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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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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17-096

债券代码:143143 债券简称:17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以电话方式于2017年9月27日发出,会议于2017年9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八条中关于“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的规定,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召集人亦于本次会议上做出相应说明。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拟参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的议案》

近期,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对其持有的中信网络有限公司49%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挂牌转让,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33770万元。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定的受让方式参与上述项目的股权受让,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股权受让项目相关的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10月13日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13点在北京朝外大街26号MEN写字中心A座19楼公司大会议室召开。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17-097

债券代码:143143 债券简称:17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对其持有的中信网络有限公司49%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挂牌转让,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33770万元。

●公司参与本次股权受让事项尚需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

●公司参与本次股权受让事项尚需取得北京产权交易所对交易相关事宜的审核,是否能够通过审核存在不确定性。

●上述股权转让项目需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挂牌、摘牌方式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对其持有的中信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网络”)49%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挂牌转让,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33770万元。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定的受让方式参与上述项目的股权受让。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定的受让方式参与上述项目的股权受让,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股权受让项目相关的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本次交易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计划于2017年10月13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刊登的《鹏博士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7-098)。

(三)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成立时间:1982年09月15日

注册资本:18419815.685903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转让中信网络股份比例:49%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中信网络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6007号安徽大厦1707-1710室

法定代表人:罗宁

成立时间:2000年03月17日

注册资本:421197.23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经营范围: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网络元素出租、出售业务和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有效期至2022年08月13日);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有效期至2017年09月26日)。 数据网络建设、管理、维护;软件、数据库的开发、销售;系统集成的设计、开发、建设;对通信网络、数据网络、有线电视传输网的投资;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投资标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涉及的产权交易合同需在确认成功摘牌后方能签署。

五、中信网络及奔腾一号简介

中信网络拥有国家批准的基础电信业务运营资质,是除三大基础运营商之外唯一拥有固定网络专线电路业务合法经营资质的基础电信业务运营商。中信网络拥有国内骨干网络—“奔腾一号”(以下简称“奔腾一号”),并投资控股、参股了多项其他网络资源。

奔腾一号拥有路由长度为32000公里的全国光纤,可以通达除拉萨外的所有省会城市,在干线光纤上采用先进的OTN智能光网络技术搭建底层承载网,容量可达3.2T,骨干网带宽可快速平滑升级,灵活调度。

同时,奔腾一号在底层OTN网络之上构建了宽带IP网及SDH数字电路传输网,在长途线路上拥有丰富的带宽资源,能够为语音、数据、视频等多种业务提供高稳定性的、安全的传输服务。奔腾一号各地机房分别与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等基础电信运营商实现光纤互通,可以为公司提供高性价比、多类型的网络出口。

六、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有利于公司切入基础电信业务领域,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国家进一步向民营资本开放电信业的政策精神。通过与中信网络建立更紧密的关系,利用奔腾骨干网为公司多种业务提供支撑平台,确保公司网络传输质量和传输效率,保障网络的安全畅通稳定,改善用户体验,提高公司竞争优势,促进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的提升。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公司参与本次股权受让事项尚需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

2、公司参与本次股权受让事项尚需取得北京产权交易所对交易相关事宜的审核,是否能够通过审核存在不确定性。

3、上述股权转让项目需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挂牌、摘牌方式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进展情况,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公告编号:2017-098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0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0月13日13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6号MEN写字中心A座19层公司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0月13日

至2017年10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 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相关信息。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7年10月11日上午9:00-下午17:30;

2、 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6号MEN写字中心A座19层

3、 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法人股东委派的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应持出席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2017年10月11日下午17:30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秘办收到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6号MEN写字中心A座19层,邮编,100020

联系电话:010-5223 9118,传真:010-5223 9135

联系人:陈曦

2、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0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