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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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回复的公告

2017-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17-050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第171111号)(以下简称“一次反馈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应在30日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相关内容进行认真分析、讨论与核查,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 2017-051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111号)要求,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