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6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0月9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增加“高低压电气设备、自动化仪器仪表成套装置和控制盘、台、箱、柜及相关产品、电缆桥架及相关产品、空气净化设备及配件、阀门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其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经营范围的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号)。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部分变更并延期的议案》
同意《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部分变更并延期,变更后,项目建设完成时间调整为2018年12月底。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部分变更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川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部分变更并延期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部分议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41)。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7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于2017年10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增加经营范围并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组通字[2017]11号)、中共重庆市国资委委员会转发通知(渝国资党委[2017]50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相关情况
川仪股份电气成套分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成套分公司”)新增新风机业务,需要在经营范围中增加“空气净化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其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同时,根据工商变更登记的要求,需要在川仪股份经营范围中具体载明电气成套分公司业务范围“高低压电气设备、自动化仪器仪表成套装置和控制盘、台、箱、柜及相关产品、电缆桥架及相关产品、空气净化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其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 。
川仪股份作为阀门产品及检维修服务投标主体,需要在经营范围中具体载明“阀门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其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
经营范围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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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修改《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主要系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组通字[2017]11号)及中共重庆市国资委委员会转发通知(渝国资党委[2017]50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完善,并根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修改经营范围,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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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经营范围的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公司章程(2017年10月草案)》。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8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就《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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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8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