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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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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16 股票简称:湘电股份 编号:2017临-034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9月29日,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股份”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11名董事参与了通讯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关联董事柳秀导先生、周健君先生、王林先生、汤鸿辉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03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和丰昌晟公司合作在山西出资设立公司的议案》。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036。

本议案尚需获得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17年10月17日(星期二),在湖南省湘潭市湘电大酒店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416 股票简称:湘电股份 编号:2017临-035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议案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是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公司调整与关联方日常关

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并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7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临-010);并经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现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17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柳秀导先生、周健君先生、王林先生、汤鸿辉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一致认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诚实信用、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择优招标采购。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同意公司本次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交易的价格是在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按照择优采购、招标采购及公允价值的原则来确定,并将遵循诚实信用、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本次申请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增加47745.3万元,调整后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44,677.4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审议的《关于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本次调整情况

单位:人民币 元

二、本次调整的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名称:湘电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电工北路66号

法定代表人: 柳秀导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9.6亿元

营业范围:湖南省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电气机械及器材,电子设备,专用设备,通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销售;电梯的销售;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对外贸易;职业技能培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与施工、代办电信业务、金属制品、化学原料及制品的制造与销售、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2、名称:湘电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住所:湘潭市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晓塘路9号

法定代表人:谭明辉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1040万元人民币

营业范围:重型电传动车辆、防爆蓄电池工矿电机车、架线式工矿电机车、特种装备车辆、城市管廊装备、护坡装备、立体车库、建筑工程装备、环保工程装备的设计、研究、开发、制造、安装调试、租赁及相关通用设备、备品配件销售及为矿山工程承包服务;上述本企业产品及零部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

3、名称:湘潭九州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 湘潭市岳塘区中洲路街道解放村九州商城

法定代表人:张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0万元

营业范围:承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材料的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

4、名称:湘电集团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湘潭市岳塘区中洲路302号寓民公司楼

法定代表人:向建群

注册资本:7316.59万元

营业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以自有资产进行项目投资;企业管理服务;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日用品、农副产品、金属材料、化工产品的销售;饮食供应;住宿服务;市场管理服务;门面、摊位租赁。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5、名称:湘潭电机力源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 湘潭市岳塘区下摄司街302号

法定代表人:韩玮

注册资本: 549.7万元

营业范围:机械、电气设备修理、安装;非标设备、农用机械、电机、电气机械、机床、电动轮自卸车配备品、配件及其他工矿配件的制造、销售;机械来料加工。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

6、名称:湖南湘电能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湘潭市高新区晓塘中路9号创新大厦1206号

法定代表人:成仲凡

注册资本:3000万元

营业范围: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电站及水电站的运行、维护;电站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试验;电机、电气产品备品备件的销售;水、电、气管网等动力能源设备设施的设计、安装、制作、维修;机电设备安装;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电气机械及器材、电子设备、通用设备的制造、销售,安防系统的涉及、施工。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

7、名称: 湖南五菱机械有限公司

住所: 湘潭高新科技园晓塘路1号

法定代表人: 张强

注册资本: 3605.83万元

营业范围:陶瓷机械设备、环保机械、电气设备、工程机械、造纸机械、卷烟机械、食品机械的制造、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及子公司在前期与关联方的合作中已经逐步形成了互信、良好的合作关系。前期关联交易的执行均依照相关规定有序、顺利执行。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资信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双方日常交易带来风险。

四、定价政策和决策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价格是独立法人之间在参照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按照择优采购、招标采购及公允价值的原则来确定,同时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其决策依据是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实现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的目的,本次公司调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并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416 股票简称:湘电股份 编号:2017临-036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山西湘晋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 公司本次投资金额和比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自有资金现金出资11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5%。

●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不断拓展风电市场,构建公司风电产业链竞争优势,获取山西省及周边省份优质风资源,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山西丰昌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昌晟公司”)拟共同出资在山西省太原市设立合资公司,新公司名称为“山西湘晋新能源有限公司” (暂定名,以工商行政核准的名称为准)。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现金出资人民币1100万元,持股55%;丰昌晟公司现金出资人民币900万元,持股45%。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9月29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和丰昌昇公司合作在山西出资设立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尚需获得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对外担保,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 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山西丰昌昇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MAOHJ9DA5Y

法定代表人:岳苗苗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6月22日

住所:太原市小店区南内环街盛伟大厦22层A座

经营范围:风电场、太阳能及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开发;风力发电设备及辅件的销售、安装;进出口贸易;旅游项目的开发。

丰昌昇公司刚注册成立,其目的是为本公司友好合作,以最大限度支持合资公司的发展,经查询,目前该公司没有实质性开展业务,账务没有发生往来,没有法律应诉和被诉情况。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设立的公司名称:山西湘晋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风电场以及其他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开发;可再生能源行业的产权投资。(注上述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登记内容为准)。

四、出资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本次与丰昌昇公司合作尚未签署出资协议,将在取得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后按程序办理相关事项。

五、对外投资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设立的合资公司将会在风场投资开发主导权转移收入、降低风机销售费用、实现风电开发运营等方面为公司带来收益,改善盈利模式。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及防范

1、风资源获取风险及防范。组建新公司,其主要目的是获取风资源,但也存在一定风险。因此要整合双方优势,把握好国家及当地的政策,积极主动对接主管部门,全力做好相关工作,保障风资源的成功获取。

2、风资源主导开发权转让风险及防范。风资源获取后,存在风资源开发权不能转让的风险。公司及其合作方丰昌晟公司将充分了解国家及当地相关风资源开发政策,策划好风资源投资开发的具体方式,依法合规推进风资源主导开发权的转让。

3、资金风险及防范。风资源获取及风场开发核准等前期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合作双方及新公司将统筹运作好所持风资源开发权的开发方式和处置进度,加速资金周转,必要时寻求股东担保融资或增资扩股。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416 股票简称:湘电股份 编号:2017临-037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9月29日,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参与了通讯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交易的价格是在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按照择优采购、招标采购及公允价值的原则来确定,并将遵循诚实信用、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7 临-038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0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0月17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湘潭市湘电大酒店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0月17日

至2017年10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7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湘电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可以是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是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持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述 1、2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17年10月13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5、登记地点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李怡文 刘珏

联系电话: 0731-58595252 传真: 0731-58595252

通讯地址:湖南省湘潭市下摄司街 302 号

邮政编码: 411101

六、

其他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0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