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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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及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就石墨烯相关事宜签署投资
及产业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7-09-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7-095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及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就石墨烯相关事宜签署投资

及产业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旭光电”)下属控股子公司明朔(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朔科技”)9月24日于南京与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牡丹江经开区管委会”)签署了《石墨烯大功率LED照明模组智能制造暨智慧城市运维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根据《投资合作协议》,公司拟在牡丹江市投资建设石墨烯大功率LED照明模组智能制造暨智慧城市运维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人民币。

同日,公司于南京与牡丹江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牡丹江市政府”)签署了《石墨烯新材料产业基地合作协议》(以下简称“《产业合作协议》”),根据《产业合作协议》并基于公司产业基础,依托牡丹江市产业环境、区位优势和政策支持,公司与牡丹江市政府拟在牡丹江市共同打造石墨烯新材料产业基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1、牡丹江经开区管委会

合作方全称:牡丹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住所:牡丹江市江南新城区创业中心

牡丹江经开区为国家级开发区,旨在通过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进一步拓展牡丹江城市发展空间,增强地区性经济辐射和拉动功能,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乡统筹进程,促进牡丹江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

公司与牡丹江经开区管委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2、牡丹江市政府

合作方全称: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住所:牡丹江市东安区卧龙街12号

牡丹江市是黑龙江省省辖地级市,是黑龙江省省域副中心城市,也是东北东部地区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和黑龙江的重要开放门户。近年来,牡丹江市在石墨资源勘探上取得重大突破,初步探明石墨矿物资源总量超过4500万吨,为石墨主产区。

公司与牡丹江市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明朔科技与牡丹江经开区管委会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石墨烯大功率LED照明模组智能制造暨智慧城市运维项目。

建设内容:建设集石墨烯材料基础研发实验室、全自动化高效节能石墨烯照明模组智能生产线、智能石墨烯路灯城市控制平台于一体的智慧工厂;项目拟分三期建设完成,其中一期建设年产100万套石墨烯LED模组智慧工厂和年产10万套石墨烯智慧路灯整灯流水线;二期新增年产100万套石墨烯LED模组生产线和年产10万套石墨烯智慧路灯整灯流水线各一条,并配套建设智慧城市管理大数据中心;三期根据一、二期项目运作情况决定具体建设内容。

项目用地:牡丹江经开区管委会指定用地。

建设周期:2017年年底启动一期项目建设,建设周期6-8个月。二期、三期项目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启动。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人民币,其中一期项目总投资约1亿元人民币。

2、项目合作方式

明朔科技于牡丹江市出资成立一家项目公司,用以投资建设本项目。明朔科技全面负责建设、运营管理本项目,牡丹江经开区管委会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惠的扶持政策,为明朔科技及项目公司建设和营运本项目提供优质服务。

项目公司初期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全部由明朔科技出资。一期项目投资总额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由项目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解决。

3、双方权利与义务

牡丹江经开区管委会积极支持明朔科技在牡丹江市建设石墨烯研发基地、打造石墨烯产业孵化器,成立城市大数据运营中心,带动区域产业技术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及人才培育。在牡丹江经开区管委会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后,明朔科技应按照约定实施本项目建设;项目公司建成投产后优先安置当地人员就业;项目公司建成投产后产生的利润优先运用在当地进一步发展;项目公司同时作为当地石墨烯产业的孵化器,和牡丹江经开区管委会共同孵化和加速相关创业团队和企业。

牡丹江经开区管委会进一步与公司约定:牡丹江市(包括下辖市、区、县)所有LED路灯的新增及改造,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同质同价、采购程序(公开招投标方式)的前提下,均采购项目公司产品。全力协助项目公司产品在黑龙江省路灯市场大面积推广。基于牡丹江市所有通过项目公司新增及更换路灯的城市大数据运营和智慧城市服务,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公允价格和采购程序的前提下,10年内均通过项目公司实施。

4、生效和变更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即行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与牡丹江市政府签署的《产业合作协议》

1、合作领域

双方结合自身优势,拟在牡丹江市城市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智慧交通体系、智慧园区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光电显示、石墨-石墨烯产业等(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方面)领域开展全面战略合作。

2、合作事项

(1)公司承诺把牡丹江作为其全国布局的最重要的石墨烯产业化基地之一,在条件成熟时陆续将公司已具备产业化条件的石墨烯大功率 LED 照明、石墨烯电热膜、石墨烯基锂离子电池等石墨烯应用项目落户牡丹江。

(2)牡丹江市政府承诺优先将东旭光电列为牡丹江地区石墨资源的整合者,并在本协议签署后30内将前期勘探资料交付东旭光电,并带领公司专业人员前往石墨主产区林口、穆棱等地完成现场踏勘。条件具备时,公司依法、依规取得相关矿产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

(3)公司完成石墨烯应用项目落地及矿产资源整合后,将积极谋划在牡丹江建设100吨级以上石墨烯粉体制备基地,为石墨烯应用产业提供充足的原料支撑。此外,公司将在牡丹江建设包含石墨矿采、选、提纯等在内的石墨精深加工产业链,在解决石墨烯制备的原材料供给问题的同时,加快牡丹江地区石墨产业的发展,打造极具牡丹江特色的石墨-石墨烯产业链条。

(4)为进一步加快石墨烯项目和产业的聚集,双方将在合适时机共同发起组建总规模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石墨-石墨烯产业基金,专项投资于石墨、石墨烯相关企业或项目,对石墨-石墨烯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行深度整合,形成多元协同发展。

(5)牡丹江市政府认可牡丹江经开区管委会与明朔科技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全部内容,同意按照协议的约定在全市范围内(包括下辖市、区、县)推广和应用石墨烯大功率LED路灯。

(6)除上述与石墨烯新材料产业基地相关事项外,牡丹江市政府积极支持东旭光电依法合规参与牡丹江在城市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市政改造、环境保护、智慧园区、城市智慧交通体系、新能源汽车产业(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方面)等领域的项目建设。同时,牡丹江市政府承诺将积极支持东旭光电在牡丹江市推广应用城市智慧公交系统,并积极协助东旭光电将该系统在全省推广应用。

3、其他

本合作协议中关于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仅为框架性约定,本合作协议涉及的具体项目,双方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三、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明朔科技与牡丹江经开区管委会在石墨烯大功率LED照明模组智能制造及智慧城市运维项目方面的合作,对提升明朔科技石墨烯LED模组及石墨烯智慧路灯整灯生产能力有显著作用,项目建成后将成为黑龙江省第一个集石墨烯新材料、节能环保、C2M定制化生产、大数据智慧城市控制平台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工厂,有利于强化明朔科技以RLCP型石墨烯复合材料为核心的技术优势,增强明朔科技在石墨烯照明领域的综合竞争优势。

此次公司与牡丹江市政府在石墨烯新材料产业基地方面的合作,是公司石墨烯产业化推进的重要一环,有利于提升公司石墨烯产业综合竞争力。同时公司与牡丹江市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园区建设、新能源汽车、光电显示等其他领域达成良好合作意向,将为公司现有业务的发展创造新的机遇。

公司与牡丹江市政府的全面战略合作尚需逐项落地实施,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构成实质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根据与合作方未来具体项目合作协议的签署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信息为准,同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7-096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兴克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州明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明朔”)近日与中兴克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克拉”)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基于长远发展战略考虑,以石墨烯散热LED路灯为载体,就以CLAA(中国超长距低功耗数据传输技术应用联盟,英文名称:China Lora Application Alliance)标准及产业链为基础的LoRa(超长距低功耗数据传输技术,英文名称:Long Range)城市级物联网覆盖及应用项目展开合作。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全称:中兴克拉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91320505MA1NK6JT3W

注册资本:49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慧俊

住所:苏州高新区学森路9号2-A号楼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与物联网业务相关的软硬件产品、仪表仪器,信息系统集成及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兴克拉是中兴通讯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7 年3月,是中兴通讯与苏州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由苏州高新区重点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中兴克拉主导CLAA产业链运作,是业界领先的运营级城市物联网解决方案提供商和运营商。聚焦于运营级、低功耗、广覆盖物联网产品和解决方案的研发、交付和城市物联网运营服务,是具有核心技术产品的、主导产业联盟标准制定的平台型企业。

公司与中兴克拉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 合作目标

提升合作双方的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合作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战略并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为合作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二) 合作内容

为了共同开拓以石墨烯散热LED路灯为载体,以中国LoRa应用联盟标准及产业链为基础的LoRa物联网市场,抢占市场高点,双方就LoRa城市级物联网覆盖及应用项目展开合作。

(三)主要条款

1、在LoRa城市级物联网覆盖及应用项目中,湖州明朔承诺在同等条件下,当中兴克拉产品和其他同类产品均满足湖州明朔需求时,湖州明朔优先选择中兴克拉产品。

2、 湖州明朔承诺加入中兴克拉的“中国LoRa应用联盟物联网共享共建”计划,在湖州明朔开展的智慧路灯项目所在城市,和中兴克拉共同开展基于中国LoRa应用联盟物联网的网络覆盖建设和业务推广,双方参与网络收入分成。

3、中兴克拉负责研发一体化、小型化、内置化的LoRa网关,放置在公司的路灯灯壳内,实现路灯、井盖、停车等智慧城市相关的LoRa网关接入功能。湖州明朔负责协助提供相关的路灯参数,并负责整灯的安装与测试。路灯内置化网关的研发事项,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在同等条件下,中兴克拉承诺以最优惠价格、最优方案为湖州明朔供货。

5、中兴克拉授权湖州明朔在公司建设运营的LoRa城市级物联网覆盖应用项目中使用ZTE CLAA标识或者品牌,品牌使用费用、年限及范围另行商议确定。

三、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湖州明朔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明朔(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全资子公司,是以RLCP型石墨烯复合材料为核心技术,专业提供石墨烯散热大功率LED节能照明设备及照明综合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石墨烯散热LED路灯改造模组产品辐射江浙沪等全国多个地市。此次与中兴克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可以依托中兴克拉作为中国LoRa应用联盟的发起者身份,与其共同构建LoRa应用生态圈,建设多业务共享、低成本、广覆盖、可运营的低功耗广域物联网。致力于“让天下没有难觅的数据”。同时助力推动公司石墨烯散热LED路灯产业发展,提升公司石墨烯散热LED路灯产业附加值,提升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为公司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公司石墨烯散热LED路灯与LoRa应用的有效结合,能否广泛应用尚需市场的检验,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构成实质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战略合作协议是意向性协议,公司将根据与合作方未来具体项目合作协议的签署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履行决策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7-097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浙江大学山东工业技术研究院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或“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湖州明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明朔”)近日与浙江大学山东工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浙大山东研究院”)就公司“石墨烯+智能制造+物联网” 的发展战略进行研讨商洽,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协议双方情况介绍:

1、甲方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湖州明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3052841581J

住所地:浙江省湖州市练市镇茹家甸路800号

法定代表人: 王忠辉

2、乙方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浙江大学山东工业技术研究院

住所地: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互联网小镇15号楼

法定代表人:赵荣祥

与公司关系:湖州明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大山东研究院与公司及湖州明朔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州明朔是以RLCP型石墨烯复合散热材料为核心技术,专业提供石墨烯大功率LED节能照明设备及照明综合解决方案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石墨烯路灯改造模组产品辐射江浙沪等全国多个地市,同时不断加快围绕石墨烯路灯和车灯的物联网、大数据产业发展。

浙江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高等学府。浙大山东研究院为浙江大学下属的独立事业法人单位,是与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是浙江大学在山东进行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 合作宗旨

双方在合作中本着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秘密、保护协作市场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合作互补开发、制造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充分建立互信、惯例与默契的商业合作战略伙伴关系。

(二) 合作方式

双方各自团队对合作内容进行不定期交流。浙大山东研究院通过湖州明朔指定人员了解湖州明朔所需产品或部件的市场信息、需求和有关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商业计划、客户信息、研究成果、技术诀窍、技术图纸、文件以及其它技术和商业信息,浙大山东研究院对以上信息具保密责任。浙大山东研究院向湖州明朔提供浙大山东研究院的产品信息(包括技术资料、技术图纸、技术更新和新产品信息)以及产品动态和变化等相关情况。

(三)合作内容

双方战略合作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中国制造2025,依托浙江大学雄厚的科研基础、技术积累和智能制造实践,在浙江大学山东工业技术研究院建设石墨烯路灯智能工厂“联合实验室”和“院士工作站”,为石墨烯智能工厂建立产品模型、制造模型、管理模型、质量模型等数字模型,优化配置互联互通的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和车间制造执行系统。实现基于数字模型的产品设计数字化、企业管理信息化和制造执行敏捷化,形成企业统一的数据平台。建立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分析系统和车间级工业通信网络,建立自动化智能化的加工、装配、检验、物流等系统,并通过工业通信网络实现互联和集成。

2、技术转移转化,参与浙江大学获工信部审批通过的“2017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远程运维国家行业标准”,基于专业的行业经验积累,通过领先的工业互联网探索和实践,构建路灯行业远程运维行业标准。

3、服务企业,基于以RLCP石墨烯专利技术为基础的石墨烯相关技术与产品的深度研发与应用,以大功率LED石墨烯路灯为基础,建立更多的领先的产品线和业务线,服务湖州明朔,奠定湖州明朔在石墨烯应用领域领先的技术和市场地位。

4、科技研发,基于无人机视觉3D在线测量技术,建立全国路灯在线测量平台,为路灯的测量、维护和检测建立全新的运营体系。

5、深度融合,通过物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以石墨烯LED路灯为基站,实现智慧路灯、智慧停车场、智慧井盖、智慧垃圾桶等切实可行的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

(四)知识产权

1、双方对各自持有的专利、商标、版权、技术秘密等享有自主所有权与使用权,且不因合作而必然导致上述知识产权的共享。未经一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能自认为基于本合作协议而对另一方的知识产权享有任何权益。

2、相互协作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的合作。一方获悉的任何侵犯战略合作伙伴知识产权的行为,应适时告知另一方。

(五)其他

本战略合作关系不改变双方各自的独立地位和隶属关系。双方均以各自的名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向客户提供产品或服务,并对各自的产品或服务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本协议有效期3年。

三、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州明朔是以RLCP型石墨烯复合散热材料为核心技术,专业提供石墨烯大功率LED节能照明设备及照明综合解决方案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石墨烯+智能制造+物联网”是公司发展战略,通过与浙大山东研究院的战略合作,依托其建设的石墨烯路灯智能工厂“联合实验室”和“院士工作站”,建立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分析系统和车间级工业通信网络,建立自动化、智能化的加工、装配、检验、物流等系统,并通过工业通信网络实现互联和集成。最终将湖州明朔打造为集智能化、网络化于一体的“中国制造2025”的典范。

公司与浙大山东研究院的战略合作是工业实践与互联网大数据有效结合的探索,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构成实质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根据双方合作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湖州明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大学山东工业技术研究院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