位:万元

(3)前述预付款项相关合同是否出现不能履行或预付款项不能结算的情况。

公司并购前遗留往来款项,尚未收回。

4.半年报显示,其他应收款余额7692.48万元。请公司按款项性质列示:(1)前10名其他应收款的形成业务背景、欠款方名称、合同执行或款项结算情况;(2)前述款项支付或业务发生所履行的决策程序,是否存在逾期未归还、合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情况及原因;(3)欠款方是否为关联方。

公司回复:

(1)前 10 名其他应收款的形成业务背景、欠款方名称、合同执行或款项结算情况;(3)欠款方是否为关联方。 单位:万元

(2)前述款项支付或业务发生所履行的决策程序,是否存在逾期未归还、合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情况及原因;

前述款项支付或业务发生所履行的决策程序为资金使用部门提起资金申请,按部门负责人审批、分管副总审批、财务部门复核、总经理审批。不存在逾期未归还。

5.半年报显示,存货余额16.98亿元。请公司:(1)按子公司分别列示各子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余额、变化情况及变化的具体原因;(2)按项目分别说明各建造合同形成的存货余额、变化情况、相关项目的完工程度及已完工未结算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回复:

(1)按子公司分别列示各子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余额、变化情况及变化的具体原因; 单位:万元

(2)按项目分别说明各建造合同形成的存货余额、变化情况、相关项目的完工程度及已完工未结算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单位:万元

表中负数说明:表示工程已结算金额大于工程施工金额。

6.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增加其他无形资产1985.44万元,本期将其全额摊销。请公司说明:(1)该无形资产的具体内容、形成的原因、会计确认及计量依据;(2)该无形资产本期增加、本期又全额摊销的原因、依据及合理性;(3)与该无形资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

公司回复:

无形资产期初余额因录入人员操作失误,输入金额有错误。实际为上河息烽项目未来合同收益的评估增值(合同收益权)按工程进度进行摊销,本期摊销2,867,852.00,形成原因为2016年合并上河形成的商誉,2016年已摊销19,192,548.00,合计22,060,400.00,已摊销完毕。

单位:元

7.半年报显示,应收票据中银行承兑票据期初余额1000万元,期末余额为0。请公司说明银行承兑票据余额发生变化的原因,并详细说明该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公司回复:

应收票据中银行承兑票据期初余额1,000万元,系福建上河于2016年12月29日收到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总计22 张,金额合计1,000万元,系福建上河收回贵州省息烽县龙泉大道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项目的应收账款。该笔银行承兑汇票已于2017年1月3日背书转让,用于支付福建北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劳务款。

8.半年报显示,应付账款期末余额2.37亿元、预收款项期末余额2.51亿元、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1.97亿元。请公司详细说明:(1)前10名应付款项形成的业务背景、交易对方、合同履行或款项结算的进展情况;(2)交易对方是否为关联方。

公司回复:

(1)前 10 名应付款项形成的业务背景、交易对方、合同履行或款项结算的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9.半年报显示,报告期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74亿元。请公司说明:(1)按项目具体列示所有支付款项的业务背景、收款方名称、相关合同执行或款项结算情况;(2)支付该等款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3)收款方是否为关联方。

公司回复:

(1)按项目具体列示所有支付款项的业务背景、收款方名称、相关合同执行或款项结算情况;(3)收款方是否为关联方。

单位:万元

■■

■■

支付给个人的说明:因为项目采用专业分包,分包责任人(个人)给付保证金。

(2)支付该等款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前述款项支付或业务发生所履行的决策程序为资金使用部门提起资金申请,按部门负责人审批、分管副总审批、财务部门复核、总经理审批。

10.半年报显示,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2.08亿元,而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显示合计为5.24亿元。

请公司详细说明:(1)前述差异产生的原因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期末实际余额;(2)按款项性质分类具体说明每笔款项形成的原因、欠款方名称、合同执行进展或款项结算情况;(3)每笔款项形成或支付时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回复:

其他应收款,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修改为1年以内31130899.29,1至2年176977220.02,合计208108119.31.按款项性质(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由于录入人员操作失误,总额为5.24亿元,修改为2.08亿元。

单位:万元

11.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母公司上海中毅达借款1亿元,请说明:(1)取得该笔借款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该借款的具体使用情况、该款项使用履行的决策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情况;(3)该款项的实际用途是否与借款申请用途相符。

公司回复:

(1)取得该笔借款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委托借款方式进行融资并署相关协议的议案》。本次借款事项属于2017 年度融资 30 亿元计划以内的款项,已于 2017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该借款的具体使用情况、该款项使用履行的决策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情况。

1、2017年5月12日,还款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231,111.11元(其中20,000,000元本金,231,111.11元利息)。

2、支付正安县PPP项目30,000,000元履约诚意金。

3、支付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毅达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49,000,000元。

4、支付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费用768,888.89元。

(3)该款项的实际用途是否与借款申请用途相符。

借款用途为增加流动资金,符合实际用途。

12.半年报显示,福建上河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43亿元、实现净利润2506.57万元,对公司业绩贡献大。(1)请公司披露福建上河2017年半年报;(2)请公司披露福建上河经审计的2017年1至4月财务报告和会计师就福建上河业绩承诺履行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回复:

(1)请公司披露福建上河2017年半年报

详见挂网的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1-6月份报告。

(2)请公司披露福建上河经审计的2017年1至4月财务报告和会计师就福建上河业绩承诺履行情况的专项说明。

福建上河2017年1-4月财务报告和福建上河业绩承诺履行情况的专项说明尚未完成。

13.公司半年报未披露持股70%的子公司贵阳中毅达观山湖产业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财务信息,请按照重要非全资子公司披露标准披露其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回复:

贵阳中毅达观山湖产业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由于注册资本金还未到位,尚未产生财务信息。

(续上表)

14.半年报显示,母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有2.66亿元为子公司借款。(1)请公司详细披露母公司每笔款项的资金来源、每笔款项支付时履行的决策程序、每家子公司从母公司取得的每笔借款的具体使用情况及款项归还情况。(2)请公司自2017年9月起,每月定期披露母公司向子公司借款、或向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以及前述相关款项的具体使用或归还情况。

公司回复:

母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子公司子公司借款2.66亿,由于录入人员操作失误,更正为2.06亿元。

(1)请公司详细披露母公司每笔款项的资金来源、每笔款项支付时履行的决策程序、每家子公司从母公司取得的每笔借款的具体使用情况及款项归还情况

单位:万元

厦门中毅达借款多的说明:由于2014年至2015年厦门中毅达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不足以支撑公司日常经营及苗场维护的生产经营费用,直至2016年厦门中毅达中标金砖项目才走上生产经营的正轨。

(2)请公司自2017 年 9 月起,每月定期披露母公司向子公司借款、或向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以及前述相关款项的具体使用或归还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该要求,每月定期披露母公司向子公司借款、或向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以及前述相关款项的具体使用或归还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