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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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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鹏华盈余宝货币市场基金2017年国庆假期前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7-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09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鹏华盈余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及直销网点于2017年09月28日、29日,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额设置为人民币500万元,如某笔申请将导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不含5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该笔申请。

(2)在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本基金将自2017年10月9日起恢复办理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我公司届时不再另行公告。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假期带来的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27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

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鹏华关于进一步规范旗下基金估值业务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7年09月25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以下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以下停牌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停牌股票明细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26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盈余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盈余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鹏华盈余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7年8月29日起,至2017年9月25日17:00止。2017年9月26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计票结果如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8月28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287,766,925.98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01,105,919.24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69.89%。参加本次大会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盈余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调整鹏华盈余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费用相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01,105,919.24份,占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上述表决结果达到参加本次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盈余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调整鹏华盈余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费用相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华盈余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9月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鹏华盈余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费用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根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7年9月26日起对鹏华盈余宝货币市场基金实施调整后的管理费费率和托管费费率: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四、备查文件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盈余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盈余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鹏华盈余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附件:《公证书》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