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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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2017-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3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苏证调查字2017010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被立案调查后,公司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分别于2017年4月28日、5月27日、6月27日、7月27日、8月26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

目前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正常进行中,期间公司经营活动未受事件影响,经营情况正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13.2.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如公司所涉及立案调查事项最终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不会因此次事件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在此之前,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1.11.3条的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4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延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伟兴先生的书面通知,因公司2017年4月28日披露的《天奇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中承诺的增持计划将于2017年10月27日到期,考虑到避免在公司三季报公告信息敏感期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现申请将该增持计划延期实施,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次增持计划公告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8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天奇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其中说明: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业绩持续稳定发展的预期,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伟兴先生或其关联人拟自2017年4月28日起6个月内(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10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累计增持400万—800万股。

二、未能如期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说明

增持公告披露后,公司控股股东即着手筹集增持资金。经多方协商,拟设立指定用途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用于增持天奇股份的股票。由于审批备案等原因,该信托计划将于下月成立。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预约在2017年10月28日披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公司字[2007]56号)的要求,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的30日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据此,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28日为公司三季报公告信息敏感期。

鉴于上述原因,为避免在敏感期内交易公司股票,上述信托计划建仓期将延后至三季报披露后,拟在三季报披露后的1个月内完成增持承诺(2017年10月29日至2017年11月28日)。

三、本次延期增持的情况说明

为避免在公司三季报公告信息敏感期内违规增持,同时为履行其增持承诺,黄伟兴先生承诺:待公司三季报披露之后的1个月内,按原计划的方式、数额继续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即拟自2017年10月29日起1个月内(2017年10月29日至2017年11月28日),黄伟兴先生或其关联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计划累计增持天奇股份股票400万—800万股。

四、 其他事项说明

1、截止至本公告日,黄伟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2,389,317股,并间接通过无锡天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0,262,941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1%。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3、黄伟兴先生或其关联人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4、黄伟兴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黄伟兴及其关联人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