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9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2017-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7-131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公告(公告编号:2017—125),披露了本公司为“鳌江干流治理平阳县水头段防洪工程施工3标”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158,797,683元。

近日,公司与平阳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项目合同。

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1、该项目的业主方:平阳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该项目承包方式:单价承包(工程量按实结算)。

3、该项目的计划工期:913日历天。

4、2016年公司未与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5、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158,797,683元。

2、工程建设地点: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

3、工程内容:主河道开挖及两岸堤防、鸣溪新开河、软基中后闸(泵)、上小南闸泵以及为实施上述工程所需的措施项目及其他项目。

4、结算方式:工程进度款按工程进度付款申请的85%进行支付,其余15%作为工程结算暂扣款,待工程完工验收通过,结算审价后,支付结算工程款至 97.5%,剩余2.5%作为质量保证金。

5、项目计划工期:913日历天。

6、违约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金额合计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7.24%,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合同中已就违约、索赔和争议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平阳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该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五、备查文件

《鳌江干流治理平阳县水头段防洪工程施工3标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