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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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合作备忘录的提示性公告

2017-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7-036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合作备忘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本合作备忘录仅作为初步开展工作的依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正式实施尚需进一步协商后签署相关正式协议,并依据正式协议的交易金额,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决策程序。因此,该投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本公司与GSR GO Scale Capital Advisors, Ltd(以下简称“GSR CAPITAL Advisors”)和北京世纪金沙江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江资本”)基于运用尼桑电池技术在中国扩产展开深入合作,于2017年9月28日在上海签署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本次拟进行的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作对方介绍

1、GSR CAPITAL Advisors是金沙江资本团队于开曼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已获得尼桑电池技术进行中国扩产的独家授权。

2、金沙江资本是金沙江资本团队于中国北京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为配合尼桑动力电池项目在中国落地,牵头与各地方政府及客户进行相关谈判。

3、GSR Electric Vehicle, L.P.(以下简称“GSR Electric”)为GSR CAPITAL Advisors购买尼桑动力电池公司的并购基金。

二、备忘录主要内容

1、GSR CAPITAL Advisors拟与金沙江资本成立电池技术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GSR CAPITAL Advisors持股40%,金沙江资本持股60%,宁波华翔拟增资1亿元人民币,获得合资公司30%股权。上述合资公司计划设立AESC(中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称“AESC(中国)”),合资公司占30%股权(按照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另外,宁波华翔也可以直接投资方式入股AESC(中国)。上述出资的前提是:GSR CAPITAL Advisors获得的及合资公司从GSR CAPITAL Advisors获得的尼桑电池技术在中国扩产的许可授权持续有效且为独家排他性的。

2、宁波华翔计划认购GSR Electric不超过1亿美元份额,参与尼桑动力电池并购项目,也可选择于该项目交割后溢价参与。

3、基于上述第1条内容,GSR CAPITAL Advisors与金沙江资本同意,给予宁波华翔入股运用尼桑电池技术进行中国扩产的每家工厂10%股权的优先权。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随着欧美主要整车厂陆续推出停产传统燃油汽车的时间表以及我国推出的整车厂新能源汽车双积分政策,发展新能源车的相关业务日益成为国内主机厂和汽车零部件企业所面临的首要任务之一。宁波华翔在认真做好现有业务的同时,积极布局新能源车相关业务,积极探索包括“动力电池连接线”、“冷却系统”、“金属壳体”和“绝缘防震材料”等在内的一揽子专业汽车电池包解决方案。本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是宁波华翔为进一步加强与电池厂、主机厂就动力电池进行合作的一种尝试,由于只是意向性的约定,存在不确定性。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本备忘录是公司与金沙江资本合作的初步意向,备忘录约定的合作事项能否顺利执行存在不确定性,正式实施尚需进一步协商后签署相关正式合作协议。

2、本备忘录涉及的交易金额,属于双方合作意向性约定,存在不确定性,正式实施尚需进一步协商后签署相关正式协议,并依据正式协议的交易金额,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决策程序,因此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影响。

3、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合作备忘录》。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