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收到北京市安全生产管理
监督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临2017-052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收到北京市安全生产管理
监督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签署的(京)安监罚[2017]执法-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
公司违法事实及根据:
1、生产车间砂光机粉尘清理时违规使用压缩空气吹扫;
2、粉尘收集室内隔爆异步电机电源线接口脱落、裸露不符合防爆要求;粉尘收集室内管道设备上堆积的木粉尘(超过3.2mm)没有及时清理;
3、工作现场两名工人未按规定佩戴防尘口罩和护耳器;
4、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且安排220名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等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等相关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第七十五条第七项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公司35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就上述第1、2、3项行为,给予公司董事长赵瑞海49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依据: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公司整改情况的说明
针对上述安全生产问题,公司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整改,并成立安全监督管理小组,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相关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修订完善了内部相关管理制度、作业制度,对员工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确保安全生产。
三、本次行政处罚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均正常开展。公司对该次受到行政处罚事宜,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