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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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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2017-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顺”、“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申购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发行中止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发行人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7.54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1)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6“汽车制造业”。截至2017年9月7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9.23倍。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高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17年9月12日、2017年9月19日和2017年9月26日。

2、投资者请按17.54元/股在2017年10月11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10月11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将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拟申购价格相同的,按照拟申购价格对应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的顺序进行排序;拟申购数量也相同的,按照申购时间(以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至前的顺序进行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5、网下投资者应根据《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7年10月13日(T+2日)当日16:00前,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2017年10月13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10月1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7、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8、金鸿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进行,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120.204.69.22/ipo,网下发行申购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T日)9:30-15:00。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9、本次发行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分别于2017年9月12日、2017年9月19日和2017年9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三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6“汽车制造业”,截止2017年9月7日(T-4日),中证指数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9.23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17.54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6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8倍,高于中证指数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发行。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3,20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按本次发行价格17.54元/股、发行新股3,200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56,12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4,509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51,619万元。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05号文核准。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金鸿顺”,股票代码为“603922”,该简称和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32922”。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发行人和东吴证券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3,200万股,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发行后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92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28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40%。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7年9月7日(T-4日)完成。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17.54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

4、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6,12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509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51,619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51,619万元。

5、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7年10月11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T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17.54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

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T日)9:30-11:30、13:00-15:00。

2017年10月11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10月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市值(以下简称“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

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7年10月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2,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可同时用于2017年10月11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网上投资者申购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新股申购一经上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2017年10月13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配售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款,并按照《发行公告》要求填写备注。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对未在2017年10月13日(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2017年10月13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10月1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及无效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6、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7年10月11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7年10月11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二、(五)回拨机制”。

7、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8、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7年9月4日(T-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0、有关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及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3,200万股,全部为新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92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28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4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本次发行价格为17.54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6,12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509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51,619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51,619万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7年10月11日(T日)15:00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向网上回拨

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量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将网下发行部分向网上回拨,应当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如果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低于50倍(含),则不进行回拨。上述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含已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股票数量。

2、网上向网下回拨

网下发行获得足额申购且未出现中止发行的情况,网上发行未能获得足额申购的,则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网下配售后仍然申购不足的,将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进行配售,将按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确定最终的网上中签率,具体情况请见2017年10月12日(T+1日)刊登的《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率公告》”)。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如因上交所网下发行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申购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及核查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2017年9月6日(T-5日)、2017年9月7日(T-4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截至2017年9月7日(T-4日)15:00,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发行申购平台收到2,90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494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申报总量为1,647,710万股,报价区间为8.41元/股-19.19元/股。

2、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主承销商对2,906家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5,494个配售对象是否递交核查材料、是否存在禁止性配售情形进行了核查,并对网下投资者涉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主承销商和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核查,共有37家投资者管理的48个配售对象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投资者申请材料;共有3位机构投资者管理的5个配售对象为禁止参与配售的关联方。上述40家投资者管理的53个配售对象的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为15,750万股(其中8家投资者管理的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有效,因此实际剔除32家网下投资者)。

3、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后,其余2,87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441个配售对象拟申购总量为1,631,960万股,报价区间为8.41元/股-19.19元/股,整体申购倍数为849.98倍。网下投资者的配售对象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经主承销商核查,上述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中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均已完成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2,84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441个配售对象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二)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有关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将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拟申购价格相同的,按照拟申购价格对应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的顺序进行排序;拟申购数量也相同的,按照申购时间(以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至前的顺序进行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申购价格高于17.54元/股的报价全部剔除。最终合计剔除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个配售对象,被剔除的拟申购数量合计1,800万股,占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0.1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三)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C36“汽车制造业”,截至2017年9月7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9.23倍。

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

本次发行价格17.54元/股对应发行人2016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8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16年平均静态市盈率,但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17年9月12日、2017年9月19日和2017年9月26日。

(四)发行价格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7.54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有效报价是指,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所申报价格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确定的发行价格,且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

本次初步询价中,6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8个配售对象申报报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格17.54元/股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20,400万股。

因此,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为2,800家,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为5,367家,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609,760万股,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838.42倍。有效报价对象名单及可申购数量见附表。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一步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2,800家有效报价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为5,367家,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1,609,76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上交所申购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了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1、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于2017年10月11日(T日)9:30-15:00通过网下发行申购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17.54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300万股(申购数量须不低于150万股,且应为10万股的整数倍)。网下投资者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配售对象在上交所申购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2、配售对象只能以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购。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行负责。

3、网下投资者在2017年10月11日(T日)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资金。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初步配售股份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2017年9月4日(T-7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将网下发行股票初步配售给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了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并将在2017年10月13日(T+2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披露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7年10月13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申购数量、初步获配数量等信息以及初步询价期间提供入围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入围申购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17年10月13日(T+2日)16:00前,《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根据发行价格及其获配股份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17年10月13日(T+2日)16:00前到账。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应缴纳认购款金额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发行价格×初步配售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款项须划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每个配售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划款。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各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信息及各结算银行联系方式详见中国结算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栏目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其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结算银行网下发行专户一览表”中的相关账户仅适用于QFII结算银行托管的QFII划付相关资金。

(3)为保障款项及时到账、提高划款效率,建议配售对象向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收付款账户同一银行的网下认购资金专户划款。划款时必须在汇款凭证备注中注明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号码及本次发行股票代码603922,若不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认购无效。例如,配售对象股东账户为B123456789,则应在附注里填写:“B123456789603922”,证券账号和股票代码中间不要加空格之类的任何符号,以免影响电子划款。款项划出后请及时登陆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4、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2017年10月17日(T+4日)的《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对未在2017年10月13日(T+2日)16:00前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其未到位资金对应的获配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2017年10月17日(T+4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通过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向配售对象退还应退认购款,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配售对象已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以网下投资者报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为依据,对配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

4、违约处理: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四、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T日)9:30-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1,280万股。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7年10月11日9:30至11:30,13:00至15:00)将1,280万股“金鸿顺”股票输入在上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7.54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金鸿申购”;申购代码为“732922”。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

2017年10月11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10月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市值日均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7年10月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市值计算的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2、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根据其所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深圳市场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算。每一申购单位为1,000股,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其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同时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12,000股。投资者可以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购额度。

3、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4、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5、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市值计算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2017年10月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金鸿顺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7年10月11日(T日)前在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核查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六)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则按每1,0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1,000股。

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七)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7年10月11日(T日),上交所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1,0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7年10月12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17年10月12日(T+1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7年10月12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2017年10月13日(T+2日)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定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

(八)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10月13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九)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应于2017年10月16日(T+3日)15:00前,将其放弃认购部分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报,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给主承销商。放弃认购的股数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股。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主承销商包销。

(十)网上发行的结算与登记

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十一)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如果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则中止本次发行;如果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2017年10月17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六、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本次发行将中止:

(1)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2)申购日,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T-2日确定的网下发行股票总量;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5)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6)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7)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8)发生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可协商决定中止发行。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告。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七、余股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部分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7年10月17日(T+4日),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长兴路30号

电 话: 0512-55373805

传 真: 0512-58796197

联系人: 邹一飞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电 话:0512-62938578、62938019、62938585

传 真:0512-62938556

联系人:东吴证券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0日

附表:网下投资者报价明细

序号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元)拟申购数量(万股)状态
1王晴 王晴 19.19 300 高报剔除
2黑龙江中盟集团有限公司 黑龙江中盟集团有限公司 17.56 300 高报剔除
3汪建斌 汪建斌 19.19 300 高报剔除
4陈满仓 陈满仓 19.19 300 高报剔除
5章向东 章向东 19.19 300 高报剔除
6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7.57 300 高报剔除
7刘玮 刘玮 17.54 300 有效报价
8蔡莉萍 蔡莉萍 17.54 300 有效报价
9侯鹏 侯鹏 17.54 300 有效报价
10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7.54 300 有效报价
11张晓亮 张晓亮 17.54 300 有效报价
12姚晓云 姚晓云 17.54 300 有效报价
13宋盛 宋盛 17.54 300 有效报价
1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市值管理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17.54 300 有效报价
15陈华明 陈华明 17.54 300 有效报价
16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7.54 300 有效报价
17叶冠军 叶冠军 17.54 300 有效报价
18李洪义 李洪义 17.54 300 有效报价
19国泰君安证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7.54 300 有效报价
20孔洪飚 孔洪飚 17.54 300 有效报价
21戴文 戴文 17.54 300 有效报价
22姚国锋 姚国锋 17.54 300 有效报价
23李晓玲 李晓玲 17.54 300 有效报价
24沈颖华 沈颖华 17.54 300 有效报价
25鲁旭宸 鲁旭宸 17.54 300 有效报价
26黄柏强 黄柏强 17.54 300 有效报价
27罗会云 罗会云 17.54 300 有效报价
28江萍 江萍 17.54 300 有效报价
29王德志 王德志 17.54 300 有效报价
30韩炜玮 韩炜玮 17.54 300 有效报价
31韩妮娜 韩妮娜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17.54 300 有效报价
32王旭秋 王旭秋 17.54 300 有效报价
33王建龄 王建龄 17.54 300 有效报价
34林翔 林翔 17.54 300 有效报价
35张建锋 张建锋 17.54 300 有效报价
36全薪桥 全薪桥 17.54 300 有效报价
37陈莉珍 陈莉珍 17.54 300 有效报价
38毕绍波 毕绍波 17.54 300 有效报价
39邵伟军 邵伟军 17.54 300 有效报价
40周仁瑀 周仁瑀 17.54 300 有效报价
41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17.54 300 有效报价
42陈霄云 陈霄云 17.54 300 有效报价
43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首创京都稳健1号资产管理计划 17.54 300 有效报价
44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首创京都稳健2号资产管理计划 17.54 300 有效报价
45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 首创京都期货有限公司—首创京都稳健3号资产管理计划 17.54 300 有效报价
46朱赤心 朱赤心 17.54 300 有效报价
47浙江金运达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金运达实业有限公司 17.54 300 有效报价
48刘晓庆 刘晓庆 17.54 300 有效报价
49马闽卉 马闽卉 17.54 300 有效报价
50李敏 李敏 17.54 300 有效报价
51林凡 林凡 17.54 300 有效报价
52林瑾 林瑾 17.54 300 有效报价
53李兴田 李兴田 17.54 300 有效报价
54叶怡红 叶怡红 17.54 300 有效报价
55党金社 党金社 17.54 300 有效报价
56阙丽霞 阙丽霞 17.54 300 有效报价
57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璞投资-价值精英1号基金17.54 300 有效报价
58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璞投资-302基金 17.54 300 有效报价
59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璞投资-余粮100基金 17.54 300 有效报价
60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璞投资-301基金 17.54 300 有效报价
61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信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信璞投资-深蓝100基金 17.54 300 有效报价
62湖北日升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日升科技有限公司 17.54 300 有效报价
63林祥 林祥 17.54 300 有效报价
64王建新 王建新 17.54 300 有效报价
65张伯先 张伯先 17.54 300 有效报价
66蔡志双 蔡志双 17.54 300 有效报价
67万向财务 万向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7.54 300 有效报价
68周林根 周林根 17.54 300 有效报价
69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17.54 300 有效报价
70郭展冬 郭展冬 17.54 300 有效报价
71朱文祥 朱文祥 17.54 300 有效报价
72黄米国 黄米国 17.54 300 有效报价
73张逸君 张逸君 17.54 300 有效报价
74程辉 程辉 17.54 300 有效报价
75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7.54 300 有效报价
76陈树新 陈树新 17.54 300 有效报价
77潘琛 潘琛 17.54 300 有效报价
78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7.54 300 有效报价
79方奕忠 方奕忠 17.54 300 有效报价
80关学锋 关学锋 17.54 300 有效报价
81朱丽红 朱丽红 17.54 300 有效报价
82李静 李静 17.54 300 有效报价
83刘巧玲 刘巧玲 17.54 300 有效报价
84吴伟明 吴伟明 17.54 300 有效报价
85陈栗 陈栗 17.54 300 有效报价
86北京华戈天成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华戈天成投资有限公司 17.54 300 有效报价
87吕新军 吕新军 17.54 300 有效报价
88陶冶 陶冶 17.54 300 有效报价
89王彦 王彦 17.54 300 有效报价
90刘志文 刘志文 17.54 300 有效报价
91吴运花 吴运花 17.54 300 有效报价
92吴建云 吴建云 17.54 300 有效报价
93李雨川 李雨川 17.54 300 有效报价
94张金朝 张金朝 17.54 300 有效报价
95杨力强 杨力强 17.54 300 有效报价
96浙江盈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盈定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7.54 300 有效报价
97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7.54 300 有效报价
98王敏君 王敏君 17.54 300 有效报价
99郑天云 郑天云 17.54 300 有效报价
100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54 300 有效报价
101沈阳华益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沈阳华益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7.54 300 有效报价
102周霞 周霞 17.54 300 有效报价
103张惠升 张惠升 17.54 300 有效报价
104徐东左 徐东左 17.54 300 有效报价
105厦门市特房筼筜开发有限公司 厦门市特房筼筜开发有限公司 17.54 300 有效报价
106沈佳敏 沈佳敏 17.54 300 有效报价
107嘉兴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7.54 300 有效报价
108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 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 17.54 300 有效报价
109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7.54 300 有效报价
110吴明珍 吴明珍 17.54 300 有效报价
111上海鸣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鸣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银行鸣石量化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7.54 300 有效报价
112网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网信证券自营投资账户 17.54 300 有效报价
113柴昭一 柴昭一 17.54 300 有效报价
114郑品玉 郑品玉 17.54 300 有效报价
115罗云梅 罗云梅 17.54 300 有效报价
116国都证券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7.54 300 有效报价
117国都证券 国都工体董方军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17.54 300 有效报价
118蔡贻育 蔡贻育 17.54 300 有效报价
119沈挺 沈挺 17.54 300 有效报价
120东航财务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17.54 300 有效报价
121太原市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太原市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7.54 300 有效报价
122姚惠君 姚惠君 17.54 300 有效报价
123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7.54 300 有效报价
124魏剑 魏剑 17.54 300 有效报价
125刘伟 刘伟 17.54 300 有效报价
126赵祥 赵祥 17.54 300 有效报价
127徐黎 徐黎 17.54 300 有效报价
128王仰中 王仰中 17.54 300 有效报价
129于建祥 于建祥 17.54 300 有效报价
130程桂梅 程桂梅 17.54 300 有效报价
131梁国辉 梁国辉 17.54 300 有效报价
132张志雄 张志雄 17.54 300 有效报价
133王晓东 王晓东 17.54 300 有效报价
134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17.54 300 有效报价
135刘红志 刘红志 17.54 300 有效报价
136福建省华银铝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华银铝业有限公司 17.54 300 有效报价
137周卫军 周卫军 17.54 300 有效报价
138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江铃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7.54 300 有效报价
139元龙利通(上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元龙嘉利(上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54 300 有效报价
140叶洋友 叶洋友 17.54 300 有效报价
141苏州工业园区厚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厚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7.54 300 有效报价
142林存 林存 17.54 300 有效报价
143张二干 张二干 17.54 300 有效报价
144江利 江利 17.54 300 有效报价
145黄澜岚 黄澜岚 17.54 300 有效报价
146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7.54 300 有效报价
147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17.54 300 有效报价
148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博海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17.54 300 有效报价
149范岳娟 范岳娟 17.54 300 有效报价
150陈龙 陈龙 17.54 300 有效报价
151黄济强 黄济强 17.54 300 有效报价
152黄敏娟 黄敏娟 17.54 300 有效报价
153浙江雷可澳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雷可澳投资有限公司 17.54 300 有效报价
154郁富强 郁富强 17.54 300 有效报价
155王玉珍 王玉珍 17.54 300 有效报价
156上海富林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富林投资有限公司 17.54 300 有效报价
157上海小海豚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小海豚投资有限公司 17.54 300 有效报价
158顾人祖 顾人祖 17.54 300 有效报价
159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涌津博学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17.54 300 有效报价
160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涌津涌赢2号私募基金 17.54 300 有效报价
161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涌津涌赢4号证券投资基金 17.54 300 有效报价
162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涌津涌赢6号证券投资基金 17.54 300 有效报价
163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涌津涌赢1号证券投资基金 17.54 300 有效报价
164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涌津涌赢7号证券投资基金 17.54 300 有效报价
165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涌津涌赢8号证券投资基金 17.54 300 有效报价
166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涌津涌鑫5号证券投资基金 17.54 300 有效报价
167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涌津涌鑫4号证券投资基金 17.54 300 有效报价
168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涌津涌鑫6号证券投资基金 17.54 300 有效报价
169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涌津涌鑫量化2号私募基金 17.54 300 有效报价
170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涌津稳利3号私募基金 17.54 300 有效报价
171李能春 李能春 17.54 300 有效报价

172耿雯晴 耿雯晴 17.54300有效报价
173黄劲平 黄劲平 17.54300有效报价
174刘少鸾 刘少鸾 17.54300有效报价
175童磊 童磊 17.54300有效报价
176甘雅岚 甘雅岚 17.54300有效报价
177陈公平 陈公平 17.54300有效报价
178皮巧玲 皮巧玲 17.54300有效报价
179卢锋 卢锋 17.54300有效报价
180钟格 钟格 17.54300有效报价
181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九泰基金-永乐分级2号资产管理计划 17.54300有效报价
182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九泰基金-民安分级1号资产管理计划 17.54300有效报价
183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九泰基金-昆泰分级6号资产管理计划 17.54300有效报价
184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九泰基金-昆仑分级1号资产管理计划 17.54300有效报价
185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九泰基金-恒胜新动力分级1号资产管理计划 17.54300有效报价
186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九泰久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54300有效报价
187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九泰锐益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54300有效报价
188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九泰久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54300有效报价
189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九泰天富改革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54300有效报价
190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九泰久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54300有效报价
191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九泰久盛量化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54300有效报价
192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54300有效报价
193王素芳 王素芳 17.54300有效报价
194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融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54300有效报价
195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融量化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54300有效报价
196太阳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太阳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7.54300有效报价
197陈博 陈博 17.54300有效报价
198林川 林川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17.54300有效报价
199梁炳南 梁炳南 17.54300有效报价
200陈坤亮 陈坤亮 17.54300有效报价
201李青 李青 17.54300有效报价
202胡建华 胡建华 17.54300有效报价
203刘占梅 刘占梅 17.54300有效报价
204姚天来 姚天来 17.54300有效报价
205樊卫国 樊卫国 17.54300有效报价
206宋登强 宋登强 17.54300有效报价
207胡孙树 胡孙树 17.54300有效报价
208彭将霞 彭将霞 17.54300有效报价
209杨素花 杨素花 17.54300有效报价
210詹新建 詹新建 17.54300有效报价
211王京 王京 17.54300有效报价
212毛瓯越 毛瓯越 17.54300有效报价
213上海楷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楷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楷双-幻方星辰4号私募基金 17.54300有效报价
214上海楷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楷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楷双-幻方星辰6号私募基金 17.54300有效报价
215张达 张达 17.54300有效报价
216徐丹红 徐丹红 17.54300有效报价
217信阳新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信阳新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7.54300有效报价
218舒仁村 舒仁村 17.54300有效报价
219吴利妲 吴利妲 17.54300有效报价
220郑文宝 郑文宝 17.54300有效报价
221长城财富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17.54300有效报价
222郭友平 郭友平 17.54300有效报价
223毛伟松 毛伟松 17.54300有效报价
224卢大文 卢大文 17.54300有效报价
225侯其明 侯其明 17.54300有效报价
226辽宁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辽宁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7.54300有效报价
227韩京民 韩京民 17.54300有效报价
228王晓绩 王晓绩 17.54300有效报价
229张文彬 张文彬 17.54300有效报价
230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 17.54300有效报价
231彭国华 彭国华 17.54300有效报价
232庞建宇 庞建宇 17.54300有效报价
233李长忠 李长忠 17.54300有效报价
234黎贺明 黎贺明 17.54300有效报价
235陈锋榕 陈锋榕 17.54300有效报价
236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17.54300有效报价
237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价值5号私募投资基金 17.54300有效报价
238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升华1号私募投资基金 17.54300有效报价
239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多策略3号私募投资基金17.54300有效报价
240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多策略5号私募投资基金17.54300有效报价
241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永富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7.54300有效报价
242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永富9号私募基金 17.54300有效报价
243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永富8号资产管理计划 17.54300有效报价
244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永富7号私募资产管理计划17.54300有效报价
245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永富6号私募资产管理计划17.54300有效报价
246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永富3号资产管理计划 17.54300有效报价
247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永富2号资产管理计划 17.54300有效报价
248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永富1号资产管理计划 17.54300有效报价
249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永安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永安国富-多策略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7.54300有效报价
250曹美君 曹美君 17.54300有效报价
25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17.54300有效报价
252蔡戈 蔡戈 17.54300有效报价
253黄春桦 黄春桦 17.54300有效报价
254张婉琴 张婉琴 17.54300有效报价
255孟庆亮 孟庆亮 17.54300有效报价
256汪梦德 汪梦德 17.54300有效报价
257刘丽平 刘丽平 17.54300有效报价
258池少华 池少华 17.54300有效报价
259李竞开 李竞开 17.54300有效报价
260聂荣孙 聂荣孙 17.54300有效报价
261李亮 李亮 17.54300有效报价
262南通华强投资有限公司 南通华强投资有限公司 17.54300有效报价
263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 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 17.54300有效报价
264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17.54300有效报价
265赵庆 赵庆 17.54300有效报价
266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7.54300有效报价
267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天证券天盈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17.54300有效报价
268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天证券天盈1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17.54300有效报价
269胡景 胡景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17.54300有效报价
270陶国平 陶国平 17.54300有效报价
271安徽嘉润金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嘉润金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54300有效报价
272何雪萍 何雪萍 17.54300有效报价
273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富天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54300有效报价
274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富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7.54300有效报价
275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富国泰民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54300有效报价
276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富竞争力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54300有效报价
277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富基金光大银行鑫富1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17.54300有效报价
278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富益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54300有效报价
279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富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54300有效报价
280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富华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54300有效报价
281徐越 徐越 17.54300有效报价
282周洪浩 周洪浩 17.54300有效报价
283刘生海 刘生海 17.54300有效报价
284汪向农 汪向农 17.54300有效报价
285陆金龙 陆金龙 17.54300有效报价
286林益霖 林益霖 17.54300有效报价
28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首泰弘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54300有效报价
28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普乐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17.54300有效报价
28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组合01 17.54300有效报价
29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险 17.54300有效报价
291王柯华 王柯华 17.54300有效报价
292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54300有效报价
293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积极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54300有效报价
294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上证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17.54300有效报价
295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积极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54300有效报价
296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医药健康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54300有效报价
297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消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54300有效报价
298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54300有效报价
299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54300有效报价
300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17.54300有效报价
301苏丽 苏丽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17.54300有效报价
302林泗华 林泗华 17.54300有效报价
303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17.54300有效报价
304杨梓达 杨梓达 17.54300有效报价
305郑红梅 郑红梅 17.54300有效报价
306尚勇 尚勇 17.54300有效报价
307李伟 李伟 17.54300有效报价
308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7.54300有效报价
309叶晓明 叶晓明 17.54300有效报价
310赖渊峰 赖渊峰 17.54300有效报价
311黄楚武 黄楚武 17.54300有效报价
312河南羚锐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羚锐集团有限公司 17.54300有效报价
313俞伟伍 俞伟伍 17.54300有效报价
314谢仁国 谢仁国 17.54300有效报价
315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7.54300有效报价
316陈惠芬 陈惠芬 17.54300有效报价
317邱宏炜 邱宏炜 17.54300有效报价
318周杰 周杰 17.54300有效报价
319赖大建 赖大建 17.54300有效报价
320管江华 管江华 17.54300有效报价
321孟丽丽 孟丽丽 17.54300有效报价
322陈慧 陈慧 17.54300有效报价
323陈红献 陈红献 17.54300有效报价
324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7.54300有效报价
325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17.54300有效报价
326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7.54300有效报价
327郭鹿 郭鹿 17.54300有效报价
328曹黎敏 曹黎敏 17.54300有效报价
329深圳市琪创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琪创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54300有效报价
330王毅 王毅 17.54300有效报价
331诸城外贸有限责任公司 诸城外贸有限责任公司 17.54300有效报价
332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安鑫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54300有效报价
333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安鑫富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54300有效报价
334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安鑫恒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54300有效报价
335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安鑫垚主题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54300有效报价
336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安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7.54300有效报价
337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安-中信银行权益策略1期1号资产管理计划 17.54300有效报价
338王学勤 王学勤 17.54300有效报价
339浙江省国信企业(集团)公司 浙江省国信企业(集团)公司 17.54300有效报价
340刘国珍 刘国珍 17.54300有效报价
341叶明 叶明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17.54300有效报价
342刘知晨 刘知晨 17.54300有效报价
343戚涛 戚涛 17.54300有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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