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2017-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9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61号文《关于核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由本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3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元。截至2014年11月20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3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23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745.0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484.93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11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4]318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55号文《关于核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12月向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848,92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7.21元,实际已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57.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01,742.2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2月23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406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便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户情况

2014年11月28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临桂支行(以下简称“建行临桂支行”)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户情况如下: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户情况

2015年12月29日,本公司分别与建行临桂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桂林分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桂林福达齿轮有限公司、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襄阳福达东康曲轴有限公司分别与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行桂林分行、交行桂林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7年4月18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桂林分行、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情况如下: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及与上述各方签订的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执行。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日,公司其中两个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5001636601059599999、45050163660100000021)的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28日、2017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福达股份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度使用及存放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37)、《福达股份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69)。此外,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仍在使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办理了以下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