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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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2017-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36 证券简称:南威软件 公告编号:2017-103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0日披露了《关于预中标智慧福清暨高清视频监控(天网)项目(一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100),提示公司为“智慧福清暨高清视频监控(天网)项目(一期)”的预中标人。2017年9月19日,公司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人。

一、项目中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智慧福清暨高清视频监控(天网)项目(一期)

(二)采购人:福清市公安局

(三)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友招标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开展建设,依托“前端智能采集+云端解析”的模型,承接福州大数据分析系统形成服务于福清公安的综合应用平台,实现人脸识别、车辆分析、多维数据融合碰撞分析。

(五)中标金额:21560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的中标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完善“平安城市”解决方案,促进智慧化公安技术和业务平台的升级,进一步增强公司在细分领域的核心竞争力。项目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具体条款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36 证券简称:南威软件 公告编号:2017-104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廖长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50,200股;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吴丽卿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80,000股;董事、副总经理张鹏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1,000股,上述人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7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2)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自2017年10月18日起至2018年4月17日)

(3)上述股东计划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083,000股(含1,08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7%),减持价格依据市场价格而定,同时上述股东均承诺当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上年末持股数量的25%(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配股、送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分别收到廖长宝先生、吴丽卿女士及张鹏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廖长宝、吴丽卿、张鹏程

(二)所持股份来源: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系通过公司首发前、实行股权激励计划被授予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三)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四)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或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张鹏程先生过去12个月内未减持公司股份,其最近一次减持股份为2016年1月14日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35,000股,减持均价为66.20元/股。

廖长宝先生与吴丽卿女士持股至今从未减持过公司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比例、减持期间(不超过6个月)、减持方式及合理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的股份来源、减持数量及比例

注:以上减持数量及减持比例均包含本数,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配股、送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停止减持股份。

3、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4、价格区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的具体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上述股东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

2、2017年4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廖长宝先生、吴丽卿女士及张鹏程先生承诺自该公告披露日起6个月内(即自2017年4月17日起至2017年10月16日期间),不减持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人员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廖长宝先生、吴丽卿女士与张鹏程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廖长宝先生、吴丽卿女士与张鹏程先生承诺:在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