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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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2017-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天业通联公告编号:2017-058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使用2,000万元购买中信银行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步步高升B款人民币理财产品;于2017年8月24日使用5,000万元购买中信银行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7845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详见2017年3月25日、2017年8月25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委托理财履行情况

2017年3月24日购买的2,000万元理财产品,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赎回部分本金500万元,剩余本金1,500万元仍继续购买此理财产品。

2017年8月24日购买的5,000万元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9月26日到期,银行如期如约支付公司理财本金5,000万元及理财收益171,780.82元。

三、继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一)委托理财概述

公司于2017年9月28日继续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签订了委托理财合同,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8011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

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2017年度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自有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进行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投资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

(二)委托理财合同主体的基本情况

委托理财合同的主体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8011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收益率:

产品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如下:

(1)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挂钩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小于或等于6.00%,产品年化收益率为3.80%;

(2)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挂钩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大于6.00%,产品年化收益率为4.20%。

4、申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5、产品起始日:2017年9月29日

6、产品到期日:2017年11月1日

7、产品投资对象:

本产品为结构性理财产品,理财资金全额通过结构性利率掉期方式进行投资运作。

8、风险揭示

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能保证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具体风险如下: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赎回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及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投资者本金到期全额返还且理财年化收益率为3.80%。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且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收益率,理财产品的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审批额度内的委托理财相关事宜,财务总监组织实施,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并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4、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5、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银行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7、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六、公司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近十二个月内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为2.95亿元,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3.86%。尚未到期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含本次公告的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关于2017年度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3、《中信银行理财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