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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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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7-039

优先股代码:140001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9月26日在宁波银行总行大楼召开。公司应出席董事18名,亲自出席董事17名,其中,朱年辉董事、陈永明董事、傅继军董事通过电话接入方式出席会议;委托出席董事1名,徐立勋董事委托罗孟波董事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陆华裕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金融债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金融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募集资金用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发行范围及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赢基金”)增资,公司和利安资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利安资金”)对永赢基金分别出资。其中,公司出资不多于6亿元人民币,利安资金出资不多于3亿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永赢基金注册资本将由2亿元人民币增加至不多于11亿元人民币。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增资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调整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对上述议案中关于对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增资的金额进行调整,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以货币方式向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一次性增资10亿元人民币”调整为由公司“以货币方式向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增资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增资全部完成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0亿元人民币增加至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外部审计(评估)机构开展重要风险领域审计和内部审计质量评估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产品开发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急重组授信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7年10月12日下午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7-040

优先股代码:140001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10月12日下午召开,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1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0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下午15:00至2017年10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0月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17年10月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情况。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宁波泛太平洋大酒店(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99号)。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第一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第二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涉及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媒体披露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等有关公告。

三、 议案编码

四、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10月10日和10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宁波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办法: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邮编:315042)

联系人: 童卓超

电话:0574-87050028

传真:0574-87050027

5.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42”;投票简称为“宁行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优先股股东投票的议案。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不涉及累积投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0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 备查文件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7年10月12日在宁波召开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请对议案根据股东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注明持有的公司股权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视为无效委托;未作选择的应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未作选择且未注明是否授权的视为无效委托。

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