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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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减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2017-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7-076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减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高级管理人员李军、肖新乔、张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9日披露了《公司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号),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副总经理李军、肖新乔、张军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中,李军有持有本公司股份1,652,53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953%,本次计划减持不超过413,13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38%);肖新乔持有本公司股份846,26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88%,本次计划减持不超过211,56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22%);张军持有本公司股份518,74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99%,本次计划减持不超过129,68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75%)。

截至目前,李军、肖新乔、张军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过半。肖新乔本次减持计划已于9月18日实施完毕,李军于8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南国置业股份50,000股,张军尚未实施减持计划。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肖新乔的减持行为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李军于8月14日的减持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的窗口期规定。经公司内部核查,李军本次敏感期内减持属于个人疏忽,其在8月14日减持股份时并未提前获悉公司2017年半年报相关的财务数据,且交易时点无影响公司股价波动的敏感信息,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交易。公司已对李军进行了批评,要求其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自身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公司未减持完毕的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自身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减持,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