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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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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7-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华北制药 股票代码:600812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它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封面载明日期,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本公司、主承销商外,本公司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次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二、经中诚信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2017年6月末的净资产为52.97亿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次债券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占净资产的比例为9.44%,不超过40%;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5,192.95万元(2014年、2015年及2016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5,192.95万元,预计可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利息。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目前可以覆盖公司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如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少于公司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则债券上市后只能采取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无法进行竞价交易。这将影响公司债券的流通性,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无法及时将所持有的债券变现。

四、本次债券总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第二期发行规模2.9亿元,本期债券无担保。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将不超过5亿元。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2017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8.49%。在本次债券的存续期内,如果因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预期的还款来源受到重大影响,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

五、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合法的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七、公司属于医药制造行业,须遵守多项有关空气、水质、废料处理、公众健康安全、污染物排放方面的环境法律和法规。如果公司在某些方面未能达到要求,可能需要支付罚金或采取整改、限制生产或停产的措施,或应当地政府对环保治理的统一要求,可能被强制要求限制生产或停产等,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存在一定的环保风险。随着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国家可能颁布更为严格的法律法规来提高医药制造企业的环保要求,从而可能增加公司的环保费用和成本。

八、经中诚信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说明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2016年11月,石家庄市政府颁布《石家庄市利剑斩污行动实施方案》(石政函〔2016〕117号)和《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令》〔2016〕第1号,指出“为治理石家庄市天气污染,力争完成2016年河北省政府下达的PM2.5年均浓度下降10%的目标任务,对石家庄市工业企业,特别是制药、水泥、铸造、钢铁、煤电、焦化和锅炉等重点行业实施严格调控措施”“全市所有制药行业全部停产,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复工生产”;实施期间为“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制剂药和物流贸易业务可不受影响,但是原料药和中间体需要停产,虽然公司对该类产品有一定备货,但若政府延长或要求本公司持续停产或未来要求公司停产,则对公司资信水平产生影响,影响公司的债券评级。此外,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因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本公司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在本期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发行债券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公司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资信评级机构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发行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本公司的信用状况。资信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其网站予以公告。发行人亦将通过上证所网站将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予以公告,投资者可以在上证所网站查询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九、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本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规定。

十、本公司为医药生产、销售和研发企业,药品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公司对生产销售的产品必须承担责任索赔的风险。由于医药制造商须承担进行新产品临床测试所引致的一切后果,因此发行人亦可能面对因与公司订约进行临床测试的研究员专业失当所引致的索赔和开支;在医疗服务业务方面,公司可能须面对人身伤害或过失致死所引致的医疗事故索赔。如果发行人在药品生产方面疏于管理,可能出现重大药品质量安全问题,使发行人的声誉和经营蒙受损失,故存在产品安全风险。另,由于医药产品研发投入较大,投入时间较长,公司存在研发产品失败的风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盈利水平。

十一、目前,公司主体信用评级及本期债券评级均为AA级。若未来公司经营业绩下滑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公司资信评级可能被下调。资信评级的变化可能使公司债券流通受限,给投资者造成一定损失。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不断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压缩减少低毛利产品,增加高毛利产品的生产销售,积极向制剂业务升级转型。2014年-2016年度及2017年1-6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实现3,852.50万元、6,284.83万元、5,441.51万元和3,079.20万元。2014年-2016年度及2017年1-6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7,124.89万元、6,045.16万元、10,564.10万元和 1,368.29万元,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84.94%、96.19%、194.14%和44.44%。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占比较高。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系政府补助及土地收储收益或土地补偿款、债务重组收益。以前受原料药产能过剩、限抗和低价中标影响,公司盈利较低,目前正逐步改善,但仍处于较低水平,若未来不能持续获得较大金额的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这将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从而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三、公司政府补助占比较高。公司政府补助主要系科研项目补助、稳定就业岗位补助和搬迁土地收益返还等补助,不具有可持性。若公司未来不能获得较大金额政府补助,将影响公司盈利,从而对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四、2014年-2016年度及2017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356.34万元、12,249.50万元、-44,652.63万元和 2,413.88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转型及公司加大资金管理力度,2015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较2014年增长,2016年主要系归还华药集团、冀中能源集团往来款使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出现较大净流出。公司近三年年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682.26万元,处于净流出水平。虽然公司通过“提质增效、降本增效”促进管理提升,通过加强产销协调,强化终端营销等手段提高销售收入;同时通过建立资金预算预警机制,加强经营净流量的考核评价管理等有效措施改善公司整体经营活动现金流水平。但未来若公司不能持续增强盈利能力或加快资金周转,则对公司偿债产生不利影响。

十五、根据石家庄城市规划,公司位于主城区部分需进行搬迁,公司从2008年开始启动迁建工作,目前迁建建设进入尾声。2007年12月,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就华北制药搬迁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同意华北制药搬迁后土地的收储、资金返还比例及运作模式,参照常山纺织股份公司搬迁时的做法,享受最优待遇。常山纺织股份公司的搬迁待遇:土地收储后拍卖所得的增值部分扣除相关税费后90%,政府返还给公司。但最终公司获得土地收益的返还时间、返还比例和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十六、随着公司迁建升级改造的完成,公司将产生部分富余人员。未来公司在妥善安置富余员工中可能产生补偿或支出,这将对公司的当期盈利造成一定压力。

十七、2014年-2016年及2017年1-6月,公司医药及其他物流贸易业务收入分别为209,746.64万元、200,519.56万元、220,055.34万元和82,104.80万元,毛利率分别为1.21%、0.68%、0.34%和0.72%。医药及其他物流贸易业务公司存在垫付资金,且近三年该业务毛利率逐年下滑,公司逐渐压缩部分医药及其他物流贸易业务收入。医药及其他物流贸易业务收入存在预付资金,由于中国宏观经济下滑,如若客户资信发生变化,则可能导致公司货款无法及时足额收回,从而对公司业绩和偿债造成一定影响。

十八、报告期内,虽然应收账款呈减少趋势,但应收账款绝对额较大。2014年-2016年末及2017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14.15亿元、12.47亿元、13.04亿元和 14.00亿元。若公司未来出现应收款项不能按期收回或发生坏账的情况,将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近三年,尽管应收账款总额呈下降趋势,公司主要客户信誉较好,计提坏账准备较为充分,但不排除应收账款存在一定的回收风险。如果由于客户经营状况变化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回收困难,可能导致坏账增加,从而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九、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逐年增长,且绝对金额较大,主要系搬迁停工损失、土地收储款和备用金。2014年-2016年末及2017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101,317.41万元、191,838.33万元、216,790.08万元、和227,459.33 万元。2017年6月30日,搬迁停工损失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85.02%。根据石家庄市政府关于支持华药搬迁改造土地补偿政策,按目前地价测算,预计土地收益返还可以弥补公司的搬迁、停工损失,但最终公司获得土地收益的返还时间、返还比例和金额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若公司未来出现款项不能按期收回或发生坏账的情况,将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二十、债券更名提示

鉴于本期债券于2017年9月发行,本期债券名称由“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变更为“名称: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本期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关于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二、本次债券的发行授权及核准

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5月12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6年12月2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183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在中国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亿元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分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本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各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发行条款。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已于2017年7月28日发行完毕,简称“17华药债”,代码143217.SH,发行规模为2.1亿元,期限为4年,票面利率6.5%。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2.9亿元。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4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赎回选择权:本次债券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权,本次债券将被视为第3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

7、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若发行人在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放弃行使赎回权的公告,将同时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0、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的利率将根据询价方式确定,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利率区间,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利率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赎回或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调基点,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后1年固定不变。

11、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或提前偿还本金,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若发行人在第3年末行使赎回权,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3年利息在兑付日2020年9月25日后5个工作日内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的本金加第3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2020年9月25日一起支付。还本付息将按照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2、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各自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13、起息日:2017年9月25日

14、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5、付息日:2018年至2021年每年的9月25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6、兑付日:2021年9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但若发行人行使赎回权,或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权,则其赎回/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9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7、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19、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中诚信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本公司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20、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发行方式:公司债券拟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投资者以现金认购。发行方式请参见发行公告。

22、本期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23、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无优先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24、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5、上市交易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6、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等,调整债务结构。

27、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8、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一、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7年9月21日

发行首日:2017年9月25日

预计发行期限:2017年9月25日至2021年9月26日

网下发行期限: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6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二)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

(三)发行人律师

(四)会计师事务所

(五)资信评级机构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八)公司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三、本公司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与本公司聘请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2017年6月,经中诚信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2017年8月,经中诚信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一、本期债券的担保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中诚信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该等级的定义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

中诚信评定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该等级定义为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

(二)有无担保情况下评级结论的差异

本期债券无担保。

(三)评级报告的基本观点及关注

评级结果反映了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很低。

中诚信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1、正面

1)医药行业增长空间较大。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及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医药行业迎来快速增长,目前我国医药行业尚处于成长阶段,未来仍具有较大增长空间。

2)抗感染类药品竞争优势突出。公司为国内最早的抗生素生产基地之一,主营的抗感染类药品业务具备从发酵原料到半合成原料药再到制剂的完整产品链。公司依托抗感染类领域丰富的技术积累,逐渐向制剂业务倾斜,制剂业务比重提高推升营业毛利率,2014年-2016 年及2017年1-6月公司营业毛利率分别为 16.24%、18.19%和19.36%和23.32%。

3)技术研发实力强,品种多元化为制药业务形成新的支撑。公司拥有“抗体药物研制国家重点实验室”、“微生物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机构,研发领域以生物制剂及肿瘤治疗药物、心脑血管药物、免疫调节类药物等新治疗领域为重点。2016年公司取得生产批件4个、临床批件24个,其中非达霉素、阿尼芬净在国内首家获得临床批件,项目研发成功增加新产品储备,为制药业务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空间。

2、关注

1)经常性业务获利能力较弱,盈利对非经营性损益较依赖。2014-2016年及2017年1-6月,公司经营性业务利润分别为-0.30亿元、0.04亿元、-0.40亿元和0.34亿元,同期利润总额分别为0.53亿元、0.73亿元、0.78亿元和0.44亿元,经营性业务获利能力较弱,且业绩波动较大,盈利对非经营性损益的依赖程度较高。

2)“限抗”政策趋严加剧业务经营风险。近年,国内连续出台限制抗菌药物使用的政策,抗生素生产企业受到冲击,公司抗感染类药品经营发展承压。

3)公司未来面临的环保压力或持续增加。受2016年底石家庄市政府开展专项环境防治行动影响,公司部分原料药和中间体业务停产约2个月,对全年业绩造成负面影响,目前国内环境污染管控力度不断加大,公司未来面临的环保压力将持续上升。

(四)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将于本次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次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本公司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诚信网站(www.ccxr.com.cn)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三、本公司的资信情况

(一)本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合并口径拥有多家银行银行内部给予共计91.80亿元(包括承兑汇票、保理、信用证等)授信额度,其中已使用授信额度65.95亿元,尚未使用额度25.85亿元。银行根据惯例,不与企业签订授信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贷款等银行业务被银行列为“关注”类,但均已正常结清,截止目前贷款等银行业务均为正常类。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银行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二)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违约现象

最近三年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发生严重违约情形。

2014年7月,公司之子公司天星公司因未执行“2014年通执字第02627号”裁决,应支付北京海洋华工商贸有限公司42.87万元货款和自2013年12月24日起违约利息和承担案件受理费0.39万元,被列为失信人名单。2013年末,天星公司经审计后货币资金为8.70万元、净资产为-1,120.13万元,资金出现问题,资不抵债,丧失偿债能力。2014年1月天星公司因城市规划、环保等原因停产,公司停产后,公司进行摸底调查,准备申请破产,于2015年12月8日,天星公司向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破产立案。天星公司注册资本为4,600万元,本公司持股65%,公司以注册资本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三)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已发行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如下:

公司不存在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发行人于2017年7月28日发行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简称“17 华药债”,发行规模2.1亿元,利率6.50%,发行期限为4 年,附第三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17 华药债”募集资金扣除相关承销费用后,资金到账20,844.18万元,用途为偿还银行贷款。截至目前,发行人合计使用募集资金20,844.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本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5亿元,占本公司2017年6月30日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 529,689.69万元的比例为9.44%,不超过40%。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口径下主要财务指标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经营范围如下:

粉针剂、片剂、颗粒剂、原料药、无菌原料药、硬胶囊剂、软胶囊剂、滴眼剂、口服溶液剂、小容量注射剂、精神药品、凝胶剂、冻干粉针剂、大容量注射剂的生产,中药饮片的生产和销售(具体品种以许可证为准);医药中间体、植物提取物、食品添加剂(番茄红素、β-胡萝卜素)的生产、销售;货物仓储(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者需审批的除外);普通货运;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医药化工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机器设备清洗、机电仪安装、检定检修;粮食、包装材料、化妆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日常百货、服装、建筑材料、通讯器材、电子产品、塑橡制品、汽车配件、办公家具、润滑油、五金、仪器仪表、药用玻璃制品、化学试剂、机械设备、电器机械及零配件的批发、零售(以上事项需前置审批的除外);卫生用品的销售;以下限项目分支机构经营(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药用辅料(重组人血白蛋白)、栓剂、酊剂、散剂、空心胶囊、合剂、滴丸剂、口服液、溶液剂的生产;重组人血白蛋白(非血液制品、非药品)的生产、销售;兽药销售;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的批发;计生用品(药品、需审批的医疗器械除外)、保健品、药用中间体、植物提取物零售;药用玻璃瓶、日用玻璃制品、工业氧气的生产;预包装食品、化工产品、钢材及其制品、铝材及其制品、纸张、有色金属、焦炭的批发、零售;中药类产品、中西药、生物技术产品、农兽药及综合技术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设立、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变化及前十大股东、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是经河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冀体改委股字【1992】8号文《关于华北制药厂试行股份制的批复》批准,由原华北制药厂(现“华药集团”)投入其全部生产经营性资产作为国家股,并向内部职工定向募集后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设立过程如下:

1、1992年6月18日,河北省医药总公司以【92】冀药财函字第20号文批复同意华北制药厂进行股份制试点。此后,华北制药厂按国家规定履行了国有资产评估立项程序,并聘请河北会计师事务所对各项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评估,根据河北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92】冀会内字第55号),以1992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华北制药厂资产评估值为121,198.6万元,负债评估值为31,895.7万元;评估后净资产值(资产总值扣除负债)为89,302.9万元。

2、1992年8月10日,河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以【1992】冀国资评批字第9号文对资产评估结果予以确认,并确定其中49,177.91万元净资产作为华北制药厂投入公司的股本金。

3、1992年8月13日,河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华北制药厂试行股份制的批复》(冀体改委股字【1992】8号),正式批准华北制药厂进行股份制试点;以华北制药厂作为发起人,并向内部职工定向募集股份后组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设置为国家股和内部职工股两种,股本金总额为59,000万元。

4、1992年8月14日至8月20日,华北制药实施募集股份工作。

5、199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报告》、《关于公司组建为定向募集公司的决议》;通过了由发起人拟定的公司章程;选举并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6、1992年8月25日,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工商注册登记号为130000000008365。设立时的股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二)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没有发生变化。

公司控股股东为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变化。

(三)报告期末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下转16版)

(面向合格投资者)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88号)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