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17-061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9月17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7年9月22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0,131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其中130,000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其余131万元用于增加资本公积;同时,再由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绍兴三花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增资50,362万元,其中50,000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其余362万元用于增加资本公积。该增资款用于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实施《新增年产730万套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组件技术改造项目》、《新增年产1,270万套汽车空调控制部件技术改造项目》、《扩建产品测试用房及生产辅助用房项目》三个募投项目,以及绍兴三花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实施《年产1,150万套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4,055.8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该10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银行理财产品购买日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为控制风险,单笔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5)。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已完成向浙江三花绿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30,686,695股购买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00%股权事宜,并已完成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8,154,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22,310,000元,公司注册资本由原先的1,801,476,140元增加至2,120,316,835元。且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本项目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因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所涉及的《公司章程》条款作出相应修改,该议案将不再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改议案见附件一。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9月23日
附件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92号《关于核准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三花绿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
截至目前,本公司已完成向浙江三花绿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30,686,695股购买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花汽零”)100%股权事宜。三花汽零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2,150,000,000元,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经除权除息调整后为9.32元/股,股份发行数量为230,686,695股。
截至目前,本公司已完成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8,154,000股,发行价格1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22,31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078,48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09,231,520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27号)。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318,840,695股后,公司注册资本由原先的1,801,476,140元增加至2,120,316,835元。
为保证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本次交易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此,现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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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17-062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9月17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17年9月22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4,055.8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会计政策,执行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9月23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17-063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
及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三花智控”)于2017年9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1392号文核准,本公司向8个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8,154,000股,共募集资金1,322,3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078,480.0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309,231,520.00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27号)。
二、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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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三花汽零指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三花新能源指绍兴三花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系三花汽零全资子公司。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情况,三花汽零及其全资子公司绍兴三花新能源负责实施的四个募投项目合计计划投资募集资金130,131万元,为此,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30,131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三花汽零进行增资,其中130,000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其余131万元用于增加资本公积;同时,再由三花汽零向其全资子公司绍兴三花新能源增资50,362万元,其中50,000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其余362万元用于增加资本公积,由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别负责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
增资完成后,三花汽零注册资本将由16,000万元增加至146,000万元,绍兴三花新能源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增加至55,000万元。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进行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2号大街301号
法定代表人:王大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1765490734R
经营范围:生产:汽车零部件(经向环保排污申报后方可经营);批发、零售、技术开发:汽车零部件;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花汽零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前后,三花汽零的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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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花汽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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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资孙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绍兴三花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马欢路398号科创园4号楼104室
法定代表人:尹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MA289CMXXJ
经营范围:生产、批发、零售、技术开发:汽车零部件。
绍兴三花新能源为三花汽零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增资前后,绍兴三花新能源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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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三花新能源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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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绍兴三花新能源于2017年2月份成立,故无2016年度财务数据。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系公司为实施募投项目而实施,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降低项目投资成本,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优化三花汽零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增资完成后,三花汽零及绍兴三花新能源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进而满足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的发展需要,有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
五、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本次增资到款后,将存放于三花汽零和绍兴三花新能源分别在宁波银行杭州分行、兴业银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杭州冠盛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与三花汽零、绍兴三花新能源、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及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9月23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17-064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三花智控”)于2017年9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4,055.85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1392号文核准,本公司向8个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8,154,000股,共募集资金1,322,3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078,480.0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309,231,520.00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27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安排情况
基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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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三花汽零指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三花新能源指绍兴三花新能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系三花汽零全资子公司。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情况,三花汽零及其全资子公司绍兴三花新能源负责实施的四个募投项目合计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30,131万元,为此,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30,131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三花汽零进行增资,同时,再由三花汽零向其全资子公司绍兴三花新能源增资50,362万元,由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别负责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截至2017年9月1日止,三花智控、三花汽零及绍兴三花新能源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14,055.85万元,拟用募集资金置换14,055.85万元,具体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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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和“募集资金计划使用金额”的孰小确定。
四、相关方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意见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7963号),认为三花智控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三花智控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4,055.85万元。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4,055.85万元。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三花智控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三花智控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3、三花智控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4、三花智控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7963号);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9月23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17-065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9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现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资金相对较充裕的阶段,周期性的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充分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额度金额占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8.79%。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只能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购买投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理财产品购买日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单笔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5、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6、授权管理
因银行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受托方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对委托理财业务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指派公司财务总监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财务总监发现公司委托理财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以便董事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4、独立董事可以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由二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审计。
5、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前十二个月内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33笔,已获得收益约为448.33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理财产品余额为27,900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本次调整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了委托理财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合理有效的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本次调整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周期性的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利于充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调整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9月23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17-066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
本次变更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列报。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公司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将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单独列报,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2、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无实际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会计政策,执行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 9 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