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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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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7-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版)

公司累计掌握的核心技术超百项,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计获得授权有效专利4,266项,其中发明专利727项,中国专利金奖1项、国家优秀专利奖3项。公司拥有引领行业的技术优势,报告期内累计承担国家及省、市级科技项目13项,近年来多项技术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奖项。公司设立并建设了一流的国家级工程机械研发机构,拥有技术实力强大的科研开发队伍。

目前,发行人已与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吉林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上海理工大学、湖南大学、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〇一研究所等大学及硏究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合作硏究洗扫车混合动力系统、无人操控强夯机技术、6t/11t小型静压装载机全新工业设计、起重机抗电磁干扰技术研究、履带起重机标准节单肢稳定性计算方法及计算程序研究开发、XM1003铣刨机全新风格换代设计、随车起重机下车参数化软件开发、电动、燃油多功能城市清扫车整机造型设计、GR215K平地机整机外观设计、TC6D电动地下铲运机研制等项目,从而确保能够获得先进工程技术人才及试验设施并紧贴最新的行业发展动态。发行人先后突破了新能源应用技术、电驱动应用技术、轻量化技术、能量回收和混合动力技术、智能化控制技术等关键核心技术。

2010年至今,发行人获得了3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报告期内,发行人有172种硏究成果及新产品获得江苏省科学进步奖、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江苏机械工业科技进步奖以及徐州市科技进步奖。同时,发行人作为行业领先企业,在技术战略方面更加重视依托其核心技术提供特定应用领域的产品解决方案,以适应于用户更为个性化、高效能、低耗能等需求,已先后推出多个业内综合技术水平领先产品。其中,2010年,发行人率先研发推出全球第一台5吨天然气装载机;2012,年发行人推出了全球最大吨位的全地面起重机(最大起重能力达1,600吨)、世界最小的110吨载重量交流传动自卸车和世界上最大的400吨载重量交流传动自卸车、亚洲最高的高空消防车(最大举升高度达100米)以及国内首创的XD122振荡压路机;2014年,发行人又推出了拥有多项国际领先技术的全地面起重机国际化产品、新概念的牵引轮式起重机和轮履两用起重机、国内首创的泡沫沥青温拌再生设备、乳化沥青同步摊铺机、非公路宽体自卸车等行业领先产品。

公司的综合研发实力以及研发项目获得国家的认可和支持,公司近三年各年获得财政资金均超过9,000万元,累计承担国家及省、市级科技项目13项,其中,国家“863计划”项目1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1项、江苏省级项目5项、徐州市级项目5项。

5、制造管理优势

公司一直致力于改良及持续完善各个阶段的制造工序,已将CIMS(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应用于各生产工序的流程中,生产过程实现了自动化、线性化及柔性化。同时发行人已培养出一批积累多年经验及技术知识的技术员工队伍,可有效提高生产过程中各个阶段的效率,减少浪费,削减成本,缩短生产周期,实现高水平的工业生产率。

6、管理层优势

公司管理层平均具有30年行业管理经验,对行业发展具有深刻的认知和前瞻性思考,并具备出色的管理及执行能力。历经多轮行业周期的起伏,公司管理层已形成了对中国及全球工程机械市场及客户需求的深刻理解。

7、企业文化优势

公司已形成成熟、积极的企业文化,内部坚持鼓励并培养“严谨、务实、进取、创新”的企业精神,倡导“担大任、行大道、成大器”的价值观。积极的企业文化能激励员工,鼓励有建设性的员工行为,对公司迄今为止获得的成功至关重要。公司对外坚持诚信共赢的企业文化,无论是对待公司股东还是公司的客户、供应商,都坚持诚信共赢,在市场上有良好的口碑。

8、营销网络优势

发行人已在中国和全球建立了广泛而完善的营销网络,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国内,发行人已拥有了由自营办事处及经销店(由第三方经销商经营)组成的广泛的分销及服务网络。此外,发行人本部也设立了专职的市场部展开针对性的直销工作与主要客户(包括大型国有企业)建立战略关系。发行人的海外销售网络包括海外第三方经销商及其经营的经销店和服务中心,产品销往超过170个国家和地区。

9、海外市场优势

发行人是中国最早开发国际市场和出口工程机械的中国工程机械制造商之一。通过对国际市场的分析和调研,以及发行人产品较好的性价比优势和长期在目标销售区域培育出的市场声誉和品牌认知度,发行人产品从早期的中东和东南亚市场开始,逐渐针对中亚、南亚、非洲、南美洲、大洋洲等重点区域开拓市场,并相继进入了技术壁垒较为严格的新西兰、澳大利亚、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市场,并在多个如俄罗斯、巴西、印度等新兴市场国家实现了快速增长。

从外销的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率上来看,发行人外销业务虽然因外部市场需求及汇率变动等原因,在主营业务收入绝对值有所下降,但其在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据的比例呈波动上升的趋势,由2014年度占比14.06%提高到2016年度占比17.43%。同时,虽然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的主营业务毛利率略有下滑,但仍高于内销业务毛利率。

10、售后服务优势

发行人拥有覆盖面广、售后服务备件体系完善的服务网络,可为客户提供全面、高效的售后服务。发行人的售后服务范围包括产品使用、预防性维护及产品培训课程等,可全面满足客户不同方面的需求。在国内,客户可通过每周七天、每天12小时售后服务热线4001109999与发行人进行沟通,发行人的售后服务人员及经销商人员一般能在十五分钟内响应客户的要求,并根据产品故障性质于24至48小时内完成一般维修,高效、优质的售后服务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11、产业集群优势

发行人所处的江苏省徐州市为国内领先的工程机械零部件制造商及供货商的产业集群的基地,2010年被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授予“中国工程机械之都”称号。发行人可以充分利用产业聚集地的信息优势、成本优势、制度优势、产业链优势更好地控制产品质量、降低生产和经营成本、缩短生产周期及获取更多供应链价值,并凭借与主要供货商建立的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更好更快地响应市场变动、促进未来的增长及发展。

九、发行人组织结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如下: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经理层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严格贯彻和执行董事会决议,并按时向董事会报告决议执行情况。

十、发行人合规情况

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违法违规及受处罚的情况;发行人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列示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一、发行人独立性情况

公司业务经营独立、资产独立、人员独立、机构独立、财务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机构,实行了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和业务经营上的分开

(一)业务独立性

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建有完整的生产经营体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及履行各项业务活动中,均由公司业务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相关事宜,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方面是独立的。

(二)人员独立性

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方面完全独立,公司根据国家的工资政策,自主决定公司的工资水平和内部分配方式。公司人员完全由公司自主管理。

(三)财务独立性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会部门,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

(四)机构独立性

公司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建立了董事会等组织机构,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基本管理制度,重大决策由董事会依法做出。公司董事依法定程序参与公司决策,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经营管理机构。

(五)资产独立性

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公司对其资产拥有完全的权利,独立登记、建账、核算、管理,拥有独立的运营系统。

综上所述,公司业务独立于股东单位、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产独立完整,人员、财务及机构独立,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六节“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发行人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六节“三、发行人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3、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发行人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六节“三、发行人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4、其他关联方情况

(二)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与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

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记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定价机制

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

(四)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发行人2016年度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人2015年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人2014年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发行人2016年度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人2015年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人2014年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发行人2014-2016年度,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关联租赁情况

(1)发行人作为出租方

2016年度发行人作为出租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发行人作为出租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年发行人作为出租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发行人作为承租方

2016年度发行人作为承租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年发行人作为承租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年发行人作为承租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发行人2014-2016年度,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注1 货币单位:巴西雷亚尔。系徐工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转让徐工集团巴西投资有限公司股权交易过渡期发生的交易。

注2 系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原列示金额,经对转让目标公司的过渡期审计,调减股权转让对价208,179,462.53元。

5、其他关联方交易

(1)商标使用

2016年度发行人商标许可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截至到2016年末,发行人对关联方的应收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2)应付项目

截至到2016年末,发行人对关联方的应付款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十三、最近三年发行人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情况。

十四、最近三年发行人关联担保情况

发行人作为担保方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人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保证合同条款中载明:保证期间自相关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其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最近三年发行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十五、内部制度情况及运行情况

为加强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发行人结合自身特点和管理需要,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根据业务实际情况。在公司治理、企业文化系统、战略投资系统、人力资源系统、营运系统、信息系统、财务系统、监督评价系统等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在供应商管理方面,公司确立了供方管理的整体思路为“诚信双赢,共同发展”,把供方看作是公司整个组织机构的延伸,从资金、技术等方面帮助、扶持,同时组建了采购工程师队伍,参与供方质量控制过程的管理,同时公司还建立了供方ABC分级管理制度及业绩评定标准,定期对供方进行业绩评价,严格按质量业绩确定供货比例,并严格按照ISO9001标准要求进行考核,通过样品确认、现场考察、小批量试用、批量使用等程序进行评价。公司严格执行《采购控制程序》,并先后修订完善了28个子流程,从供应商的选点、样件试用跟踪等多方面对供应商进行管理。

在产品质量控制方面,公司在产品关键零部件的制造、整机装配环节,严格执行关键过程控制程序、质控点控制程序、工序质量控制程序、生产过程产品搬运、贮存、防护和交付管理程序、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和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等文件规定,确保生产过程中质量的控制,同时公司还建立了以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外部市场反馈作为对工位质量的评价标准,确保在市场竞争中以质取胜。

在财务管理方面,公司建立了结算中心,并实行收支二条线的运作方式。公司资金管理坚持“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的原则,资金的使用必须以资金预算为依据,一切资金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公司对分子公司实施财务负责人或财务部长委派制,与下属公司在财务上实现六个统一,即“统一的会计科目、统一的组织结构设置、统一的核算规则、统一的财务报表体系、统一的主数据管理、统一的业务流程配置”。2013年5月,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成立了徐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公司的成立,实现了资金归集,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的资金使用效率。

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公司实行逐级负责制,并设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公司下属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由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监管。

最近三年,公司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重大事项决策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运行良好。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未发现对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及发展有重大影响之缺陷及异常事项。

十六、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的制度安排

公司为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会领导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长是信息披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裁是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证券部是信息披露工作的主管部门和执行部门。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当及时以临时报告的形式予以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披露的信息文件的编制格式应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的至少一种报刊。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二)发行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安排

公司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不断提升公司的诚信度和投资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公司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是公司信息汇集及对外披露的部门,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总经理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证券部为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业务主管。

公司自上市以来,能够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时保障公司与投资者的信息沟通,定期报告准时披露,较好的维护了公司的与监管部门、媒体、投资者的关系,投资者关系管理按照相关制度有序、有效运行。

第四章 财务会计信息

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投资者可以通过发行人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查阅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度的财务报告,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行人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财务数据均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苏亚审[2015]233号、苏亚审[2016]338号和苏亚审[2017]35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无特别说明,本节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分别引自发行人2014年、2015年度和2016年度财务报告。由于合并范围或会计政策调整,导致下一年期初数与上一年期末数不一致的情况,除特殊说明外,均以上一年期末数为准进行计算分析。

本章数据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币种均为人民币,金额单位均为元。

一、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合并范围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三、主要财务指标及计算说明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计算说明如下:

注:除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以外,上述财务指标均以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全部债务=长期债务+短期债务;其中,长期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债务=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5、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公司设立后的股本总额;

6、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7、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8、营业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9、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总资产平均余额;

1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11、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12、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13、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当期资本化利息支出);

1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1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16、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计平均余额;

四、发行人债务情况及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后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期末有息债务情况

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总额余额为1,175,992.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人除公司债券外,单笔融资规模保持在相对较低的水平,同时债务到期时点相对分散,考虑到发行人较好的现金流情况以及较强的融资能力,预计集中偿付压力较小。

(二)信用融资与担保融资的结构

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有息负债担保方式结构如下:

(三)本期发行公司债券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定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6年12月31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70亿元;

(3)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总额70亿元计入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4)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中70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况及债务结构;其中计划31.50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应付债券,18.5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2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假设财务数据基准日与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成日之间不发生重大资产、负债、权益变化;

(6)假设公司债券发行在2016年12月31日完成并清算结束。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对发行人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1、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2、母公司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3、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变化情况(偿还应付债券、银行贷款)

单位:万元

第五章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不超过70亿元(含7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其中计划31.50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应付债券,18.5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2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通过上述安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期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可超额配售,超额配售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根据公司的整体资金规划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偿还公司债务主要是指偿还公司应付债券及银行贷款,公司偿还的应付债券主要为公司存量应付债券。

公司应付债券明细:

预计总体应付债券本金及利息金额具体如下:

11徐工02公司债券应偿还的金额=15*(1+4.89%)=15.73亿元

16徐工01公司债券应偿还的金额=15*(1+3.54%)=15.53亿元

16徐工02公司债券应偿还的金额=15*(1+3.10%)=15.47亿元

公司将根据应付债券的到期期限、市场情况、利率情况、本期债券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及公司的实际需求在上述应付债券中择机全部或部分偿还;

公司拟偿还部分银行贷款明细:

公司将根据本期债券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及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待偿还银行贷款中择机全部或部分偿还。

如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偿付上述应付债券中的部分后仍有剩余,公司将根据公司的整体资金计划,将剩余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同时,发行人承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等文件的约定使用。发行人承诺,不会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

受宏观经济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滑的影响,公司所属的工程机械行业下游需求呈现疲弱的态势,公司传统业务的运营和业绩受到了影响。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除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外,可用于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一方面稳固工程机械主业的领先位置,另一方面进行业务转型升级以及创新驱动,包括盘活二手机并突破租赁再制造,壮大环境产业、暗挖装备、高空等新产业及金融投资、信息技术等等,以此实现利润来源的多元化。

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中流动资金压力,优化调整债务结构,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的发展。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及实际经营情况调整偿还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的具体金额、比例。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不会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三、募集资金管理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募集资金用于约定的用途,不会将募集资金转借他人。同时发行人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确保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发行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中明确的用途使用债券募集资金,根据法律、法规、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和本金,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向受托管理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债券预计可归类为权益工具,以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全部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有所改善。以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财务数据为基准,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水平由发行前的53.43%下降为发行后的46.09%,将下降7.34个百分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水平由发行前的43.46%下降为发行后的34.94%,将下降8.52个百分点。

若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偿还应付债券、银行贷款),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进一步改善。以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财务数据为基准,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水平由发行前的53.43%下降为发行后的40.23%,将下降13.20个百分点。

(二)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以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的流动比率将由发行前的1.56增加至发行后的1.92,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流动比率将由发行前的1.84增加至发行后的2.63。发行人流动比率将有一定的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有所增强。

综上所述,本次债券将有效地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资产负债率,增强短期偿债能力,锁定财务成本,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保证拟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提高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六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文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及地点

(一)查阅时间

交易日: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9:00-11:30,14:00-16:3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

名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徐州经济开发区工业一区

法定代表人:王民

联系人:张冠生

电话:0516-87565628

传真:0516-87565610

2、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叶顺德

联系人:王喆

电话:010-83561229

传真:010-83561001

3、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 :周洋、盛伟

电话:0516-66601555

传真:0516-82022990

4、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 :王宁

电话:0571-87902573

传真:0571-87901974

5、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B座9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刘威

电话:010-50838997

传真:010-50838995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