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17-097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源控股”)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于2017年9月25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9月29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公司董事总数6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及受托董事共6人(其中受托董事0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3人,分别为:张月红女士、于耀东先生、张薇女士。出席本次会议董事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半数,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炳兴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7号:股东大会相关事项(2017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董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董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董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董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议于2017年10月18日在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桃乌公路东侧194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准备会议相关事宜。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董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17-098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10月18日(周三)在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桃乌公路东侧194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7年9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17年10月18日(周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下午15:00至2017年10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7年10月12日(周四)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17年10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
本次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为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桃乌公路东侧194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
该等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公告。
该等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同意即为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17年10月16日9:00-11:30,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桃乌公路1948号华源控股证券部。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其中,以上述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或留存。信函或传真须在2017年10月16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公告之附件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桃乌公路1948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5236
联 系 人:邵娜、杨彩云
联系电话:0512-63857748
联系传真:0512-6385217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87,投票简称:华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0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0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及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附件三: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17-099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召集,于2017年9月25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9月29日以现场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王芳女士主持。公司监事总数3人,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及受托监事共3人(其中受托监事0人)。出席本次会议监事超过公司监事总数半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7号:股东大会相关事项(2017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监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监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监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的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监事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17-100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参与度,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要求,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7年9月29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下午15:00至2017年9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桃乌公路东侧194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炳兴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168,455,1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467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郑建江律师、卢剑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5人,代表股份168,453,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4666%。
3、网络投票情况: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4%。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4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3%。
5、出席董事:李炳兴先生、李志聪先生、张辛易先生、张月红女士、张薇女士、于耀东先生。
6、出席监事:王芳女士。
7、列席会议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李炳兴先生、李志聪先生、张辛易先生、邵娜女士。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一)《本次重组的整体方案》;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本次重组的具体方案;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部分;
(1)股份发行及认购;
①股份发行方式;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②发行对象;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③认购方式;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④发行股份的种类及面值;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⑤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⑥发行股份数量;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⑦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⑧锁定期安排;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交易中现金对价的支付;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拟向交易各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具体情况;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过渡期损益归属;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1)业绩承诺期及承诺净利润;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补偿方式;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股份补偿的实施;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减值情况下的另行补偿安排;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违约责任;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发行股份数量;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锁定期安排;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
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
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郑建江律师、卢剑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9日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
事务所关于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受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或“会议”)。
本所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 召集、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9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会议通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会议的召集和通知符合《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29日上午9:30-11:30及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15:00至2017年9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017年9月29日下午14:30,本次股东大会如期在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桃乌公路东侧194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人员
1.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6人,所持股份总数168,455,130股,所持股份总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4670%,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2人,所持股份总数41,200股,所持股份总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43%,具体情况如下:
(1) 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或委托代理人代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5人,所持股份总数168,453,930股,所持股份总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4666%。
(2)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人,所持股份总数1,200股,所持股份总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4%。
2. 其他人员
(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 本所律师。
(二)召集人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依法进行了表决,并当场清点投票结果,公司按照《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二)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1. 本次重组的整体方案
1.1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1.2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2.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3. 本次重组的具体方案
3.1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部分
3.1.1 股份发行及认购
①股份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②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③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④发行股份的种类及面值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⑤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⑥发行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⑦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⑧锁定期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3.1.2 本次交易中现金对价的支付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3.1.3 公司拟向交易各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具体情况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3.1.4 过渡期损益归属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3.1.5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3.1.6 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3.2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3.2.1 业绩承诺期及承诺净利润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3.2.2 补偿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3.2.3 股份补偿的实施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3.2.4 减值情况下的另行补偿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3.2.5 违约责任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3.3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3.3.1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3.3.2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3.3.3 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3.3.4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3.3.5 发行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3.3.6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3.3.7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3.3.8 锁定期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4.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5. 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6.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7. 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三)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四)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五)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六)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七) 《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八) 《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九) 《关于〈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十) 《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十一)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十二)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十三) 《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十四)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十五)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十六)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8,453,9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7.0874%;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9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三份,经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经办律师:
赖继红 郑建江
卢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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