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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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参股设立长嘉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筹)的
补充公告

2017-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103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参股设立长嘉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筹)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披露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参股设立长嘉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100号)。关于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力帆实业集团销售有限公司拟与长春亿帆联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长嘉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筹)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补充说明如下: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参股长嘉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筹)尚处于筹建过程中,未来业务的开展可能会受到行业发展、政策方向及自身专业经营能力的影响。商业保理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聘用专业人才,建立良性激励机制,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根据相关的规定,设立商业保理公司尚需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存在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公司将在准备报审资料之前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预沟通,严格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准备报审资料,并及时跟进有关部门审批进度,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