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9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
情况说明的公告

2017-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7-072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

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华数网通信息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28号),核准公司向华数网通信息港有限公司等7名交易对方合计发行82,889,674股股份购买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云数据”)80%股权,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75,000万元。

2017年8月18日,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华通云数据股东变更事项并颁发新的《营业执照》,华数网通信息港有限公司等7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华通云数据80%股权已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华通云数据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标的资产交割后,公司可适时提出对华通云数据进行审计,确定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的标的资产的损益。该等审计应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华通云数据如实现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的部分由公司按本次交易完成后在华通云数据的持股比例享有;如发生亏损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在前述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由补偿义务人按其各自拟转让所持华通云数据的出资额占补偿义务人拟转让所持华通云数据出资额总和的比例,以现金方式分别向华通云数据补足。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评估基准日为2016年10月31日,资产交割日为2017年8月18日。因财务报表系按月编制,为与资产负债表日衔接,资产交割过渡期确定为2016年11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华通云数据过渡期损益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于2017年9月15日出具了《关于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的专项审计报告》(天健审〔2017〕8054号)。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过渡期内华通云数据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451.61万元。根据前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归属安排,华通云数据过渡期所产生上述盈利由公司按本次交易完成后在华通云数据的持股比例享有。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