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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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7-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10日

1.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2017年10月17日,本公司将恢复办理信诚月月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2) 本基金通过每月定期自动赎回基金份额的方式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定期支付现金。

定期支付不等同于分红。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3) 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进行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0日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表决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7年9月1日起,至2017年9月29日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2017年10月9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的表决情况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静安公证处公证员陈思清、公证人员钱欣对表决程序进行了公证,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本次表决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8月31日。本次表决的计票结果如下:

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效基金份额共165,087,958.72份,占2017年8月31日权益登记日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总份额268,195,345.62份的61.56%。上述参加本次大会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满足法定会议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了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刊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关于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以下简称“本次议案”),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165,087,958.72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基金份额的10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各份额类别基金份额已达到参加大会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各自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表决的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费用如下表: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表决于2017年10月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授权,将以2017年11月8日为本基金的份额结转基准日,2017年11月8日正式实施基金转型。

三、转型方案实施情况

1、转型前的集中赎回选择期

自此次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将安排不少于20个工作日的集中赎回选择期。在集中赎回选择期间(即自2017年10月11日起至2017年11月7日止),投资人仅可以办理赎回,不可以办理申购。

集中赎回选择期内,基金赎回费为0。

集中赎回选择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即2017年11月8日),本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者未赎回的基金份额统一结转为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

结转后的基金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计算误差归入基金资产。

具体集中赎回选择期安排以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业务公告为准。

2、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就上述审议本基金转型方案及基金合同修改等相关事宜报中国证监会进行变更注册。

基金管理人已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分别修改为《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579号《关于准予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准予变更注册。本基金管理人将在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修订和更新后的文件将于集中赎回选择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即2017年11月8日生效,本基金即自该日起正式实施转型。自2017年11月8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由“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自2017年11月8日起《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生效,原《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将自同一日起失效。自集中赎回选择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即2017年11月8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的正式转型,将原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结转为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

3、对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的选择权

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在本基金的集中赎回期(即自2017年10月11日起至2017年11月7日止)通过办理赎回业务的方式退出投资。对于未作出选择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将自集中赎回选择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即2017年11月8日)统一结转为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

在转型为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后,在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前,由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份额转换而来的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份额持有人只能通过赎回基金份额的方式退出投资。在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持有人可通过赎回或卖出的方式退出投资。

敬请投资者详阅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相关法律文件,妥善做出投资安排。

4、转型后申购、赎回、上市交易等业务安排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将自本基金份额结转基准日(即2017年11月8日)起暂停办理赎回业务,同时继续暂停办理申购业务。

本基金转型为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后,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代码为“165531”,场内简称为“信诚策略”。转型为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在《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的申购/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根据《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拟在《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后选择适当的时点申请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但申请上市时应当符合基金上市条件。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最迟在上市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备查文件

1、《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附件三:《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附件四:《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2、《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静安公证处关于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日

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集中赎回选择期及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7年9月1日起,至2017年9月29日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表决通过了《关于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2017年10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自此次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将安排不少于20个工作日的集中赎回选择期。在集中赎回选择期间(即自2017年10月11日起至2017年11月7日止),投资人仅可以办理赎回,不可以办理申购。

2集中赎回选择期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关于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约定,自此次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将安排不少于20个工作日的集中赎回选择期。在集中赎回选择期间(即自2017年10月11日起至2017年11月7日止),投资人仅可以办理赎回,不可以办理申购,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时除外。

3集中赎回选择期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1)在集中赎回选择期内,投资者可申请将其全部或部分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

(2)巨额赎回的认定

集中赎回选择期内单个开放日,依基金合同约定的赎回申请的确认原则进行赎回申请的成交确认后,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但延缓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3.2 赎回费率

集中赎回选择期内,基金赎回费为0。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场外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申购确认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2)“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如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了业务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4)投资人办理本基金的场内赎回业务时,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若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场内赎回业务规则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5)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赎回申请。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人应及时到销售机构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直销柜台: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邮编200120,直销传真:021-50120895,客服热线:400-666-0066。

(2)网上直销平台:交易网址www.xcfunds.com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场外非直销机构包括: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路财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基金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具体申购赎回安排和网点名单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的业务公告)。

本基金此次集中赎回选择期仅开放赎回业务,不可以办理申购业务。

5集中赎回选择期基金份额净值的披露安排

自集中赎回选择期首日(即2017年10月11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集中赎回选择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即2017年11月8日),本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者未赎回的基金份额统一结转为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0元)。

结转后的基金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计算误差归入基金资产。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2017年10月11日起至2017年11月7日止的集中赎回选择期间开放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在集中赎回选择期间,投资人仅可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不可以办理申购业务。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相关资料。

(2)有关本基金此次集中赎回选择期间开放赎回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若希望了解本基金集中赎回选择期间开放赎回业务的详情,可致电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进行查询。

(4)为确保投资人能够及时收到对账单,请投资人注意核对开户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更正相关资料。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后续转型相关业务公告。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