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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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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7-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版)

本公司资产由客户资产和自有资产组成。客户资产包括客户存款、客户备付金及客户存出保证金。截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6月30日,客户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49.44%、31.69%、27.91%和26.94%。扣除客户资产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2,619,487.11万元、4,383,758.37万元、3,948,832.92万元和3,494,895.74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扣除客户资产后公司资产总额较上年末增加1,764,271.26万元,增幅为67.35%。主要原因是:(1)2015年上半年市场呈现牛市行情,客户交易活跃,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持续增大,使得融出资金较上年末增加242,854.80万元;(2)公司股票质押回购和债券逆回购业务规模持续增长,使得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规模较上年末增加491,288.96万元;(3)公司股票及股权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基金产品和其他的投资进一步扩大,使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规模较上年末增加414,426.07万元;(4)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增长迅速,规模较上年末增加591,647.91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扣除客户资产后公司资产总额较上年末减少434,925.45万元,降幅为9.92%。主要原因是:(1)2016年证券市场震荡下行,客户投资意愿减弱,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减小,使得融出资金较上年末减少307,814.23万元;(2)公司股票质押回购和债券逆回购业务规模减小,使得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规模较上年末减少760,991.52万元;(3)2016年公司加大了基金、证券公司理财产品以及债券投资规模,使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分别增加297,581.00万元、243,469.24万元,抵消了部分前述资产大幅下降的影响。

截至2017年6月30日,扣除客户资产后公司资产总额较上年末减少453,937.18万元,降幅为11.50%。主要原因是:(1)2017年上半年证券市场继续处于震荡时期,客户投资意愿较弱,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进一步减小,使得融出资金较上年末减少59,763.16万元;(2)公司债券逆回购业务规模大幅下降所致,使得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减少381,123.29万元;(3)公司购买大量货币基金,使得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147,831.34万元。

(2)负债结构变动分析

从负债结构上看,负债分为客户负债和自有负债。截至2014年12月31日,客户负债包括证券交易形成的代理买卖证券款、其他负债中由期货交易形成的应付货币保证金(代理业务)和应付质押保证金(代理业务)三部分。2015年末和2016年末,客户负债包括证券交易形成的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买卖证券款是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证券所收到的款项,公司收到该款项后确认一项负债,同时在“银行存款”中对应的确认一项客户资产,该项负债和资产存在对应和配比,本质上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造成影响。2014年至2015年,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金额不断增长,主要因为市场行情好转,证券交易活跃。2016年,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金额较上年末减少,主要因为市场震荡下行,证券交易活跃度下降。

剔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其他负债中应付货币保证金(代理业务)和应付质押保证金(代理业务)后, 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593,416.32万元、3,103,573.28万元和2,415,029.68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扣除客户负债后的公司负债总额较上年末增加1,510,156.96万元,增幅为94.77%,主要原因是公司债券、次级债及各类短期融资工具的发行增加,同时公司资产收益权质押融资及债券正回购融资规模继续大幅增长。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扣除客户负债后的公司负债总额较上年末减少688,543.60万元,降幅为22.19%,主要原因是2016末大量短期融资券到期,同时公司资产收益权质押融资及债券正回购融资规模减小。

截至2017年6月30日,扣除客户负债后的公司负债总额较上年末减少503,365.94万元,降幅为20.84%,主要系公司收益权质押融资及债券正回购融资减少、拆入资金到期归还,同时融资规模减少使得应付利息减少所致。

2、盈利能力简要分析

2014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主要指标处于合理区间,经济增速稳中缓降低同时结构化效应增强。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国务院资本市场改革新政出台、IPO重启、国有企业改革深化、优先股试点、沪港通开闸等为A股市场增添了强劲的活力。2014年,上证指数年初开盘2112.13点,年末收于3234.68点,上涨53.15%,创2010年以来最大年度涨幅。2014年,我国证券行业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2,602.84亿元和965.54亿元。公司牢牢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大力发展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投行业务、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及证券信用业务均取得快速增长。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0,228.06万元,净利润101,406.60万元。

2015年,我国经济运行逐步趋稳,但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2015年上证指数年初开盘3258.63点,2015年12月31日收盘于3539.18点,上涨8.61%。2015年证券公司业绩呈现较大增长,我国证券行业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5,751.55亿元和2,447.6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0.97%和153.49%。公司把握发展机遇,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4,134.03万元,同比增长127.47%;实现净利润332,106.71万元,同比增长227.50%,盈利增速持续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2016年,随着供给侧改革等政策的不断推进,我国经济在合理区间内稳定运行。2016年上证指数年初开盘3536.59点,2016年12月31日收盘于3103.64,下跌12.24%。2016年证券公司业绩较去年同期有所下滑,我国证券行业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3,279.94亿元和1,234.4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42.97%和49.57%。上述行业业绩表现与2016年证券市场行情密切相关。公司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425,558.01万元,同比下降58.45%;实现净利润177,725.74万元,同比下降46.49%,由于永安期货自2015年12月31日起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的财务数据受此影响较大,若2015年永安期货不纳入合并范围,公司2016年的降幅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2017年上半年,我国经济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稳中向好态势趋于明显。2017年上证指数年初开盘3105.31点,2016年6月30日收盘于3192.43点,上涨2.81%。公司2017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16,307.55万元,实现净利润79,718.96万元,与行业整体表现相符。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经营业绩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3、现金流量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14年至2015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包括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金额及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减少额,融出资金净增加额,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和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2016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包括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融出资金净减少额等。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减少额,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4年度和201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85,632.74万元和231,972.88万元。2014年和2015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主要原因是2014年至2015年证券市场改善,公司代理买卖业务收到的现金净额及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大幅增长。

2016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1,760.5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证券市场整荡下行,导致代理买卖证券支出现金净额为516,778.56万元。2017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7,620.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上半年证券市场依然处于震荡时期,公司代理买卖款有较大流出。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受代理买卖业务现金流入流出的影响显著,而后者受证券市场行情波动的影响十分明显,具有较强顺周期性。剔除代理买卖业务现金流入流出和融出资金净增加额的影响,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实际为381,345.90万元、-535,921.28万元和106,335.94万元。2015年的净流出主要是由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减少额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包括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及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投资支付的现金,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4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6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105.48万元、-5,358.97万元及-7,146.44万元。公司通过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及对外投资企业等活动不断扩大公司规模,公司总体投资活动呈现现金净流出状态。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包括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和2017年上半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47,342.19万元、1,268,906.95万元、-417,294.25万元和-135,923.70万元。公司自2013年起开始通过发行债券、银行借款和收益权质押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公司及永安期货在2014年、2015年增资,导致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大幅增加,筹资活动呈现现金净流入状态。2016年,由于收益权质押融资借款到期,偿还现金485,528.00万元,公司整体筹资活动呈现现金净流出状态。2017年1-6月,公司融资规模减少使得整体筹资活动呈现现金净流出状态。

4、公司发展前景分析

近年来,我国金融改革逐步深化,证券行业的业务模式由传统通道向综合金融服务转变,行业呈现多元化、差异化发展的竞争格局。面临新的行业形势,公司将结合自身实际,坚持“市场化、专业化、特色化、集团化、国际化”的发展战略,以客户为中心,深入推进传统中介业务转型,大力推进证券信用业务的发展,并以市场为导向,持续增强期货、基金、跨境业务的竞争力。

展望未来,公司将抓住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加快创新转型,不断改善公司的业务结构及盈利结构,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努力实现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股利分配

1、股利分配政策

(1)公司上市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经营状况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①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②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以不再提取;

③分别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交易风险准备金及一般风险准备金;

④公司从税后利润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一般风险准备金和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⑤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上述规定,提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发行上市后拟定的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原则

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期发展。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应结合所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选择有利于股东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各项公积金、准备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个会计年度实现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若公司快速成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股利分配的顺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的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①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以不再提取;

②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③公司从每年的税后利润中提取税后利润的10%,作为一般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损失;

④公司从每年的税后利润中提取税后利润的10%,作为交易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证券交易的损失;

⑤公司从每年的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适用于证券公司的一般风险准备金、交易风险准备金等准备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⑥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和交易风险准备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可以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⑦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可以提取员工特别奖励基金。

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2015年4月27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决议,公司向2014年12月增资扩股前的股东现金分红共计416,009,887元。

2015年,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2016年,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3、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安排

2015年6月15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的议案》。根据决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全部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享。如因国家财会政策调整而相应调整前述未分配利润数额,以调整后的数额为准。

十、本公司的控股公司情况

(一)本公司一级控股公司

1、财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皇后大道181号新纪元广场24楼2401-03室

成立时间:2011年8月12日

已发行股份数目:50,000万股

每股面值:1.00港币

主要业务:提供公司管理服务。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持有财通香港100.00%的股权。

截至2017年6月30日,折合人民币计算,财通香港合并口径的总资产为101,581.40万元,净资产为42,999.79万元,2017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774.78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折合人民币计算,财通香港合并口径的总资产为88,099.75万元,净资产为43,208.08万元,2016年实现净利润471.10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2、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6号143室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15日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晓立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持有财通证券资管100.00%的股权。

截至2017年6月30日,财通证券资管总资产为109,650.86万元,净资产为57,666.43万元,2017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6,768.80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财通证券资管总资产为103,686.60万元,净资产为50,892.72万元,2016年实现净利润16,388.57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3、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2号161室

成立时间:2015年3月24日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诸慧芳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财务咨询。(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持有财通资本100.00%的股权。

截至2017年6月30日,财通资本合并口径的总资产为84,585.36万元,净资产为41,885.71万元,2017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2,501.09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财通资本合并口径的总资产为84,089.11万元,净资产为41,702.91万元,2016年实现净利润439.63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4、浙江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6号285室

成立时间:2015年10月15日

注册资本:8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未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范围:金融产品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财务咨询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持有财通创新100.00%的股权。

截至2017年6月30日,财通创新合并口径的总资产为40,713.53万元,净资产为40,612.18万元,2017年上半年年实现净利润357.38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财通创新合并口径的总资产为30,993.52万元,净资产为30,762.27万元,2016年实现净利润101.87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二)本公司间接控制的公司

1、财通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皇后大道181号新纪元广场24楼2401-03室

成立时间:2012年1月26日

已发行股份数目:27,000万股

每股面值:1.00港币

经营范围:证券交易;就证券提供意见

截至2017年6月30日,财通香港持有财通国际证券100.00%的股权。

截至2017年6月30日,财通国际证券总资产为63,117.88万元港币,净资产为26,635.79万元港币,2017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550.02万元港币。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财通国际证券总资产为56,716.75万元港币,净资产为26,086.89万元港币,2016年实现净利润-407.72万元港币。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2、财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皇后大道181号新纪元广场24楼2401-03室

成立时间:2013年3月19日

已发行股份数目:2,500万股

每股面值:1.00港币

经营范围:就证券提供意见;提供资产管理

截至2017年6月30日,财通香港持有财通国际资管100.00%的股权。

截至2017年6月30日,财通国际资管单体口径的总资产为1,349.16万元港币,净资产为1,072.24万元港币,2017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70.46万元港币。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财通国际资管单体口径的总资产为1,603.37万元港币,净资产为1,191.11万元港币,2016年实现净利润-557.54万元港币。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3、财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皇后大道181号新纪元广场24楼2401-03室

成立时间:2013年12月3日

已发行股份数目:878万股

每股面值:1.00港币

经营范围:提供投资管理(私人基金)及意见提供。

截至2017年6月30日,财通香港持有财通国际投资100.00%的股权。

截至2017年6月30日,财通国际投资的总资产为787.50万元港币,净资产为759.60万元港币,2017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224.97万元港币。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财通国际投资的总资产为790.73万元港币,净资产为761.82万元港币,2016年实现净利润137.71万元港币。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4、财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皇后大道181号新纪元广场24楼2401-03室

成立时间:2016年8月18日

已发行股份数目:1,000万股

每股面值:1.00港币

经营范围:暂无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6月30日,财通香港持有财通国际控股100.00%的股权。

截至2017年6月30日,财通国际控股总资产为997.73万元港币,净资产为997.73万元港币,2017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46万元港币。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财通国际控股总资产为999.19万元港币,净资产为999.19万元港币,2016年实现净利润-0.81万元港币。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5、财缘通(上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菲拉路45号3层C1部位

成立时间:2014年3月11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晔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翻译服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主办、承办除外),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电子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相关配套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6月30日,财通国际投资持有财缘通100.00%的股权。

截至2017年6月30日,财缘通总资产为167.66万元,净资产为166.83万元,2017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41.63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财缘通总资产为306.63万元,净资产为306.63万元,2016年实现净利润-177.03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6、财通国际资本管理公司

注册地址:4th Floor, Harbour Place, 103 South Church Street, P.O.BOX 10240

成立日期:2015年4月16日

已发行股份数目:100股

每股面值:1.00美元

主要业务:基金及投资产品管理,制定和执行投资策略,风控和合规管理,产品设计及分销,投资顾问和咨询。

截至2017年6月30日,财通国际资本为财通国际资管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7年6月30日,财通国际资本总资产为0.08万元港币,净资产为0.08万元港币,2017年上半年尚未开展经营。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财通国际资本总资产为0.08万元港币,净资产为0.08万元港币,2016年尚未开展经营。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7、西藏达孜仰灿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达孜县工业园区

成立时间:2015年7月1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诸慧芳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和财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截至2017年6月30日,财通资本持有达孜仰灿100.00%的股权。

截至2017年6月30日,达孜仰灿的总资产为5,091.35万元,净资产为984.27万元,2017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5.10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达孜仰灿的总资产为4,991.45万元,净资产为989.37万元,2016年实现净利润-5.03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8、西藏达孜涌果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达孜县工业园区

成立时间:2015年7月1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诸慧芳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不含金融和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管理和保险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截至2017年6月30日,财通资本持有达孜涌果100.00%的股权。

截至2017年6月30日,达孜涌果总资产为1,011.79万元,净资产为985.11万元,2017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5.08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达孜涌果总资产为1,011.87万元,净资产为990.19万元,2016年实现净利润-4.43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9、宁波黑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六号办公楼1027室

成立时间:2016年5月11日

认缴出资额:10,0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达孜涌果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6月30日,达孜涌果持有宁波黑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0%,达孜仰灿持有99.90%。

截至2017年6月30日,宁波黑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资产为3,003.72万元,净资产为3,003.72万元,2017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4.93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宁波黑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资产为2,998.82万元,净资产为2,998.78万元,2016年实现净利润-1.22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2016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及《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发行人按照前述规定进行自查并出具了整改方案。发行人将财通资本定位为私募基金子公司,将财通创新定位为另类投资子公司,并于2017年2月16日报送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整改方案》。根据前述方案,发行人拟注销宁波金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红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乌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紫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冷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棕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6家壳基金,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完成上述6家壳基金的工商注销手续。

10、宁波财通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六号办公楼720室

成立时间:2016年4月13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诸慧芳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截至2017年6月30日,财通资本持有财通涌创100.00%的股权。

截至2017年6月30日,财通涌创总资产为499.84万元,净资产为499.13万元,2017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0.15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财通涌创总资产为99.60万元,净资产为98.99万元,2016年实现净利润-1.01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1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财博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六号办公楼1118室

成立时间:2016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诸慧芳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截至2017年6月30日,财通资本持有财博多投资51.00%的股权。

截至2017年6月30日,财博多投资总资产为0.01万元,净资产为-0.09万元,2017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0.04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财博多投资总资产为0.05万元,净资产为-0.05万元,2016年实现净利润-0.05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12、义乌市财通棒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街道商城大道L33号

成立时间:2016年6月28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金炳土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不含证券、期货等金融服务并且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截至2017年6月30日,财通资本持有棒杰投资60.00%的股权。

截至2017年6月30日,棒杰投资总资产为998.95万元,净资产为998.95万元,2017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0.69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棒杰投资总资产为0.63万元,净资产为-0.37万元,2016年实现净利润-0.37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13、杭州财通商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92号160室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15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诸慧芳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截至2017年6月30日,财通资本持有财通商旅51.00%的股权。

截至2017年6月30日,财通商旅总资产为0.00万元,净资产为-0.03万元,2017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0.03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14、金华财通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龙潭路589号仙华基地1#-2科研楼820室

成立时间:2016年11月3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诸慧芳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截至2017年6月30日,财通资本持有金华财通80.00%的股权。截至2017年6月30日,金华财通总资产为317.74万元,净资产为312.83万元,2017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2.98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15、新昌智能制造转型升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新昌县南明街道环城南路17号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8日

认缴出资额:3,000.00万元,其中财通涌创认缴100万元,财通资本认缴2,900万元。(因其他有限合伙人正在办理内部审议流程,该基金尚未募集完成。待其他有限合伙人完成入伙后,财通资本持有的本合伙企业比例将不超过20%)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财通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

截至2017年6月30日,新昌智能制造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6月30日,新昌智能制造总资产为0.00万元,净资产为-0.06万元,2017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0.06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16、绍兴上虞财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2月16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建中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6月30日,财通资本持有上虞财通100%的股权,上虞财通尚未开展经营活动。

17、杭州财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富阳区东洲街道黄公望村公望路1号

成立时间:2016年2月18日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平平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服务。

截至2017年6月30日,财通创新持有财汇资管100.00%的股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财汇资管总资产为3,009.47万元,净资产为3,009.47万元,2016年实现净利润9.47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发行人将财通创新定位为另类投资子公司。根据2017年2月16日报送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整改方案》,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财汇资管已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三)本公司参股公司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成立时间:2011年6月21日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未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持有财通基金40.00%的股份,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通基金30.00%的股份,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财通基金30.00%的股份。

本公司曾与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约定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就财通基金的经营管理事宜与本公司保持一致行动。该协议于2013年12月31日到期后,未再续签。因此,自2014年1月1日起,财通基金不再满足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条件。

截至2017年6月30日,财通基金合并口径总资产为191,166.20万元,净资产为122,206.36万元,2017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29,769.22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财通基金合并口径总资产为178,100.58万元,净资产为94,115.55万元,2016年实现净利润54,005.25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2、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新业路200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16-17层,2603室,2702室

成立时间:1992年9月7日

注册资本:13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葛国栋

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持有永安期货33.54%的股权。

截至2017年6月30日,永安期货合并口径的总资产为3,056,996.08万元,净资产为536,667.07万元,2017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47,212.21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永安期货合并口径的总资产为3,139,758.22万元,净资产为495,378.06万元,2016年实现净利润61,505.04万元。以上数据经天健审计。

报告期初,公司持有永安期货51.09%的股权。2015年12月,浙江产业基金等10家公司参与永安期货的增资。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财通证券与永安期货协同发展的议案》,公司不参加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后,公司持有永安期货33.54%的股权,浙江产业基金持有永安期货26.72%的股权。公司与浙江产业基金于2015年12月2日签订了《关于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主要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浙江产业基金拟就永安期货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议案之前,或在行使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事项的表决权之前,以财通证券的意见为准,作为双方的一致意见。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生效之日起满36个月时终止。上述增资完成后,自2015年12月31日起,永安期货不再被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17年5月,浙江金控作出承诺,在《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将促使子公司浙江产业基金与财通证券续签该协议,协议有效期至不早于财通证券上市后三年的时间;同时,浙江产业基金作出承诺,在《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将与财通证券续签该协议,协议有效期至不早于财通证券上市后三年的时间。

3、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290号钱江国际时代广场3幢17层

成立时间:2012年9月3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蒋潇华

经营范围:为省内企业提供股权、债权和其他权益类产品的转让和融资服务(涉及相关审批事项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持有浙江股权交易中心10.00%的股权。2017年7月31日,本公司签订了《关于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书》,协议约定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的注册资本从1亿元增加至不超过7亿元,本公司以现金出资方式对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增资5,460万元,认购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新增的5,200万元注册资本,本公司持股比例将降至8.86%。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已完成支付增资款。

截至2017年6月30日,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总资产为31,776.12万元,净资产为8,855.96万元,2017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3.6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总资产为39,028.39万元,净资产为8,938.61万元,2016年实现净利润-339.7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金融街B区5号地)B幢8层B808

成立时间:2013年2月27日

注册资本:755,024.4469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经营范围:提供以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产品的报价、发行与转让服务;提供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私募市场的信息和交易联网服务,并开展相关业务合作;提供以非公开募集方式设立产品的登记结算和担保品第三方管理等服务;管理和公布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相关信息,提供私募市场的监测、统计分析服务;制定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业务规则,对其参与人和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监督管理;进行私募市场和私募业务的开发、推广、研究、调查与咨询;建设和维护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技术系统;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授权和证监会依法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持有中证报价公司0.67%的股份。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已于2015年6月15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根据原决议,该次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因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公司先后于2016年8月30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17年8月30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根据该决议,本次发行的股票均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其持有的股份,并授权董事会对具体发行方案调整。

公司于2017年6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具体发行方案的议案》,根据该决议,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5,9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募集资金总额将由每股发行价格乘以实际发行数量后得出。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

根据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本次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

公司将以自身战略规划为导向,统一管理和分配扩充后的资本金,大力发展创新业务,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分散风险、提升公司资本回报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公司发展目标,计划重点使用方向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

1、扩大资本中介型业务:公司将通过补充资本扩大资本中介业务规模,从而满足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等资本中介业务快速发展需要;

2、适度拓展资本投资型业务:公司将适度增加债券投资和交易业务规模,拓展安全性好收益较高的固定收益类业务等;公司还将利用募集资金加强直接股权投资业务、做市和私募业务等的参与,提高资本投资型业务回报;

3、巩固传统型业务:公司将加快轻型营业部建设步伐,调整和优化网点布局,扩大网点覆盖面等;公司还将完善资产管理产品,提高资产管理能力并适度增加资产管理计划的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4、培育其他创新型业务:公司将积极培育场外市场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业务、另类投资业务等创新型业务,拓展业务发展空间,从而优化公司业务收入结构,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5、增加对外投资规模:公司将通过补充资本提高公司资金实力,用于增加对控股、参股公司的资本投入,扩大控股、参股公司的业务规模并提高其盈利能力,在市场时机成熟时可考虑择机并购证券相关机构及资产,加快扩展业务规模,扩大市场占有率;

6、加强中后台系统建设:公司将完善各项技术设施,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协同发展提供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持。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和发展战略调整,适时对资金使用安排进行相应调整,以取得良好的投资收益。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主要风险因素

(一)我国资本市场的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主要包括证券经纪、证券自营、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证券信用等,证券市场环境对证券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影响较大。我国资本市场受整体经济发展情况、宏观政策际环境、国际经济环境和投资者心里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周期性。伴随着证券市场行情的变化,证券行业的全行业盈利状况大幅波动。2014年下半年上证综合指数逐步攀升,A股市场的股票交易量同时增加,受益于融资融券等创新业务的发展,证券行业全年实现净利润快速增长至948.50亿元,同比增幅达115.34%。2015年前5个月,证券市场屡创新高,上证综指最高涨64.1%;6月中旬以来,行情急转直下,短短半个月下跌25.7%。2015年6月底以来,证券市场行情出现大幅波动,政府采取多项货币政策和监管措施以稳定市场。虽然2015年证券市场行情出现急涨急跌,但全年A股市场的日均双边成交金额达到2.08万亿元,日均融资融券余额达到1.29万亿元,证券行业全年实现净利润2,447.63亿元,同比增幅达158.05%。然而,由于2015年下半年以来的市场异常波动及持续去杠杆,目前A股市场股票交易规模和信用交易规模已经大幅缩减。2016年,A股市场日均双边成交金额仅为1.22万亿元,日均融资融券余额仅为0.87万亿元,均出现大幅下滑。2016年证券行业全年实现净利润1,233.46亿元,同比跌幅达49.61%。

公司的盈利情况与证券行业的整体景气程度、证券市场的波动程度高度相关。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85,568.28万元、307,540.59万元、178,588.54万元和82,085.03万元,同比变化幅度分别为162.13%、259.41%、-41.93%和-7.54%;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81,984.22万元、228,448.96万元、177,779.71万元和81,015.90万元,同比变化幅度分别为163.03%、178.65%、-22.18%和-8.71%。报告期内,公司的净利润与证券市场的总体波动趋势相同。2017年上半年证券市场整体保持稳定态势,但交易活跃程度与去年同期相比出现下降。2017年上半年沪深两市全部A股日均成交额为4,362.05亿元,较2016年上半年的日均交易额下降了17.77%,对公司2017年上半年的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公司的收入和利润与证券市场的波动高度相关,且证券市场未来的景气程度难以预计,因此,公司存在因证券市场周期性、波动性而导致收入、利润波动的风险。例如股指大幅下跌期间,导致市场成交量的萎缩,会使得公司经纪业务、信用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收入出现大幅下滑,同时,二级市场股票估值的下跌,会使公司自营投资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大幅下滑。如果未来证券市场较长时间处于不景气周期或出现剧烈波动等极端情形,不排除其对公司2017年的业务经营和业绩会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进而导致公司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可能性。

(二)行业竞争风险

本公司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市场。公司面临的竞争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营销、交易执行能力、资金可用性、产品和服务、价格、风险管理和声誉等。若本公司不能与竞争对手开展有效竞争,本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及前景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国的证券公司是本公司重要的竞争对手。随着市场环境及监管理念变化,证券公司加快了业务改革和细分竞争优势的培育。部分证券公司通过发行上市、增资扩股、兼并收购等多种方式扩充资本实力,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质押回购业务等资本中介型业务和直接投资、另类投资等资本型业务;部分证券公司则拥有更高的品牌知名度、多元化的产品和服务种类、更丰富的经验和先进的信息技术系统等;部分证券公司则深耕本地市场,在特定区域形成了明显的比较优势。这些因素都可能使得其在部分乃至全部业务上比本公司具有更明显的竞争优势。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本公司如果不能快速提高资本实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可能面临业务规模被迫压缩、经营业绩下滑等不利结果。

此外,本公司还面临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网络金融服务供应商、外资金融机构、基金管理公司、私募股权公司及其他提供金融或配套服务公司等机构的竞争。上述部分机构可能较本公司拥有更广泛的产品及服务种类、更充沛的财务资源、更多样的客户群、更广的营业部网络、更强的品牌知名度及更先进的IT系统,其业务已经开始向证券公司的传统业务领域渗透,并在债券承销、理财产品销售和财务顾问业务等多项领域同本公司形成了激烈的竞争。随着中国金融行业混业经营趋势加强,未来各类金融牌照审批将逐步放开,证券行业现有以及未来可能加入的竞争对手,将会在业务种类、业务范围和业务地区上与本公司展开激烈的竞争,由此将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近年来,本公司的部分业务经历了激烈的价格竞争。比如行业日益激烈的竞争以及使用低成本的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的增加已导致本公司的证券经纪佣金费率出现持续下降的趋势。此外,通过互联网及其他可替代交易系统执行电子交易加重了交易佣金下行的压力。本公司预计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及使用将进一步加剧证券行业的竞争和行业盈利模式的转型,这或会影响本公司客户群并导致价格竞争压力持续增加。若未来各类竞争对手通过进一步降低价格以取得市场份额,本公司未来或将持续面临竞争压力。

(三)证券经纪业务风险

证券经纪业务是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对公司的整体业绩产生重要影响。报告期各期,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分部营业收入分别为102,647.99万元、287,897.06万元、144,636.83万元和54,233.43万元,占本公司营业收入的22.80%、28.11%、33.99%和25.07%。本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会受到证券市场交易量、证券交易佣金费率、客户权益和客户结构、证券营业部数量、网点布局及投资者的投资观念等多重因素影响。

证券市场交易量方面,受到市场走势影响较大。若出现货币政策紧缩、经济增速放缓和通货膨胀加剧等情形,证券市场则可能会出现活跃度降低、投资者信心下降、交易量萎缩等市场表现,将对本公司证券经纪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中国证券市场相对于成熟市场而言,交易频率更高。随着中国主流投资者的投资理念逐渐成熟,预计未来证券市场交易频率或可能下降,证券市场交易量亦可能随之下降。

证券交易佣金方面,我国于2002年5月起实行证券交易佣金费率设定最高上限并向下浮动的政策,加之近年来证券公司竞争加剧以及网上委托、移动证券等非现场交易方式的发展,证券市场经纪业务佣金费率在此后呈现整体下滑态势。报告期各期,市场股票基金净佣金费率分别为0.63%。、0.48%。、0.34%。和0.30%。。2015年4月A股市场放开“一人一户”政策,证券公司客户流动性加大,证券公司佣金费率下降,加之互联网券商加入客户争夺,进一步拉低了交易佣金。因此,证券行业及本公司证券经纪业务交易佣金费率仍有进一步下降的可能。

网点布局方面,本公司证券营业部主要集中在浙江省。截至2017年6月末,本公司在浙江省拥有4家分公司,95家证券营业部,占公司分支机构总数的83.90%。未来,若浙江地区证券经纪业务竞争进一步加剧,将给本公司证券经纪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证券交易活跃度下降、证券交易量下降、交易佣金下降及区域经纪业务竞争加剧都可能导致公司证券经纪业务的盈利出现下滑的风险。

(四)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新三板业务和其他财务顾问业务等。其中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为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主要利润来源。受新股发行审核进度及二级市场预期等因素影响,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存在一定波动性。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上市公司融资业务,大力发展债券承销、股权再融资和新三板挂牌等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平滑了证券保荐承销业务给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带来的波动性影响。但鉴于投资银行业务受市场资金面因素、市场利率水平、监管政策及融资客户需求影响较大,其未来收入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不排除未来可能存在同比大幅下降的风险。

公司从事保荐业务过程中,存在因未能做到勤勉尽责,尽职调查不到位,公开披露文件存在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性方面的瑕疵而受到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机构立案调查、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或者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在证券发行和承销过程中,可能因市场变化、股票发行价格定价不合理或者债券利率及期限不满足投资者需求等原因,导致公司被动承担包销责任,从而导致相应的业务风险。在债券承销过程中,如果公司承销债券的发行人财务情况恶化导致出现无法按期偿还本金或者利息的情况时,公司将面临声誉、业务发展受损的风险。

公司在新三板业务上发展迅速,作为主办券商承做的新三板项目数量较多,公司在开展新三板业务中需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不排除因挂牌企业合规性问题等原因导致主办券商面临声誉甚至处罚的风险。公司同时参与部分新三板挂牌企业做市,由于公司需要占用自有资金持有挂牌企业股票进行做市,挂牌企业股票价格受市场行情影响会存在较大波动,不排除做市价格低于公司持有成本的可能。

公司还开展财务顾问业务,为客户提供兼并、收购方面的财务顾问服务。但鉴于财务顾问业务受到市场资金面因素、市场利率水平、监管政策及融资客户需求影响较大,其未来收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此外,鉴于《证券法》正在修订,股票发行等相关法规未来可能出现调整,将给投资银行业务带来新的挑战。若公司无法对现有投行业务进行及时调整以应对挑战,可能会对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总体来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受到市场面、政策面等因素的影响,未来可能存在同比大幅度下滑的风险。

(五)证券自营业务风险

证券自营业务是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买卖有价证券,并自行承担风险和收益的投资行为。本公司自营业务中买卖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基金、债券、理财产品以及其他衍生金融工具等。自营业务属于占用公司资本金的高风险高收益业务。公司在自营投资业务上主要面临多样风险:系统性风险日益突出,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以及国债期货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向市场提供了做空机制、套期保值和控制风险的手段,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市场波动的风险,公司自营投资业务无法通过投资组合完全规避市场系统性风险,从而导致证券自营业务对系统性风险较为敏感;决策不当风险,公司自营投资决策主要依赖于投资部门的专业研究和判断能力,如果公司投资人员未能正确判断市场变化并作出合理的投资组合和交易策略的调整,将会对公司自营投资组合收益产生不利影响;金融产品风险来自于公司的投资产品选择,公司自营业务主要投资于股票、债券及金融衍生品种,一方面会受到利率、股价等市场因素影响,另一方面,不同投资品种也具有自身的风险点,例如,股票投资受到上市公司非规范经营、信息披露不及时完整等引致的风险,债券投资可能受到债券发行人信用评级下降等导致债券价格下降。此外,根据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自营投资规模会进一步增大,对公司自营投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若公司不能有效运用自营资金,不排除由此导致公司自营投资收益下降甚至出现亏损的可能。

若未来市场情况变化,证券市场整体下滑,证券投资品种及交易对手选择不当或者是时机把握不准确、资产组合不合理等投资决策失误,将可能导致公司面临自营业务出现亏损的风险。

(六)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资产管理业务在证券公司业务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也是证券公司重要的新利润增长点之一。资产管理业务按照资产管理产品净值的比例收取管理费用,并在一定程度上获得资产管理绩效分红。因此,资产管理绩效不仅影响公司管理资产的规模,同时是公司留住现有资产管理客户以及争取新业务的重要因素。本公司的资产管理子公司于2014年成立,并于2015年获得经营许可证,现本公司主要通过子公司财通证券资管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报告期各期,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分部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20,064.23万元、57,878.80万元、78,434.48万元和27,409.46万元,2014年至2016年年化复合增长率达到97.72%。但由于目前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受宏观政策和市场波动影响较大,且由于项目控制、风险对冲机制健全程度有限,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同时,资产管理业务在尽调环节的可能疏漏以及合同保管可能不当都可能给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开展带来不利影响。此外,本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也面临着来自于基金管理公司、银行、保险、信托、私募、互联网等诸多机构的竞争,如果公司为客户设定的资产组合方案由于投资决策失误、市场波动等原因导致收益无法达到客户预期,影响客户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认可程度,则客户可能会要求赎回资产管理份额或降低管理服务费用,从而对本公司的资产规模乃至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七)证券信用业务风险

公司的证券信用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和约定购回业务等其他证券信用业务。报告期各期,本公司合并口径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分别为36,369.55万元、114,279.23万元、67,568.46万元和30,950.50万元,占本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08%、11.16%、15.88%和14.31%。报告期各期,本公司合并口径约定购回利息收入和股权质押回购利息收入合计分别为13,192.57万元、23,437.04万元、19,090.70万元和4,047.77万元,报告期内本公司约定购回利息收入和股权质押回购利息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93%、2.29%、4.49%和1.87%。证券信用业务受到多方面风险因素影响:因股票市场波动、利率变化导致的市场风险,会影响证券信用业务的收入状况,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业务亏损;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可能对合同履约能力产生影响,履约能力的变化可能对公司的业务造成一定损失。尽管本公司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和质押式回购等其他证券信用业务过程中严格进行客户适当性管理、对客户的担保比例进行盯市并建立相应的一系列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但仍存在因市场价格急剧下跌导致担保证券平仓后所得资金不足偿还融资欠款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此外,公司对客户信用账户强行平仓可能引致的法律纠纷风险,进而可能使公司相关资产遭受损失。2015年6月末以来,受市场行情影响,两融余额下降明显,随着利率市场化逐步推进,融资融券利息收入存在下降的可能。

2015年7月,中国证监会发布新修订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强化了证券公司自主调节和防范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的要求,完善监管机制,明确了监管底线,加强了投资者权益保护,要求证券公司业务规模与自身资本实力相匹配。2016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了《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对融资融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进行了调整,提高了融资融券担保物质量。监管部门近期对融资融券业务的相关监管政策有利于完善融资融券监管机制,保持良好的市场环境,推动证券行业融资融券业务健康有序发展。然而,新的监管政策也对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在资本实力、内部控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流程和IT系统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满足融资融券业务监管要求,或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因人为因素违反监管规定,公司可能会受到警示、罚款、责令整改甚至限制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等监管处罚,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1、业务合同

投资银行业务方面,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尚在履行中的保荐协议以及合同金额大于1,000万元的承销协议和财务顾问协议包括:1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协议(不包含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协议),1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协议(不包含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协议),16份债券项目承销协议。

证券信用业务方面,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尚在履行中的金额超过2亿元的股票质押式回购协议共计4份。

2、第三方存管协议

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协议,将本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委托前述银行进行第三方存管。

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第三方存管网上开户业务合作协议或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对通过电话开户系统、网上开户系统及移动端签约系统进行证券资金账户开立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委托前述银行进行第三方存管。

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客户信用资金存管协议,将本公司客户信用资金委托前述银行进行第三方存管。

截至2017年6月30日,上述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协议及客户信用资金存管协议均在有效期内。

3、债务融资合同

(1)短期融资券

2013年及2014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监管部先后出具《关于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监管意见函》(机构部部函〔2013〕386号)、《关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监管意见函》(机构部部函〔2014〕370号),对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无异议。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出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通知》(银发〔2013〕234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通知》(银发〔2014〕333号),批准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的最高余额为18亿元。

2015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监管部出具《关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监管意见函》(机构部函[2015]1855号),对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无异议。中国人民银行出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通知》(银发[2015]311号),批准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的最高余额为51亿元。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无待偿还短期融资券。

(2)次级债

依据《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51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等法律法规,公司于2014年4月30日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总规模按最高待偿还余额计算不超过20亿元,期限不超过5 年的单一期限或多期限混合的次级债券。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准次级债券发行总规模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发行次级债券的总规模按待偿还余额计算提高至不超过50亿元。公司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次级债发行规模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发行次级债券的总规模按待偿还余额计算提高至不超过80亿元。公司于2015年8月12日召开了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永续次级债的议案》,同意发行上限不超过50亿元,分期发行的永续次级债券。

2014年10月28日,公司发行2014年第一期次级债券,发行总额为10亿元,票面利率6.20%,债券期限为5年;2014年11月17日,公司发行2014年第二期次级债券,发行总额为10亿元,票面利率5.90%,债券期限为5年;2015年3月23日,公司发行2015年第一期次级债券,发行总额为10亿元,票面利率5.80%,债券期限为4年;2015年4月29日,公司发行2015年第二期次级债券,发行总额为15亿元,票面利率6.00%,债券期限为4年。2016年5月23日,公司发行2016年第一期次级债券,发行总额为10亿元,票面利率4.00%,债券期限为3年。2016年6月16日,公司发行2016年第二期次级债券,发行总额为10亿元,票面利率4.00%,债券期限为4年。2016年2月26日,公司发行2016年第一期永续次级债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票面利率4.60%,债券期限为5+N年。“14财通01”、“14财通02”、“15财通01”和“15财通02”于2016年10月27日通过通讯方式举行了债券持有人201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调整次级债券期限与票面利率的议案。会议审议通过:“14财通01”、“14财通02”取消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条款;“15财通01”、“15财通02”取消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条款;并将上述四只债券的票面利率各上浮5BP,自2016年10月27日起生效。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共有六期次级债待偿还,待偿还的次级债余额为65亿元。公司共有一期永续次级债待偿还,待偿还的次级债余额为5亿元。

(3)证券公司债

2015年5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01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总额为15亿元的证券公司债。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票面利率4.00%。

2015年9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86号)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5亿元的公司债券。2016 年3月4日,公司发行16财通债,发行总额为25亿元,票面利率3.15%,债券期限为3年。

(4)债权收益权转让回购融资

公司通过将融资业务项下向融资客户进行融资产生的部分债权对应的财产收益权利转让,并按约定日期以回购本金加回购溢价的价格回购债权收益权的方式融资。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中的融入资金3亿元以上的融资业务债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共计2份,债权收益权受让方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银行。

(5)收益凭证

收益凭证是一类在到期时按协议约定支付固定收益和本金的有价证券。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发行收益凭证进行短期融资。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到期的融入资金大于3亿元的收益凭证共计2份,收益凭证的投资者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中银国际证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4、子公司重大合同

公司通过子公司财通证券资管开展境内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自财通证券资管2014年12月成立起,财通证券资管全面承继了财通证券尚在履行中的资产管理业务合同。截至2017年6月30日,财通证券资管尚在履行中的资产净值在20亿元以上的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共计6份,资产净值在10亿元以上的专项资产管理合同共计3份,资产净值在10亿元以上的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共计11份,尚在履行的公募基金合同共2份。

5、其他重大合同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尚在履行中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共计1份。2016年9月15日,本公司与浙江佳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承租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13层的1601-1606、1608-1615室与14层的1701-1706、1713-1716室,房屋建筑面积5398.78平方米。租赁期至2018年12月31日止,该房屋月租金为904,813.03元,房屋租金在租赁期限内不变。

2017年6月1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订了《B股银证转账业务合作协议》。协议约定了开通、终止银证转账服务,划转资金、查询账户资金余额、转账记录等相关事宜。

2015年10月14日,公司联合永安期货、双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杭政储出(2013)29号地块商业商务用房和杭政储出(2013)29号地块南侧绿化带地下公共停车库项目合同,该建设项目工期为37个月,总合同金额为221,653,262.00元。自2015年10月26日起,该建设项目已开工。

2013年4月15日,公司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转融通业务合同》;2014年8月20日,公司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转融通业务合同之补充合同》。上述合同约定了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转融通服务的相关事宜。

2013年12月25日,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乙类结算参与人证券资金结算协议》,约定公司以乙类结算参与人资格参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资金结算系统办理结算业务的相关事宜。

2014年4月2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杭州市开元支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签订了《B类股份转让结算交收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中国银行杭州市开元支行开立B类股份转让结算账户,指定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为其B类股份转让清算交收业务的结算银行;并约定了B类股份转让结算交收的相关事宜。

2015年以来,公司先后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银衍转账业务合作协议》,约定合作开展本公司客户股票期权及衍生品保证金专用账户和客户银行结算账户之间定向、实时划转及余额调整的业务及具体操作事项。

2015年9月,公司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及《收益互换交易确认书》协议。协议约定各证券公司进行出资,由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专户进行统一运作,用于投资蓝筹股等。

(二)对外担保情况

2014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财通证券资管成立。财通证券资管成立初期的注册资本仅有2亿元,其净资本等指标无法达到证监会对监管指标的要求。为此,公司于2015年4月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决议,对财通证券资管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净资本担保承诺,承诺期限自财通证券资管成立之日起至其净资本能够持续满足监管部门要求止。

2011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财通香港成立,成立初期的注册资本为1亿港元。自成立后财通香港逐渐夯实基础,各项业务迅速增长。目前受制于资本金的影响,融资业务规模偏小,无法满足客户的需求。为此,公司于2015年10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决议,对财通香港及/或第三方提供不超过等值4亿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的期限根据实际借款存续期限确定,最长不超过3年。

公司于2016年8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决议, 为财通证券资管追加10亿元人民币的净资本担保,担保期限自2016年10月1日起,至财通证券资管净资本能够持续满足监管部门要求时止。

(三)重大诉讼与仲裁

1、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正在进行中的重大诉讼及其进展:

2、报告期内,司法程序完结或一审完结的诉讼与仲裁

报告期内,财通国际证券起诉杨国红归还融资账户爆仓欠款15,257,569港元,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于2016年10月判决由被告偿还相关款项及利息,目前被告尚未清偿债务。

报告期内,财通证券资管债券违约事项申请安徽蓝博旺机械集团合诚机械有限公司及其他六位被申请人进行仲裁,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6年6月30日作出裁决,裁决部分被申请人支付“12蓝博01”债券的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其他部分被申请人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财通证券资管已收回上述款项。

报告期内,财通证券资管因担保合同纠纷起诉江苏东达集团股份公司,要求被告就11,432,043.75元债权承担抵押责任,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判决财通证券资管对被告提供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登记范围内优先受偿,目前尚未对被告的进行相关土地进行拍卖或变卖。

报告期内,詹水潮起诉财通证券绍兴人民中路营业部,诉求被告提供自1994年5月分别缴纳1,300万元手工填单现金日记账单和银行账单回单记账凭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原告不服上诉,目前该案件进入二审程序。

经核查,除上述诉讼事项,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公司控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可能对发行人本次上市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四)其他事项

2013年,公司担任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能源”)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独立财务顾问,重组标的资产之一山西汾西太岳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煤采掘中遭遇陷落柱,并且在煤矿井下开采工作中发生一起顶板事故,被责令停产整顿,影响其正常经营、导致生产成本大幅增加。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于2014年6月出具《关于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4]4号),认定公司作为该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未对该次重组进行充分、广泛、合理的调查,未关注到该事件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且在发审会后按规定要求补充相关资料时,未对汾西太岳未经审计2013年的利润实现数与盈利预测报告书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其影响情况进行充分、广泛、合理的调查,未对美锦能源提供的资料进行独立判断,并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审慎回复。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财务顾问应当建立尽职调查制度和具体工作规程,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进行充分、广泛、合理的调查,核查委托人提供的为出具专业意见所需的资料,对委托人披露的内容进行独立判断,并有充分理由确信所作的判断与委托人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16年1月12日至1月15日,浙江证监局对浙江思考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资金占用专项核查,发现存在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情况未披露、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及其他信息披露的问题。为此,浙江证监局于2016年4月1日向公司出具《监管关注函》(浙证监公司字[2016]14号),认为公司在从事挂牌及定向发行业务活动中,未能对挂牌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等进行充分的核查和验证,并要求公司1)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2)在10个工作日内向该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并就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检查。2016年4月10日,公司向浙江证监局递交了书面整改工作汇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股转公司”)于2016年11月23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6]378号),就公司未能对挂牌公司披露的的公告进行有效事前审查,未能督导挂牌公司诚实守信、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完善公司治理,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016年7月5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6]183号),就公司未能有效督导浙江古纤道股份有限公司(“古纤道”)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时点披露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且在知悉古纤道的违规行为后未主动报告的情形,要求公司承诺不再违反相关规定。

2016年8月12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6]192号),就公司未能有效督导深圳市易图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时点披露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情形,要求公司承诺不再违反相关规定。

2016年11月23日,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约见谈话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6]380号),就公司未能发现浙江晨龙锯床股份有限公司(“晨龙锯床”)2015年半年报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存在披露不真实的情况,决定对公司采取约见谈话的自律监管措施。2016年11月24日,浙江证监局向公司出具了《监管关注函》(浙证监机构字[2016]98号),就公司未能督导晨龙锯床就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真实准确的披露及持续督导效率有待提高的情况,要求发行人1)就其新三板业务开展情况及持续督导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并于2016年12月2日前向浙江证监局报送新三板业务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2)合规部门就新三板业务出具专项合规报告报送与前述自查报告一同报送浙江证监局,3)组织全体新三板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同时报送浙江证监局。2016年12月2日,公司向浙江证监局报送了新三板业务书面自查报告、专项合规报告及培训情况报告。

2017年6月27日,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7]327号),认定公司在西双版纳新高深橡胶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挂牌过程中信息披露不准确,决定对公司采取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2017年7月25日,浙江证监局出具了《关于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46号),认定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2017年4月24日,公司发生部分交易报盘中断的非人为原因较大信息系统安全事件;(2)在渗透性测试中发现公司视频会议系统存在漏洞。上述两项问题,虽未造成较大风险事件,且公司已完成了整改,但仍反映出公司在信息系统运维管理方面存在漏洞,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违反了《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82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前述情况为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或其他自律监管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且发行人已积极整改,因此不会对发行人发行上市造成实质性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下属营业部曾受到4次税务处罚,处罚原因主要为未及时足额代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逾期申报,情节较为轻微,被处罚金额较小,且公司已经按时缴纳了罚款并消除了不良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近三年公司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相关监管机构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的重大处罚。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二、本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2、为本次发行而编制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4、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5、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的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6、公司章程(草案);

7、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次发行承销期间,投资者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上述备查文件,也可到本公司、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三、查阅时间

查阅时间为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四、信息披露网址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公司网站:http://www.ctsec.com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