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发布的通知,自2017年9月29日起,中国结算将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场内份额记录原始过户日期,办理跨市场转托管业务(包括场内转场外、场外转场内,下同)的份额继承过户日期。上述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一、适用基金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截至目前,包括华夏蓝筹混合(LOF)(代码160311)、华夏行业混合(LOF)(代码160314)、华夏港股通精选股票(LOF)(代码160322)、华夏磐泰定开混合(LOF)(代码160323)、华夏磐晟定开混合(LOF)(代码160324)。
二、调整内容
2017年9月29日前,适用基金场内份额不记录原始过户日期,持有期固定为一天。自2017年9月29日起,场内份额开始记录原始过户日期,办理跨市场转托管业务的份额继承过户日期。2017年9月29日当日场内相关业务过户登记处理完毕后,全部场内份额(包括以往未记录原始过户日期的份额以及当日过户的份额)过户日期统一登记为2017年9月29日。2017年9月29日当日发起的跨市场转托管申请,转托管成功后份额过户日期统一登记为2017年9月29日。投资者所持适用基金份额的过户日期及持有期以中国结算的实际记录为准。
三、其他事项
(一)上述调整事项以中国结算的规定为准。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等对适用基金的相关业务进行调整或发布新的业务规则、指引等,从其最新规定。
(二)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有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