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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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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进行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2017-10-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7-108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进行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接到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湖集团”)有关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新湖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16,000,000股质押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占公司总股本的1.35%,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10月10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2.质押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期限1年。

3.截至目前,新湖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786,910,1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41%;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1,713,908,414股,占新湖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1.5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93%。

二、股东的质押情况

1、质押目的:主要用于新湖集团的融资周转。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新湖集团的经营收入、经营利润等综合收入;新湖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如出现平仓风险,新湖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