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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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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2017-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万股)

序号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元)拟申购数量 备注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2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兴业动力组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4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5周仁瑀 周仁瑀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6周福海 周福海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7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8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兴业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9茅贞勇 茅贞勇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0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1缪甦 缪甦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市值管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3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兴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4李国林 李国林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5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6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7林杰 林杰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8付秋生 付秋生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9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安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20凌健 凌健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21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消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22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兴业服务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23邢金生 邢金生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24刘玮 刘玮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25谢瑾琨 谢瑾琨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26王治富 王治富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27洪允兰 洪允兰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28邱宝裕 邱宝裕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29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30陈雅萍 陈雅萍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31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32童新建 童新建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33尚卫国 尚卫国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34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兴业医药生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3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36姚刚 姚刚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37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投摩根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38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医药健康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39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德邦大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40迟汉东 迟汉东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41吴文选 吴文选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42钟格 钟格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43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积极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44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45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安鑫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46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兴业量化对冲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47杨小蔚 杨小蔚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48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49黄俊骥 黄俊骥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50林关羽 林关羽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51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前海开源中证军工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52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德邦鑫星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53陈锦洪 陈锦洪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54庞世森 庞世森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55张清 张清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56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57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积极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58赵丽芳 赵丽芳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59刘国珍 刘国珍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60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兴业高端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6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慧鑫诚信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62杨维国 杨维国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63黄春桦 黄春桦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64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65朱芳 朱芳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66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德邦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67张海坚 张海坚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68盛云 盛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6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70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前海开源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71张云升 张云升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72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73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74谢兰娟 谢兰娟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75郑小明 郑小明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76李军 李军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77沈海博 沈海博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78王珏 王珏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79单美琴 单美琴 13.69 1,000.00 无效报价
80徐元生 徐元生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81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兴业品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82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安鑫富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83吴军 吴军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84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前海开源股息率100强等权重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85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寿安保稳健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86山东威达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威达集团有限公司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87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88顾梅英 顾梅英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89海宁拾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拾贝回报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90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91汕头市盈动电气有限公司 汕头市盈动电气有限公司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92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兴业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93张大龙 张大龙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94陆晋泉 陆晋泉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95许志坚 许志坚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96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97张曦赜 张曦赜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98金宇星 金宇星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99赵吉 赵吉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00应海军 应海军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01王左公 王左公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02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03王德志 王德志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04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前海开源大安全核心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05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06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安基金映雪信诺2号资产管理计划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07刘仲清 刘仲清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08黄鹂 黄鹂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09贾玉兰 贾玉兰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10李兴国 李兴国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11寿建明 寿建明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12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兴业事件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13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投摩根双核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14王新才 王新才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15杨治华 杨治华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16郭明明 郭明明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17黄巧灵 黄巧灵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18田三红 田三红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19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安基金映雪信诺3号资产管理计划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20何瑜琴 何瑜琴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21廖芙秀 廖芙秀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22周吉 周吉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23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24王生华 王生华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25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前海开源高端装备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26海宁拾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宁拾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拾贝精选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27高梅平 高梅平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28香塘集团有限公司 香塘集团有限公司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29陈一青 陈一青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30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31李军民 李军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32朱世荣 朱世荣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33梁武 梁武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34彭倩 彭倩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35金国新 金国新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36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投摩根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37焦作通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焦作通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38范学炎 范学炎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39都卫星 都卫星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40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稳健系列组合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41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42丁海忠 丁海忠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43毛瓯越 毛瓯越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44林劲松 林劲松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45乾泰中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乾泰中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46刘京安 刘京安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47徐中原 徐中原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48陈利浩 陈利浩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49海宁拾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宁拾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拾贝收益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50赵建平 赵建平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51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前海开源沪港深智慧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52吉志扬 吉志扬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53沈素芳 沈素芳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5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55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宝兴业万物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56刘恩臣 刘恩臣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5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58李玲 李玲 21.9 1,000.00 高价剔除
159李雪虹 李雪虹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60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安鑫垚主题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161杨青 杨青 13.69 1,000.00 有效报价

(下转38版)

特别提示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1、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及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或“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3.69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17年9月27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9月27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0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09:15-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参与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7年9月29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9月29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投资者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承销团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17年9月26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1、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49.86倍(截至2017年9月21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13.69元/股对应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8倍,低于中证指数公司2017年9月21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作出投资决策。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7,31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募集资金金额为94,086.0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3.69元/股计算,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100,073.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987.9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94,086.00万元。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重要提示

1、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7,31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93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华阳集团”,股票代码为“002906”,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瑞银证券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瑞银证券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7,31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5,1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04%;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19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9.96%。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7年9月21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为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0.0611%),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3.69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2)19.4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73.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987.9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94,086.00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94,086.00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17年9月18日在《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7年9月27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T日)09:30-15:00。网下申购简称为“华阳集团”,申购代码为“002906”。只有初步询价时提交了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才能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请见本公告附表。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13.69元/股,申购数量应为其初步询价时申报的有效拟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T日)09:15-11:30、13:00-15:00。2017年9月27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9月2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7年9月2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即每个投资者的最高申购数量不得超过21,500股(含21,5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2017年9月29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9月29日(T+2日)公告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17年9月29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承销团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7、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7年9月27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一、(五)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9、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10、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7年9月18日(T-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11、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为新股,发行股份数量为7,310万股。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5,1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04%;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19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9.96%。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3.69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9.4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94,086.00万元。根据13.69元/股的发行价格和7,31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100,073.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987.9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94,086.00万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7年9月27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回拨前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低于50倍(含),则不进行回拨。

2、在网上发行未获足额申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主承销商按照已公告的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将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具体情况将在2017年9月28日(T+1日)刊登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八)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情况

2017年9月20日(T-5日)至2017年9月21日(T-4日)为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截至2017年9月21日(T-4日)15:00,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共收到4,21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609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12.78元/股-1,369.00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6,543,890万股。全部投资者报价明细表请见本公告附表。

(二)投资者资格核查

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与主承销商核查,配售对象属于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的,均已按照《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供了产品备案或私募基金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有3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5个配售对象未按《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1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95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上述4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40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共有4,172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469个配售对象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条件,报价区间为12.78元/股-1,369.00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6,404,340万股,上述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三)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参与询价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报价高于13.69元/股的初步询价申报予以剔除,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个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剔除,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4,0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报总量的0.0611%。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四)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9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13.69元/股的4,16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461家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有效拟申购数量合计6,396,340万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申购价格及有效申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本次初步询价中,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13.69元/股,为无效报价。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止2017年9月21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9.86倍。

基于业务相似性,发行人与以下上市公司具有一定相似度。以2016年每股收益及截止2017年9月21日(T-4日)的最近20个交易日均价计算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17年9月21日

注:计算可比上市公司对应市盈率平均值时剔除卓翼科技极值市盈率。

本次发行价格13.69元/股对应的摊薄后静态市盈率为22.9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为6,461个,其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总量为6,396,34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了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1、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2017年9月27日(T日)09:30-15:00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13.69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2、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有效报价配售对象自负。

3、网下投资者在2017年9月27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在网下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网下初步配售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2017年9月18日(T-7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了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7年9月29日(T+2日)刊登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7年9月29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初步获配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金额等信息以及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数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17年9月29日(T+2日)08:30-16:00,获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发行价格和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17年9月29日(T+2日)16:00前到账。认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帐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2、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若从非备案账户划款,则认购资金划付无效。

(2)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

(3)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入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认购所对应的股票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906”,若没有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4)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网下发行专户,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注:以上账户信息如有更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公布信息为准,网站链接详见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

(6)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4、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于2017年10月10日(T+4日)在《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承销团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若获得初步配售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17年10月9日(T+3日)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至原划款账户,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配售对象已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网下投资者报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为依据,对配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

4、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四、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T日)0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发行数量和申购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190万股。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7年9月27日09:15-11:30、13:00-15:00)将2,190万股“华阳集团”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3.69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华阳集团”;申购代码为“002906”。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9月2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含)以上的投资者方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每个投资者的最高申购数量不得超过21,500股(含21,500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申购规则

1、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2、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每个投资者的最高申购数量不得超过21,500股(含21,500股)。

对于申购量超过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21,5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

4、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六)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17年9月2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华阳集团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7年9月27日(T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数量 / 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实际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7年9月27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有效申购数据,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有效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7年9月28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17年9月28日(T+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7年9月28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17年9月29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9月29日(T+2日)公告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十)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对于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当认真核验,并在2017年10月9日(T+3日)15:00前如实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给主承销商。截至2017年10月9日(T+3日)16:00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无效认购处理。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承销团包销。

(十一)发行地点

全国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股份处理

在2017年9月29日(T+2日),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承销团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承销团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2017年10月10日(T+4日)刊登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中如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后,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可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6、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后续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七、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承销团负责包销。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承销团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7年10月10日(T+4日),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咨询电话

本次发行的咨询电话为:010-5832 8678

十、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26日

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