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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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南通利恒置业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房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017-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17-037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南通利恒置业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房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7年9月4日,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买受人”)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南通利恒置业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南通利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恒置业”、“出卖人”)购买“丁西小镇”项目3#楼201、202、203、301号商品房用于员工宿舍建设,合计建筑面积为3,538.67平方米,总价1,252.13万元,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与利恒置业分别签订了3#楼201、202、203、301号商品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主要内容如下:

1、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1)出卖人对该商品房享有合法权利;

2)该商品房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如该商品房权利情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登记备案或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0.05%(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2、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2017年12月31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

3、逾期付款责任

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买受人已付的购房款归出卖人所有。

4、房屋登记

双方同意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5、合同生效

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