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0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
●委托理财金额:50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结构性存款(保本收益型)
●委托理财期限:一年以内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使用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发区支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收益型)。
公司与本次委托理财交易对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7年9月12日,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发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发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调整至最高不超过2.3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额度调整后决议有效期与调整前决议有效期保持一致。调整前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8日在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13日刊载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号:2017-016)、《关于调整首发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号:2017-014)。
2017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发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29日刊载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号:2017-019)。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对方为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公司已对上述投理财产品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信用等级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协议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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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品说明
产品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同时银行通过主动性管理和运用结构简单、风险较低的相关金融工具来提高该产品的收益率。
(三)敏感性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风险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含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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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9亿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