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参与设立
北京水木现代国有企业研究院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 临2017-076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参与设立
北京水木现代国有企业研究院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等一系列改革新目标、新要求,推动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研究探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路径,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800万元出资参与设立北京水木现代国有企业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研究院将在北京市民政局登记,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业务主管单位。
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参与设立北京水木现代国有企业研究院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出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北京水木现代国有企业研究院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水木现代国有企业研究院
类型:民办非企业单位
业务范围:就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理论框架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前沿问题系统开展理论研究;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践提供指导;打造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及国有企业信息汇集和成果共享平台;打造宣传展示凝聚国资国企改革正能量的平台;打造国资国企系统高端复合型人才储备库;其他国资国企改革相关研究工作。
三、本次出资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暂行办法》及拟定的研究院章程,公司出资参与设立的研究院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盈利不得分配,解体时财产不得私分。本次出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同时通过本次出资可深化公司对国企改革的理论研究,充分利用理论指导实践,公司可获得更多地参与其他国有企业改革的机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备查文件
1、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北京水木现代国有企业研究院举办者协议及章程》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编号:临2017-077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
第一期中期票据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9月18-19日成功发行了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2金隅MTN1,债券代码:1282356),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本计息期债券利率为5.58%,兑付日为2017年9月20日。有关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具体情况,参见2012年9月2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临2012-24)。
2017年9月19日,公司已全部完成了该期中期票据的兑付工作,共计支付本息合计人民币2,111,600,000.00元。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