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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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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77 公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7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9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7年9月18日发出,并以电话方式确认。

3、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

4、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关于转让深圳市前海精锐合汇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以人民币3,000万元的价格向吉林省金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都集团)转让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前海精锐合汇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锐合汇)的全部股份。交易完成后,金都集团持有精锐合汇52%股份,公司不再持有精锐合汇股份。(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17-068号公告)

本次股权转让是由于互联网网络借贷行业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方向所作出的适时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精锐合汇任何股权,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编号:2017-068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转让深圳市前海精锐合汇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让标的:公司所持有的深圳市前海精锐合汇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份;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无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一、交易概述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达股份”或“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深圳市前海精锐合汇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拟将公司所持有的深圳市前海精锐合汇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锐合汇)的全部股份,以人民币3,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吉林省金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都集团),溢价4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等后续相关手续。

交易完成后,金都集团持有精锐合汇52%股份,精达股份不再持有精锐合汇股份。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吉林省金都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桦甸市仿欧街中段

注册资本:人民币19,898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丽影

成立日期:2001年7月11日

经营范围:市场管理;房屋、柜台、场地租赁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经销;企业策划;企业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都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金都集团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金都集团资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前海精锐合汇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投资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祁勇

成立日期:2015年1月9日

经营范围:金融应用软件的开发和销售信息技术外包、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会务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数据挖掘、数据分析、数据库服务;网上贸易(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

精锐合汇股权结构如下:

精锐合汇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精锐合汇截至2017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精锐合汇股份,也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精锐合汇担保的情况;精锐合汇也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精锐合汇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情况,未被司法机关采取冻结、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主体:

甲方(转让方):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吉林省金都集团有限公司

2、成交金额及定价依据:

在综合考虑精锐合汇净资产和目前的经营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受让标的公司52%股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对价人民币3,000万元(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3、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支付期限或分期付款的安排:协议签订后60日内分2次完成付款;

6、登记过户:

乙方支付首期款600万元后即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包括但不限于(如果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需办理这些手续):

(1)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文件交予乙方完成有关股权变更登记事宜;

(2)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事宜;

(3)向其他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股权变更事宜。

协议各方确认,除非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完成日为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之日。协议各方保证各自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股权转让登记办理完成后,乙方应于登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该部分股权质押于甲方。乙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款后,双方共同办理股权解压事宜。

7、协议的生效条件:协议于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五、转让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是由于互联网网络借贷行业监管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方向所作出的适时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精锐合汇任何股权,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六、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1、本次出售子公司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构成关联交易;

2、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资产出售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