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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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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8版)

2017-09-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晖、辛浩鹰夫妇。辛浩鹰直接持有公司45.42%股份,李晖除直接持有公司37.50%股份外,还持有励构投资19.20%财产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从而通过励构投资间接控制公司9.26%股份。李晖、辛浩鹰夫妇合计控制公司92.18%股份。

李晖先生,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40403197002******。李晖简历参见本节“七、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辛浩鹰女士,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10110197506******。辛浩鹰简历参见本节“七、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资产类)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负债及权益类)

单位:元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股份支付、关联方支付的借款利息。

发行人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6,068,292.14元、71,131,414.28元、103,747,795.71元及89,493,824.56元。

(三)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表2017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为年化计算。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19,623.41万元、149,651.00万元、174,563.79万元和183,896.91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5.41%。201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49,651.00万元,较上年末增加30,027.60万元,主要体现为应收账款和固定资产的增长,主要原因如下:首先,公司当年已完工项目收入确认金额持续增长,导致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上年增加10,870.61万元;其次,公司当年两次增资和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共计14,596.40万元,上述情况导致公司资产总额有所增加。2016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74,563.79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4,912.79万元,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相应增加所致。2017年6月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83,896.91万元,较上年末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因而应收账款增长所致。

公司资产主要为流动资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3.10%、80.66%、83.82%和83.92%,符合展览展示行业企业流动资产占比高的特点。2015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有所下降,主要系2015年公司购买风语筑设计大楼3-11楼,导致固定资产相应增加。2016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2015年末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相应增加所致。2017年6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与上年末基本一致。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为应收款项和存货。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变动主要系已完工一体化项目收入确认变动所致,存货变动主要系未完工一体化项目投入金额变动所致。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2015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大幅上升,主要系公司购买风语筑设计大楼3-11层,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大幅增加。

2、负债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91,216.81万元、103,526.83万元、117,181.34万元和117,449.45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持续增长,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带动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相应增加所致。

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89,570.96万元、98,409.05万元、112,900.88万元和113,592.44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8.20%、95.06%、96.35%和96.72%,公司负债结构基本保持稳定。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3.34%、17.85%、25.59%和31.36%,预收账款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7.75%、70.25%、63.20%和57.00%。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3、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公司主营业务为数字文化展示体验系统的策划、设计、实施和维护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设计领衔、科技依托、跨界总包”的经营理念,在具体项目实施中运用一体化全程控制的运作模式,实现了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水平的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总体呈现上升趋势,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80,414.65万元、101,879.36万元和122,723.34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23.54%;净利润分别为6,455.77万元、6,574.78万元和11,259.85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32.0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606.83万元、7,113.14万元和10,374.78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36.03%。2017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77,463.57万元,净利润为9,092.8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949.38万元,保持良好增长态势。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全部来自于主营业务收入。

2014年-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80,414.65万元、101,879.36万元和122,723.34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23.54%,2017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77,463.57万元。

(2)公司毛利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21,060.86万元、27,686.70万元、33,640.38万元和21,451.25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6.19%、27.18%、27.41%和27.69%,总体呈现稳中上升的趋势。

(3)公司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及其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8,867.75万元、13,536.82万元、16,114.23万元和7,855.51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03%、13.29%、13.13%和10.14%,总体呈现平稳趋势,公司期间费用的变动与营业收入的变动相匹配。

4、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主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五)股利分配情况

1、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3、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前公司的老股东和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加的社会公众股东共同享有。

4、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积极、优先实行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考虑到公司的成长性或重大资金需求,在保证现金分红最低分配比例及公司股本规模与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现金分红条件、时间间隔及比例

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审计机构对当年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每年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且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公司未来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当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两年为负数时,不得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④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公司在确保最低现金股利分配比例、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分配股票股利,具体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5)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

①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根据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也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②独立董事、外部监事(若有)应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独立发表审核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③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外部监事(若有)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④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事先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⑤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6)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程序和机制

①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②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应当进行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并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监事会和社会公众股东的意见。

③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须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外部监事(若有)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④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六)发行人的控股和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共有3家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2016年及2017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上表数据已经天职国际审计。截至2017年6月30日,珠海风语筑、宣城风语筑未正式开展经营。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备案情况

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予以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自筹方式进行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资金。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全部围绕现有主营业务来进行。从长远发展来看,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从研发设计、客户体验和信息管理等全方位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随着各项目的成功实施,公司的营业收入与利润水平将大幅增长,未来盈利能力将大幅提高,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全方位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竞争优势将进一步得到增强。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新增资产的折旧和摊销将大幅增加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资产规模将大幅度上升,相应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及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影响。按照公司现行的折旧及摊销政策,募集资金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资产共计40,090.93万元,新增折旧及摊销共计13,008.33万元。尽管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将大幅上升,但从目前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情况来看,我国未来各类展览展示项目的建设需求仍有较大发展空间。凭借公司目前的承接规模和运营能力,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竞争能力将大幅增加,公司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高。

2、资产规模将大幅提高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会对公司资产结构产生较大幅度的影响。公司资产规模、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都将大幅提高,直接增强公司业务承接能力和运营稳定性,有利于进一步壮大公司整体实力,提高竞争力,增强抗风险能力。

3、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有所下降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投入到效益产出需要一定的周期,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会在项目投入初期面临下降的风险,但从中长期来看,随着募集资金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进一步提升,巩固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加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中已披露的风险之外,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

(一)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为具有展览展示需求的客户提供各类场馆及空间的数字文化展示体验系统的策划、设计、实施和维护服务,公司客户主要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公司所处的展览展示行业发展与宏观经济发展水平相关,一般而言,在国民经济总体发展态势良好时,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可支配收入更高,其建设或更新展馆、展示体验系统的需求更为旺盛,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对展览展示行业有一定影响。如若未来几年我国宏观经济出现较大波动,将对展览展示行业的整体需求产生影响,进而对公司经营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作为较早专业提供数字文化展示体验系统产品、服务的企业,经过多年在行业内精耕细作,公司目前已成为中国展览展示行业中展示体验系统领域领先企业,也是打造中国最多城市馆成功案例的公司之一。随着市场的快速发展,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相关企业纷纷进入,公司不仅面临同行业企业的竞争,同时广告、影视、动漫游戏、娱乐、建筑设计、工业设计、装饰装修等众多相关领域企业也在不同程度上参与了本行业竞争。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若公司未来不能保持和进一步提升自身竞争优势和市场占有率,将对公司盈利能力的持续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项目成本控制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展示系统策划、设计、实施和维护服务,可广泛应用于各类有展览展示需求的场馆及空间。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80,414.65万元、101,879.36万元、122,723.34万元及77,463.57万元。公司所提供的数字文化展示体验系统产品、服务涵盖多专业、跨领域业务环节,同时视业务环节的重要性并结合公司产能等情况,由公司自主完成并辅以向相关专业供应商采购部分产品或服务。

公司参与投标或谈判签署业务合同前需对项目的成本进行估算,而数字文化展示体验系统项目实施过程涉及多专业协同、内外部资源协同、公司服务与客户需求协同。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展,同步实施项目数量的增长,向外部供应商采购产品、服务增加,如公司对于成本的预判能力和对业务实施过程中成本的控制能力不足,可能导致项目利润低于预期甚至出现亏损合同,从而将对公司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2、项目实施的管理风险

公司目前是中国展览展示行业中数字文化展示体验系统领域领先企业,也是打造中国最多城市馆成功案例的公司之一。公司业务现已分布全国各地,加之公司承接的数字文化展示体验系统项目实施过程涉及跨领域、多专业的实施环节,并涉及对公司项目团队、供应商的协调、管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同期实施的跨地区项目数量不断增长,项目实施管理难度逐渐增加,如果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及其执行情况不能随公司的业务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无法对项目进行有效的管理,对项目实施环节管理不善,对供应商管理不当,可能引发项目进度、质量等问题或纠纷,将给公司持续发展带来风险。

3、人力资源管理的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数字文化展示领域将文化与科技进行了跨界融合,文化创意和数字科技紧密融合并贯穿于公司业务模式的全过程,对数字文化展示领域有深刻理解的高素质人才是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对高素质的经营管理、科研开发、文化创意和市场支持等方面的人才需求相应增加。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及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面临人才流失和储备不足的风险。

(四)项目审价的风险

公司业务的开展需要经历前期的创意设计、客户意向承接、项目招投标、谈判与订立合同、材料与设备采购、项目实施、项目试运营、项目验收、项目决算等多个阶段。根据合同约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至项目验收后,公司一般能获得合同总价50%至80%的项目进度款,而项目尾款一般需经客户决算审计后,根据其审定价格进行结算、支付。由于项目的决算审计周期相对较长且审定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一旦审定价格低于合同金额且差异较大,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五)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李晖、辛浩鹰夫妇。本次发行前,李晖、辛浩鹰夫妇直接持有公司82.92%股份,并通过励构投资间接控制公司9.26%股份,合计控制公司92.18%股份。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能良好地约束自身行为,则存在其通过控制的股份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实施不当控制,做出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决策或安排的风险。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数字文化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展示体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三维城市展示及地理信息化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上述项目能否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的利润增长和战略发展规划的实现构成很大影响。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诸如国家政策、宏观经济形势、技术、资金等发生变化,从而导致各项目实施所依赖的基本条件发生变化,同时也会受公司自身管理水平等内在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2、新增资产折旧及摊销大幅增加的风险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26,235.37万元、9,295.56万元及4,56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额及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合计将达13,008.33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数字文化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展示体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并不能直接产生效益,其效益主要体现在对公司运营能力、业务承接能力的提高上;“三维城市展示及地理信息化项目”建成后将年均新增销售收入12,550.00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投入到直接、间接效益产出需要一定的周期,因此在相关项目建成后达产前,新增资产折旧及摊销将会影响公司当期的利润水平。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尽管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了审慎测算,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良好、项目可行,但该经济效益信息为预测性信息,在募投项目投产后,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发展、已有客户的需求情况及对新客户的拓展等都面临一定的不确定因素,存在可能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后不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有所增长。随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陆续投入,将显著提升公司的营运资金,扩大业务规模,促进业务发展,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考虑到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募集资金投入产生效益之前,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公司现有业务。如果公司受经济周期、政策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各项因素影响,净利润不能保持较快的增长,则公司短期内可能存在因股本总额增加导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指标被摊薄的风险。

(八)不可抗力的风险

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成功构建了一体化全程控制运作模式为客户提供数字文化展示体验系统解决方案。然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暴雨、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突发性的群体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会对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从而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重要合同

(一)借款合同

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二)抵押合同

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抵押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三)授信合同

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授信合同如下:

(四)出具保函并提供保证金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要求银行向项目对方出具履约保函,公司向银行提供反担保。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关于出具保函、提供保证金的协议如下:

(五)采购合同

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正在履行中(尚未结清合同款)交易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重要影响的采购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六)销售合同

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正在履行中(尚未完成项目验收)交易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销售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七)承销协议与保荐协议

2016年6月,发行人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承销协议》与《保荐协议》,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股票发行的主承销商及保荐机构。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为发行人自身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为履约保函提供保证金担保外,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公司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未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未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刑事诉讼。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二、预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和查阅地点

查阅时间:工作日的上午 9:30-11:30,下午1:00-3:00

查阅地点: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住所

除以上查阅地点外,投资者可以登录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查阅《招股说明

书》正文及相关附录。

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5日

(上接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