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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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风险提示公告

2017-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6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必要的风险提示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万马科技,证券代码:300698)股票交易价格自2017年8月31日上市以来,以发行价为基数,截至2017年9月20日累计涨幅为446.83%,同期创业板综指涨幅为4.6%,偏离值累计达442.23%。根据WIND数据显示,公司9月20日的市盈率(TTM)为127,远高于创业板综合指数(399102)市盈率(TTM)54.5,也高于申万通信设备行业指数(801102)市盈率(TTM)79.4。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并充分向市场揭示风险,公司再次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关于风险的描述,上述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公司仍存在经营业绩增速下降的风险。公司 2016 年度营业收入 37,055.1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98.96 万元,2017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0,645.8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530.56 万元,基于整体行业发展形势及自身业务经营情况,2017 年 1-9 月公司主要业务运营情况正常,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因本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公司会第一时间在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开披露相关信息,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二、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公司股票于连续三个交易日(2017年9月18日、 2017年9月19日、 2017年9月

2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三、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将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7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9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1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盛涛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募集资金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市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董事长盛涛先生与上述银行及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完毕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完毕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