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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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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2017-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7-057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51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组织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将反馈意见的回复及时披露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