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溧阳市竹箦镇人民政府
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49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溧阳市竹箦镇人民政府
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协议类型及金额:投资协议,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5亿元人民币;并拟在项目所在地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对本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
1、 项目实施尚须政府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能评、报规划、施工招标和取得施工许可证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核准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 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未来协议履行以及本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面临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工程施工周期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7年09月15日,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就公司拟在溧阳市竹箦镇绿色铸造产业园内投资设立纽威精密锻造(溧阳)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为准)的事项进行披露。此议案已通过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事宜详见2017年09月15日和2017年09月28日分别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临2017-043、临2017-047)。
近日,公司与溧阳市竹箦镇人民政府就相关投资协议的内容条款最终达成一致,并于2017年09月30日签署了《纽威阀门锻件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就公司在溧阳市竹箦镇绿色铸造产业园内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
3、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协议主体:
甲方:溧阳市竹箦镇人民政府
乙方: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纽威精密锻造(溧阳)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为准)
2、注册资本:30,000万元
3、注册地址:溧阳市竹箦镇绿色铸造产业园内
4、经营范围:生产各类锻件、铸件,加工阀门系列产品及零件等,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和售后服务。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以现金形式投入,持有新公司100%股权。
上述各项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注:本次项目投资总金额已包含公司对纽威精密锻造(溧阳)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为准)的出资金额。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投资情况:
1、项目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约为5亿元人民币。其中:一期锻件工厂拟出资金额3亿元人民币,经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期铸件工厂投资金额2亿元人民币,视一期锻件工厂的实施进展情况再做决定。
2、项目用地情况:项目生产用地位于竹箦镇绿色铸造产业园内,项目总用地面积130亩。其中,一期锻件项目用地80亩,主要用于建设生产厂房、办公楼及宿舍、配电间、门卫室及公用配套设施等(项目用地的实际位置以当地规划部门出具的文件为准、实际面积以国土局颁发的土地证面积为准)。
3、项目建设周期:在全资子公司合法有效成立并且获得相应土地和项目批文的前提下,项目计划于2018年一季度开工建设,并于2019年一季度正式投产,建设周期为一年。
(二)甲、乙双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的主要义务:
甲方协助乙方完成项目开工建设前所需政府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能评、报规划、施工招标和取得施工许可证等前置审批工作;甲方协助乙方在项目位置完成厂区建设后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不动产登记权证。
甲方承诺给予乙方的项目用地为无权属争议且无任何权利瑕疵或限制的净地;并且要按照乙方及公司提出的土地八通一平标准和双方约定的时间进度将项目用地交付乙方。
在完成土地供地手续后三个月内,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前期施工条件:
⑴、临时用电线路至厂区围墙外,用电容量满足施工要求,施工用变压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乙方向电网公司签订安全、维护及购电合同。
⑵、临时供水水管接至厂区围墙外,水表及接入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后续用水由乙方向自来水公司签订安全、维护及购买合同。
⑶、双方商定的其他条件。
2、乙方的主要义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以及今后公司生产和日常管理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环保、消防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有关项目环境保护、消防、安全评估报告要求的各项措施。
项目建设配套的环保设施、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协议生效情况: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三)违约责任:
乙方需在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前置审批工作全部完成后三十日内开工建设,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需按照项目总投资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如乙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建设完毕(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需按照项目总投资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争议解决:
双方需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如有争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由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它一切损失全部由责任方承担。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提升企业整体装备和科技水平、提高企业技术核心竞争力形成规模效益的重大举措。一方面可以完善公司配套锻造生产线,使公司在满足客户审核要求、缩短交货期、降低成本等方面将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一方面,整合资源进军上游产业,实现了从研发设计到主要原材料的生产加工的全套完整产业链,实现产业多元化的同时也为后续产业转型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提升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最终实现提升公司品牌形象,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五、对外投资风险提示
项目实施尚须政府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能评、报规划、施工招标和取得施工许可证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核准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未来协议履行以及本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面临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工程施工周期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纽威阀门锻件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99 证券简称:纽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50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进行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正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投资”)关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正和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进行融资。
正和投资此次质押的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09月29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09月28日,上述质押的股份已在国泰君安办理了相关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公告日,正和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98,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15%;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通泰(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6,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18%;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24,500,000股,占其全部持股总数的37.73%,占公司总股本的29.93%。
二、 股份质押的目的
正和投资此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系正常融资需要。
三、 资金偿还能力
正和投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四、 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协议》约定,本次交易设置履约保障比例预警线,当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正和投资将采取包括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纽威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