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九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7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9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嘉里大酒店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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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朱胜英女士、副董事长朱炎新先生因工作原因没有出席,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郭连颇先生担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董事朱胜英女士、孔汀筠女士、董事朱炎新先生、独立董事冯国樑先生、张世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胡书仁先生、吕安琪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崔文根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博立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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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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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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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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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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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分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李鹏、王伟建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九有股份 编号:临2017-098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9月25日以专人送达、通讯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9月29日下午16时在北京嘉里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 7 人,公司董事李楠先生、独立董事盛杰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此次会议,董事李楠先生委托董事李艳娟女士代为表决、独立董事盛杰民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朱莲美女士代为表决,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与会董事共同推举韩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选举韩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徐莹泱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有效票数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韩越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资格和能力、徐莹泱女士具备担任公司副董事长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我们同意选举韩越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选举徐莹泱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由于董事的更换,导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完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重新调整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韩越
委员:李楠、盛杰民、朱莲美、郭君磊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朱莲美
委员:韩越、徐莹泱、盛杰民、郭君磊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盛杰民
委员:韩越、李楠、朱莲美、郭君磊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郭君磊
委员:韩越、徐莹泱、盛杰民、朱莲美
有效票数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聘任崔文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有效票数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副总经理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崔文根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崔文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9日
简历:
1、韩越,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曾任北京春晓汇商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等。现任北京春晓金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部分子公司董事、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徐莹泱,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客服部主管、上海新证财经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舆情监测专员。现任中华慈善总会审核员、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崔文根,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曾任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部长、董事会秘书、董事、财务总监、常务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现任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九有股份 编号:临2017-099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9月29日下午16时30分在北京嘉里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公司监事王北女士、徐雪晶女士及职工监事孙艳萍女士出席了会议。与会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王北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取书面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选举王北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一致。
有效票数3票,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9月29日
附:监事会主席王北女士简历
王北,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曾任北京睿博纵横公关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监、会唐网助理总裁,现任北京春晓金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总监、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