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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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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2017-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7—5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已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申请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1月16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最高不超过30,000 万元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光电”) 成立日期:2013年03月27日 注册地:安溪县湖头光电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许辉胜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光电产品科技研究、生产、销售及工程施工服务;发光二极管(LED)封装、红外器件、光敏器件、光电传感器的生产、销售;发光二极管(LED)应用产品的生产、销售及配套软件的开发和售后售后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属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福建光电资产总额118,367.23万元,负债总额44,371.69万元,净资产73,995.54万元,营业收入13,796.82万元,利润总额1,688.71万元,净利润1,296.74万元。截至2017年8月31日,资产总额146,001.75万元,负债总额61,823.81万元,净资产84,177.94万元,营业收入19,831.84万元,利润总额149.75万元,净利润182.4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3)担保期间:1年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反担保情况

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自设立以来,运作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已签署担保协议的担保金额为2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8%,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