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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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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凯马B 编号:临2017-024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于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二○一七年十月十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会议通过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7-025号公告)。

二、以9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7-026号公告)

三、以9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7-027号公告)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刊载于2017年10月11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凯马B 编号:临2017-025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变更 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原聘任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且自2012年起承担公司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现根据国资委的有关要求,公司拟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上述费用均含差旅费、住宿费等全部费用。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天职国际进行了沟通,更换流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天职国际在执业过程中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职,保证了公司审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会对天职团队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感谢。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由我国现代会计先行者吴英豪先生创建于1945年,重建于1985年,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重建后成立的第一家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2016年实现业务收入超过18亿元,创历史新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6年“百强所”综合排名第十二位(本土所第八位);央企及省属大型特大型国企客户逾百家。上市公司客户量连续多年居中国证监会排名前十位;国家审计署备选中介机构综合排名第六位;入选“2016年十佳并购服务机构”位列第六位。

截止目前,大信在国内设有28家分支机构,拥有员工3738名,其中注册会计师1154人,博士、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近400余人,占CPA总人数的35%以上,拥有一支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职业素养的执业队伍。

在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央企中,大信先后参与了40多家央企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其中主审所达20家,常年服务的客户主要有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中国铝业集团、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中国船舶工业集团等大型、特大型企业。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大信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聘任大信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大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凯马B 编号:临2017-026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更好维护股东权益,使公司监事会组成结构更加合理,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900953 证券简称:凯马B 公告编号:2017- 027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0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0月26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中山北路1958号华源世界广场6楼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62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0月26日

至2017年10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17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

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7年10月23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与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上海市中山北路1958号6楼601室

联系人:周丽 电 话:021-62036446

传 真:021-62030851 邮 编:200063

六、 其他事项

(一)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0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