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76证券简称:卫信康公告编号:2017-023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0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东区产业基地何营路8号院5号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张勇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为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了现场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麻云燕、王翠萍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76证券简称:卫信康公告编号:2017-024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西藏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西藏自治区证券业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17年西藏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路演天下,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星期二)15:00至17:00。
届时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2017年半年报、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在此期间公司高管将通过全景网、全景路演天下在线及时回答投资者的问题。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