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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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7-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 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 2017-105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安吉弘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为安吉弘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4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前,本公司为该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余额为17,400万元。

● 本次担保系本公司为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进行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对象及金额在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7-2018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批准的担保发生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吉弘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弘骊”)系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因支付项目建设工程款需要,安吉弘骊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东莞支行(以下简称“南洋商行东莞支行”)及深圳市彼岸大道贰拾陆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彼岸大道投资”)于2017年9月18日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南洋商行东莞支行受彼岸大道投资委托向安吉弘骊发放贷款人民币40,0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贷款年利率为10%。

抵押物为安吉弘骊持有的安吉国用【2014】第05543号地块(占地面积为12822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安吉国用【2014】第05540号地块(占地面积为20706平方米)的在建工程、安吉国用【2014】第05539号地块(占地面积为43826平方米)的在建工程。

本公司为安吉弘骊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公司与南洋商行东莞支行及彼岸大道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借款的具体情况以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此笔担保在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7-2018 年度预计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批准的担保发生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吉弘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9月22日

注册地址:安吉县孝源街道孝源村(安吉县教科文新区)

法定代表人:何礼萍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330766643XJ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酒店管理,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安吉弘骊资产总额为92,445.23万元,净资产为8,930.88万元,2016年度净利润为824.00万元。截止2017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安吉弘骊资产总额为98,109.13万元,净资产为8,813.59万元,2017年1-6月份实现净利润为-117.29万元。截止目前安吉弘骊开发的项目正在销售中。

本公司与安吉弘骊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5

注:本公司持有浙江新奇世界影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奇世界”)49%股权,因另外一个股东上海电影集团影视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尚未出资,目前本公司实际拥有浙江新奇世界100%权益,在会计核算上也把浙江新奇世界作为全资子公司按照持股100%纳入合并范围。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情况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40,000万元

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融资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融资本金、收益(利息)、融资管理费、逾期收益、管理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差旅费等)和其他应付费用(如有)。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安吉弘骊本次借款用于支付项目建设工程款,有利于加快项目建设的进度。

2、董事会认为:安吉弘骊为本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经营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约为2,097,098.40万元,全部为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本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981,562.05万元的213.65%;占本公司2017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984,510.26万元的213.01%。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