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9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17-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当代明诚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600136

二○一七年九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不一致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

1、公司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待本次非公开发行拟收购资产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等将在发行预案(修订稿)中予以披露。上市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预案(修订稿)及其他相关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第二次董事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当代集团、李建光、喻凌霄、李红欣、蒋立章。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审议与该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

4、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487,182,186 股的 20%,即 97,436,437 股,且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万元。最终发行数量与募集资金金额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发行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当代集团、李建光、喻凌霄、李红欣、蒋立章,其中,当代集团认购金额不超过75,000万元,李建光认购金额不超过55,000万元,喻凌霄认购金额不超过45,000万元,李红欣认购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蒋立章认购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单位:万元

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或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或因发行价格变动予以调整的,则各认购对象实际认购金额将按照各发行对象承诺认购比例相应调整,实际认购金额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发行股票总金额乘以各发行对象承诺认购比例。各发行对象承诺认购比例为各发行对象认购金额上限除以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

5、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最终认购股票数量为发行对象实际认购金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且发行对象认购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487,182,186 股的20%,即 97,436,437 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万元,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全部用于对子公司明诚香港增资以收购新英开曼股权。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的资金净额,调整并决定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为尽快推动上述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收购新英开曼股权的交易对价,履行交割手续,并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前期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予以置换。

收购新英开曼股权事宜不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成功实施为前提,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未能成功实施,公司仍将以自筹资金支付收购新英开曼的交易对价。

7、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8、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9、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10、关于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等详见本预案“第五节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1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为对子公司明诚香港增资以收购新英开曼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收购达到重大资产重组的认定标准。公司将在对新英开曼评估完成后、至迟在募投项目实施前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披露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及相关文件。

本次重组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包括:(1)本次重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须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事项;(2)本次重组方案尚须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3)湖北省发改委对本次交易进行备案;(4)湖北省商务厅对本次交易进行备案;(5)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取得资金出境换汇相关登记;(6)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核准或备案。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均为四舍五入。若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概况

公司名称: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Wuhan DDMC Culture Co., Ltd.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当代明诚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凤大道特二号当代国际花园C座3-2F

注册资本:48,718.218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易仁涛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大厦A座33层

联系电话:027-87115482

传真电话:027-87115487

经营范围:影视、文化、体育、传媒、动漫、游戏项目的投资、开发、咨询;对其他企业和项目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1、国家政策大力支持文体融合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稳步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文化传媒产业和体育产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黄金期,这一方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也契合了当前国民经济战略结构性调整的迫切需求。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扶持文化传媒产业和体育产业发展的新政策,为文化传媒产业和体育产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机遇和宽松的发展环境。

国务院于2014年9月召开《部署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推动大众健身》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增加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进一步提出“一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放宽赛事转播权限制,最大程度为企业松绑”;“二要盘活、用好现有体育设施,积极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在更好服务群众的同时提高自我运营能力”; “三要优化市场环境,支持体育企业成长壮大,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推动体育健身与医疗、文化等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体育旅游、运动康复、健身培训等体育服务业”。2014年10月2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明确提出要“积极拓展业态,丰富体育产业内容,推动体育与养老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教育培训等融合,促进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广告、体育影视等相关业态的发展”。2016年6月国家体育总局发布《体育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国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3万亿元,体育产业增加值的年均增长速度明显快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1%,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超过30%。体育消费额占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例超过2.5%;体育文化在体育发展中的影响进一步扩大,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培育运动项目文化,力争打造一批高质量的体育文化精品工程,办好一批社会效益显著的体育文化品牌活动,把丰富多彩的体育文化理念融入到体育事业发展的各个环节,为精神文明建设增添力量”。因此,在国家政策扶持下,体育行业在迎来发展机遇的同时,文体融合的产业升级将成为未来行业发展新趋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就是在国家持续出台体育产业利好政策、全面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的大背景下,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做大做强主营业务而采取的重大战略举措。

2、体育消费市场高速发展

随着经济稳步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国正进入一个精神文化消费需求爆发式增长的新阶段,人民群众精神文化消费投入逐年增加,消费品质不断提高,带动了体育消费的扩大与升级。体育产业蕴含着深厚的精神文化内涵,其进步与发展对于提高国家综合实力、推动国民体质及综合素质的提高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国庞大的运动人口基数、日益增长的居民购买力和对体育文化产品的巨大消费需求,为我国体育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14年以来,我国体育产业市场化改革步入加速前进的快车道。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从顶层制度设计和产业布局的角度指明了体育产业的市场化发展方向,意在完善市场机制、破除行业壁垒,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进入体育产业,促进体育产业在市场机制下蓬勃发展。并且在文件中明确指出,到2025年,我国体育产业总规模要超过5万亿元。按照2014年我国体育及相关产业产值1.35万亿元进行测算,2014年至2025年我国体育产业年均复合增长率将高达13.45%,体育产业有望迎来黄金十年。

公司为继续实施“影视+体育”双主业发展的战略规划,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进一步加大对体育产业的投入,正切中了当前国内体育消费市场高速发展的契机,同时也是以尊重市场的严谨态度谋求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科学决策。

3、公司继续实施“打造全球文化产业整合运营平台”发展战略

公司通过在影视和体育产业的战略布局,已确立了“影视+体育”双主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并明确了“打造全球文化产业整合运营平台”的长期发展战略,以及“集团化、平台化、国际化”的发展思路。

“集团化”是指公司将不断通过资本运作,完善、延伸在影视、体育产业链条上下游的布局,巩固影视体育核心业务的市场份额和行业影响力,发掘产业链中价值洼地及新兴增长点,最终建立完整、有机、高效的影视、体育产业生态集群。

“平台化”是指公司未来力求打造全球文化产业整合运营平台,不仅要谋求影视和体育业务板块各自产业链体系内的整合发展,通过产品、技术、服务、渠道、IP、客户资源等等各方面的有机互动与融合,充分发挥已有业务的协同效应,形成产业生态集群,实现价值创造能力的提升;还要逐步探索寻求影视与体育产业间的融合发展新模式,打通文化产业的内部脉络,进一步增强公司各项业务及整体的盈利能力;同时,还将依托这一资源整合平台,充分实现与行业内各种优质资源、资本、渠道等整体高效对接,有效绑定、通联内外部资源,发挥平台的集约效应、规模效应和放大效应。

“国际化”则是指公司拟通过持续的海外资源的获取,加速产业布局的全球化进程,进一步拓展产业链广度与深度,扩充产业生态集群规模,加强产业平台的辐射半径、整合范围,最终实现“全球文化产业整合运营平台”的战略目标。

按照上述公司战略,近年公司持续加大“文化、体育与娱乐”相关产业的投资力度。在影视产业方面,公司收购强视传媒后,合资成立了浙江依航强视影视有限公司,向浙江东阳得福德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增资,延伸和强化了影视板块产业链;在体育产业方面,公司收购苏州双刃剑后,通过收购耐丝国际、控股汉为体育、组建郝海东体育、参股武汉当代明诚足球俱乐部管理有限公司,初步建立了包括全民健身场馆运营、体育培训、体育经纪、体育营销、俱乐部管理运营五大板块的产业链闭环。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通过募集资金收购体育产业链上游的内容运营商,正是基于国家政策、行业趋势、公司战略的又一重大举措。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1、增强资金实力,实现快速发展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收购新英体育,该公司是一家体育内容运营商,其核心业务为依托已取得的优质体育版权,专业从事上述内容在各个渠道的分销和运营工作。其目前拥有的核心版权资源主要为英超联赛。新英体育自成立起就在拓展并建立跨媒体(全媒体)播出平台,其中包括互联网、开路电视、数字付费电视、IPTV、OTT等。新英体育利用独家拥有的英超赛事直播资源,建立互联网端的付费网络,逐步培养受众养成付费习惯。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借助在文化产业平台已形成的资本实力以及已积累的资源优势,整合新英体育多年积累的运营经验和运营团队,产生协同效应。一方面,新英体育将继续努力获取顶级体育版权;另一方面,新英体育将利用上市公司全产业链优势,尝试一些多元化业务,更好的挖掘体育版权内在价值。同时,上市公司将借助已有平台的管理优势,进一步帮助新英体育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并通过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共同推动现有业务发展、加速打造大体育产业集团。

2、完善产业布局,丰富体育业务链条

截止本预案出具之日,公司已通过 “外延+内生”的方式,成功收购强视传媒、苏州双刃剑、耐丝国际,成立郝海东体育、参股武汉当代明诚足球俱乐部管理有限公司;业务范围涵盖影院投资及管理、娱乐营销、体育营销、体育版权贸易、体育经纪、体育场馆运营、体育培训、赛事运营等。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完善在体育产业上游的战略布局,扩大经营范围及业务领域,增加主营业务收入来源。同时,上市公司还将在资源、渠道、客户及管理方面与标的公司实现共享与互补,拉动关联产业发展,如体育营销、体育视频等,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业务链条网络,以提升公司抵御风险和持续盈利能力。

3、注入优质资产,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完成后,上市公司整体盈利水平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从而给上市公司后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价值,预期能为投资者带来更丰厚、稳定的回报。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当代集团、李建光、喻凌霄、李红欣、蒋立章共5名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二)发行对象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发行对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发行对象之当代集团为发行人的股东,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487,182,186股,当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137,843,810股,持股比例为28.29%,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对象之蒋立章为发行人的董事,蒋立章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76,611,422股,持股比例为15.72%,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对象之李建光、喻凌霄、李红欣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股票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等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当代集团、李建光、喻凌霄、李红欣、蒋立章。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四)发行股票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487,182,186 股的 20%,即 97,436,437 股,且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万元。最终发行数量与募集资金金额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发行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当代集团、李建光、喻凌霄、李红欣、蒋立章,其中,当代集团认购金额不超过75,000万元,李建光认购金额不超过55,000万元,喻凌霄认购金额不超过45,000万元,李红欣认购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蒋立章认购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单位:万元

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或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或因发行价格变动予以调整的,则各认购对象实际认购金额将按照各发行对象承诺认购比例相应调整,实际认购金额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发行股票总金额乘以各发行对象承诺认购比例。各发行对象承诺认购比例为各发行对象认购金额上限除以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最终认购股票数量为发行对象实际认购金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且发行对象认购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487,182,186 股的20%,即 97,436,437 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七)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九)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五、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0,0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对子公司明诚香港增资以收购新英开曼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注:项目投资额为4.315亿美元,按照评估基准日的外汇牌价6.8633换算为人民币为29.62亿元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当代集团、李建光、喻凌霄、李红欣、蒋立章。

发行对象之当代集团为发行人的股东,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487,182,186股,当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137,843,810股,持股比例为28.29%,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对象之蒋立章为发行人的董事,蒋立章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76,611,422股,持股比例为15.72%,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非公开发行对象为上市公司关联方,因此上述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构成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在表决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时,关联股东需要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武汉新星汉宜化工有限公司,其直接持有当代明诚16.47%的股权。当代集团为新星汉宜的控股股东,持有其94.64%的股权,因此,当代集团对新星汉宜具有完全的控制。

同时,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天风睿源、天风睿盈系天风证券全资子公司天风天睿控制的基金管理子公司管理的有限合伙企业,天风证券能够通过股权控制关系对天风睿源、天风睿盈的重大决策事宜施加重大影响。2015年7月31日,当代集团与天风睿源、天风睿盈签署了《股东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为了保障道博股份的长期稳定发展,天风睿源、天风睿盈与当代集团达成一致行动意见。因此,当代集团与新星汉宜及天风睿源、天风睿盈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87,182,186股,其中当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137,843,810股,持股比例为28.2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当代集团实际控制人艾路明先生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大股数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584,618,623股。按照当代集团可能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大股数计算,当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174,382,474股,持股比例为29.83%,当代集团实际控制人艾路明先生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2017年9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待本次非公开发行拟收购资产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等将在发行预案(修订稿)中予以披露。上市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预案(修订稿)及其他相关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第二次董事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股份认购合同摘要

2017年9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确定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发行对象为当代集团、李建光、喻凌霄、李红欣、蒋立章。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及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摘要如下: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当代集团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116号

法定代表人:周汉生

成立时间:1988年7月20日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高科技产业的投资;对医药、文化、教育、体育及旅游产业的投资;对纺织业及采矿业的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生物、化工、化学、医学、计算机和软硬件技术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按其执行);计算机和软硬件设备的销售;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金属矿及非金属矿的销售;重油、润滑油、石油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的销售;燃料油(不含闪点在60度以下的燃料油)、沥青、混合芳烃的批发零售;危化品(液化石油气(限作为工业原料用,不含城镇燃气)、汽油、柴油、煤油、甲醇汽油、甲醇、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原油、石脑油、MTBE、石油醚、异辛烷)的票面经营(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当代集团的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当代集团的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如下:

3、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当代集团是一家综合性产业投资集团,经过多年的发展,其对外投资的领域已涵盖医药、地产、旅游、金融、农业、纺织、学历教育等多板块。

4、最近一年及一期的简要财务报表(合并报表)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注:2016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审计,2017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2)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注:2016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17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5、其他事项说明

(1)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处罚情况

当代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2)本次发行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当代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其他关联交易。

(3)本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当代集团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2015 年5月28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将其持有的健坤物业 98%股权及恒裕矿业 80%股权出售给当代集团,当代集团以支付现金 8,223.09 万元并承担上市公司对健坤物业的其他应付款73,226,684.80元及对恒裕矿业的其他应付款 20,761,261.67元债务作为受让对价。同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015年8月25日,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了编号为民资管第【20150672】号《股权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实际募集的资金支付转让价款,受让本公司合法持有的天风证券1.05%的股权及其派生股权对应的收益权。与此同时,当代集团作为此事项的保证人,签署了编号为民资管第【20150672-1】号《保证合同》。

2015年9月1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流动资产贷款借款合同》,借款3000万元,当代集团为此项借款提供担保,并签署了编号为公高保字第ZH1500000138410-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2015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向蒋立章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7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9,910,265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其中当代集团认购14,955,134股,当代集团控股子公司新星汉宜认购4,985,044股。

2016年1月13日,本公司与平安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签订银行贷款合同,贷款期限为12个月,从2016年1月13日至2017年1月12日止,贷款金额5000万元,年利率5.660%,由当代集团为本公司提供担保。

2016年7月26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双刃剑与当代力帆俱乐部签订《关于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之咨询服务合同》,双刃剑为当代力帆俱乐部提供公司运营、商务招商、球员经纪、教练经纪等咨询服务。2016年12月28日,当代集团完成对当代力帆俱乐部的股权收购,当代力帆俱乐部成为与公司受同一股东控制的关联方。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双刃剑因该咨询合同已确认收入500万元,并形成应收关联方款项。

2016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计通过《关于公司与武汉晟道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字智慧影院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共同成立武汉当代指点未来影院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5100万元(出资比例51%)与晟道投资、数字智慧影院共同成立指点未来影院,晟道投资与本公司同受当代集团控制。

2016年11月10日,本公司与光大银行武汉东湖支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期限为12个月,从2016年11月11日至2017年11月11日止,授信金额5000万元,年利率5.22%,由当代集团为本公司提供担保。

2016年12月13日,本公司与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信托贷款合同,贷款期限2年,从2016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12日止,借款金额20000万元,年利率7.00%,以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持有Nice International Sports Limited 100%的股权以及Nice International Sports Limited持有的Borg B.V 70%的股权作质押,且当代集团、强视传媒为本公司提供担保。

2017年3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百瑞信托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当代集团为公司本次借款提供担保。

2017年3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公司拟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亿元,担保方式为当代集团提供保证,期限不超过3年。

2017年5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5,000万元。当代集团为公司本次借款提供担保。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17年5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公司拟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当代集团为公司本次借款提供担保。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李建光

1、基本情况

2、最近五年主要任职情况

3、对外投资公司及其业务情况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李建光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4、最近五年受处罚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李建光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5、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李建光未与上市公司有过关联交易。本次发行后,李建光与上市公司不会产生新的同业竞争情况,亦不会因本次交易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6、重大交易情况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李建光未与上市公司有过重大交易情况。

(三)喻凌霄

1、基本情况

2、主要任职情况

3、对外投资公司及其业务情况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喻凌霄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4、最近五年受处罚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喻凌霄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5、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喻凌霄未与上市公司有过关联交易。本次发行后,喻凌霄与上市公司不会产生新的同业竞争情况,亦不会因本次交易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6、重大交易情况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喻凌霄未与上市公司有过重大交易情况。

(四)李红欣

1、基本情况

2、最近五年主要任职情况

3、对外投资公司及其业务情况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李红欣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下转9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