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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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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7-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7-062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收到董事暨持股5%以上股东朱林生先生《股东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朱林生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72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朱林生先生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林生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朱林生先生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

公司将持续关注朱林生先生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