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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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2017-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13 证券简称:农发种业 公告编号:临2017-038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卢闯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卢闯先生请求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务。鉴于卢闯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1/3,因此,卢闯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卢闯先生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依照有关规定于2017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选周建如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建如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卢闯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9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建如女士,生于1971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成都科技大学皮革工程系制革专业本科,中国人民大学财务会计专业本科,双学士学位,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北京永信永税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北京京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北京东方税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理事。

证券代码:600313 证券简称:农发种业 公告编号:临2017-039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长周紫雨先生、监事伏卫民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周紫雨先生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长、监事职务,伏卫民先生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周紫雨先生、伏卫民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上述人员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的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上述人员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依照有关规定于2017年9月29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提名,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侯士忠先生、张永刚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周紫雨先生、伏卫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9月29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侯士忠先生,生于1965年10月,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高级会计师。曾任农业部审计局干部,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主任、财务资金部总经理,中国乡镇企业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董事。现任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审计部主任、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兼任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永刚先生,生于1966年7月,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大同煤炭工业学校财务会计专业,会计师。曾任中国水产湛江海洋渔业公司财务总监,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副经理、中国爱地集团监事。现任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中心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313 证券简称:农发种业 公告编号:临2017-040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26日以微信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河南农化67%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经表决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由于控股子公司----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农化”)受诸多因素影响,业绩远低于预期,连续两年未完成业绩承诺,为防范化解风险,优化公司产业结构,调整生产经营布局,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河南农化67%股权(即:“转让标的”),转让标的挂牌价格不低于其评估值,最终以成交价为准。经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河南农化2017年7月31(评估基准日)净资产的评估值为44,785.80万元,公司所持河南农化67%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30,006.49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河南农化股权。

董事会同意转让控股子公司河南农化67%股权,挂牌价格不低于经国资监管部门备案的评估值,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挂牌后的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具体受让方以及最终交易价格,并办理本次股权挂牌转让手续等相关事宜;同时,鉴于业绩承诺方郭文江对河南农化2017年的业绩承诺(7,472.78万元)尚未到期,在2017年7月31(评估基准日)尚无法确定河南农化2017年度的整体盈利情况,如本次股权公开挂牌转让成功,董事会同意承诺方按照河南农化原2017年整个年度的盈利预测数额乘以本公司所持河南农化股权比例67%计算,提前偿还2017年业绩承诺补偿5,006.76万元(即:7,472.78万元×67%),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具体回收事宜。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临2017--042号公告。

(二)《关于补选周建如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经表决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鉴于独立董事卢闯先生已提出辞职,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建如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临2017--038号公告。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经表决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临2017--043号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农发种业独立董事意见;

2、农发种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3、农发种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特此公告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13 证券简称:农发种业 公告编号:临2017-041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26日以微信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长周紫雨先生、监事伏卫民先生已提出辞职,根据公司股东提名,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侯士忠先生、张永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次会议对以下2名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审议:

1、《提名侯士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经表决 3票赞成、 0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回避。

2、《提名张永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经表决 3票赞成、 0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回避。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临2017--039号公告。

(二)《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河南农化67%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经表决 3票赞成、 0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回避。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河南农化67%股权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67%股权,有助于公司防范化解风险,优化公司产业结构,调整生产经营布局,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审计、评估,并以评估值为依据在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程序,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本次股权转让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13 证券简称:农发种业 公告编号:临2017-042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中农发

河南农化有限公司67%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发种业”“公司”)拟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农化”)67%股权;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程序;

●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对方最终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交易对象为准,目前尚无法判断是否属于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成交价格以最终实际摘牌价格为准。

一、交易概述

由于控股子公司----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农化”)受诸多因素影响,业绩远低于预期,连续两年未完成业绩承诺,为防范化解风险,优化公司产业结构,调整生产经营布局,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河南农化67%股权(即:“转让标的”),转让标的挂牌价格不低于其评估值,最终以成交价为准。(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对方最终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交易对象为准,目前尚无法判断是否属于关联交易;本次股权转让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程序。

2017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河南农化67%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转让控股子公司河南农化67%股权,挂牌价格不低于经国资监管部门备案的评估值,最终以成交价为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转让河南农化67%股权,有助于公司防范化解风险,优化公司产业结构,调整生产经营布局,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审计、评估,并以评估值为依据在产权交易所履行公开挂牌程序,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本次股权转让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名称: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濮阳市胜利路西段路南

法定代表人:梁孝生

注册资本:19,435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09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2-甲基-6-乙基苯胺(简称MEA)、乙草胺、2,6-二乙基苯胺、喹草酸;试生产:丁草胺、丙草胺、异丙甲草胺;进出口贸易业务。

河南农化目前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所持河南农化67%股权,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标的公司的财务经营情况

资产负债简表(合并)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利润简表(合并)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7TJA10434号审计报告,截止2017年7月31日,河南农化经审计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3,854.61万元,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5,675.23万元,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2017年1-7月审计报告》。

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河南农化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出具了《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67%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和评报字(2017)第TYV1025号)。

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截止评估基准日2017年7月31日,采用资产基础法确定的河南农化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44,785.80万元,与经审计河南农化母公司净资产账面值45,675.23万元相比,增值额为-889.43万元,增值率为-1.95%。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7年7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账面值为河南农化母公司会计报表数据。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7年7月31日,采用收益法确定的河南农化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38,998.59万元,比账面价值45,675.23万元增值额为-6,676.64万元,增值率为-14.62%。

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为44,785.80万元,收益法的评估值38,998.59万元,两种方法的评估结果差异5,787.21万元,差异率12.92%。

收益法评估结果与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两者存在一定差异,分析差异原因,主要是两种方法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企业核心资产为存货、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设备及在建工程,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与该等实物资产的重置价值,以及截至基准日账面结存的其他资产与负债价值具有较大关联。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属于农药行业,其收入主要来源于农药原药及其中间产品的销售,收益法评估结果与企业账面反映的存货、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设备及在建工程等实物资产存在关联。

收益法评估结论是在评估假设及限定的条件下成立的。河南农化主要从事农药原药及其中间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经营业务受到国家经济政策、环保政策、市场供需关系等影响较大,给收益法中采用的主要技术参数、指标带来不确定性。结合被评估企业近两年一期的财务数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起伏较大,未来收益的预测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鉴于以上原因,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河南农化股东权益价值,即:河南农化的股权价值评估结果为44,785.80万元。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河南农化67%股权的价值为30,006.49万元。(评估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为国有控股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权转让需采取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因此尚未签订交易协议。公司将在摘牌、签署协议后及时履行持续披露义务。

(五)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河南农化受诸多因素影响,业绩远低于预期,连续两年未完成业绩承诺,为防范化解风险,优化公司产业结构,调整生产经营布局,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转让所持河南农化67%股权。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河南农化股权。

公司不存在为河南农化提供担保、委托河南农化理财的情况,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等问题。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挂牌后的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具体受让方以及最终交易价格,并办理本次股权挂牌转让手续等相关事宜;同时,鉴于业绩承诺方郭文江对河南农化2017年的业绩承诺(7,472.78万元)尚未到期,在2017年7月31日(评估基准日)尚无法确定河南农化2017年度的整体盈利情况,如本次股权公开挂牌转让成功,董事会同意承诺方按照河南农化原2017年整个年度的盈利预测数额乘以本公司所持河南农化股权比例67%计算,提前偿还2017年业绩承诺补偿5,006.76万元(即:7,472.78万元×67%),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具体回收事宜。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农发种业独立董事意见;

2、河南农化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评报字[2017]第TYV1025号);

3、河南农化2017年1-7月审计报告(XYZH/2017TJA10434)。

特此公告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13 证券简称:农发种业 公告编号:2017--043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0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0月18日 14:00:00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6号农业展览馆文化产业楼1层(农展馆北门)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0月18日

至2017年10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7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授权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可直接到公司或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7年10月13日9:3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6号农业展览馆文化产业楼2层(农展馆北门)证券事务部 邮编:100026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鑫 宋晓琪

联系电话:(010)56342171 传真:(010)56342170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0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313 证券简称:农发种业 公告编号:临2017-044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河南农化部分业绩补偿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9 月,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证监许可[2015]2126 号);2015年10月,标的资产---河南农化股权的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公司持有河南农化67%股权。根据公司与自然人郭文江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之约定:股权出让方郭文江承诺,河南农化自交易完成日起当年以及以后2个会计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333.68万元、7,366.37万元和7,472.78万元。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河南农化2016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为579.02万元,按协议约定郭文江应以现金方式补偿给本公司12,158.77万元。因郭文江未在约定的期间内支付该补偿款,并经多次催告无果,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详见2017年8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临029号公告)。

2017年9月29日,公司收到郭文江支付的2016年度部分业绩补偿款3,000万元。公司将与承诺方等进行进一步沟通,全力推进2016年业绩补偿款的回收。公司将根据业绩补偿款回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