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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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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艾福电子通讯有限公司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17-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384股票简称:东山精密公告编号:2017-085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艾福电子通讯有限公司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姜南求(Kang Nam Gu)、上海正海聚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九名股东收购其名下合计所持有的苏州艾福电子通讯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715亿元人民币向苏州艾福电子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福电子”)的九名股东收购其名下合计持有的艾福电子70%股权。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8)。

2017年9月20日,艾福电子完成了工商股权变更及董事、监事、经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登记事项,并取得了由苏州市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本公司持有艾福电子70%的股权。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1日

股票代码:002384股票简称:东山精密公告编号:2017-086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暴风统帅科技有限公司

签署《关于深圳暴风统帅科技有限公司

之增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甲方”)拟以自筹资金认购深圳暴风统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暴风统帅”或“丙方”)新增注册资本,认购价款约为4亿元人民币,具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暴风统帅的评估值为基础,由各方协商确定。评估工作尚未正式完成,初步预计暴风统帅投前估值约为30亿元人民币。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重大经营、投资决策及重要财务决策程序和规则》的规定,本事项需在公司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后生效。

3、本次增资意向协议所涉及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2017年9月21日,本公司与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暴风集团”或“乙方”)、暴风统帅签署《关于深圳暴风统帅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公司拟认购暴风统帅新增注册资本,认购价款约为4亿元人民币,具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暴风统帅的评估值为基础,由各方协商确定。评估工作尚未正式完成,初步预计暴风统帅投前估值约为30亿元人民币。

2、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本次交易的对方为暴风统帅,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拟定增资方案

1.1甲方拟认购资本

甲方拟认购暴风统帅新增注册资本,认购价款约为4亿元人民币,具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暴风统帅的评估值为基础,由各方协商确定。评估工作尚未正式完成,初步预计暴风统帅投前估值约为30亿元人民币。

第二条增资后丙方的治理结构

2.1甲方自交割日(具体以正式增资协议约定为准)起,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2.2交割日后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等组织机构的产生、职权以及议事规则均按照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执行。

2.3甲方有权向丙方提名一名董事且各方应投票将该人士任命为董事,该董事按照丙方公司章程的约定行使相关董事权利,履行董事义务,该名董事经甲方提名可连任,并且根据甲方的提名更换该名董事。

第三条股息红利的分配

3.1自交割日起,若经丙方股东会表决同意并决定进行股息红利分配时,甲方按照其持有丙方的实缴注册资本的比例获取分红,所获分红资金进入甲方指定账户。

第四条信息披露

4.1丙方按甲方或其聘请的专业机构的要求提供的信息应在重大方面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不存在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4.2本次增资完成后,在甲方作为丙方股东期间,丙方应按以下要求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

4.3每月10日前提供上一月度的财务报表;

4.4每季度结束后的30日内提供合并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财务报表及主要业务进展情况汇报;若须配合乙方信息披露管理规则要求,丙方不能在季度结束后30日内提供的,可在乙方信息披露完成后再提供甲方;

4.5每年4月30日前提供经中国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及其附注。

4.6在甲方作为丙方股东期间,丙方应允许甲方访问并检查其资产情况,检查丙方会计账目记录,并与丙方的相关人员就其经营管理、财务和账目等问题进行讨论;上述检查和访谈将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进行。

4.7在甲方作为丙方股东期间,丙方应按季度向甲方提供丙方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及管理人员的变化,财务情况、经营情况等)。

4.8在甲方作为丙方股东期间,发生或可能发生任何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增资扩股、独立上市、借壳或重组上市、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发行债券等)、对外投资、或股权结构变化、改变组织形式、减少注册资本、与其他第三方合营、担保、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刑事处罚以及其他任何可能严重降低甲方拥有的股权价值或严重影响丙方经营财务状况情形的,丙方应在知悉或应当知悉该等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及时通知甲方。

4.9在甲方作为丙方股东期间,丙方发生或可能发生独立上市、借壳上市、与其他方并购重组时,丙方应自筹备该等资本市场运作工作之日起每月向甲方进行通报(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工作进度、可能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方案等);自丙方向境内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境内外证券交易所提交申报资料之日起,丙方应每10个工作日向甲方进行通报(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工作进度、可能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方案等)。

三、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1、在互联网电视行业深度洗牌后,公司和暴风统帅的其他意向性投资者看好未来互联网电视发展前景。

2、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加强公司和暴风统帅多层次的合作。本次公司拟入股暴风统帅是公司聚焦战略性主业的分步安排,在电视代工、液晶显示模组、LED背光等相关业务开拓以及资产重组方面,加强合作,发挥各自优势。

四、风险提示

1、本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如交易对方对于合同履约不够充分,会造成协议整体执行存在不确定性。

3、暴风统帅未来能否顺利达到合作预期,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