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10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
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9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

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10月11日,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熊钰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推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推举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推举熊钰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关于推举俞田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关于推举林庆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 审议《关于推举何万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关于推举周筱龙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审议《关于推举阴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推举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审议《关于推举温学礼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审议《关于推举陈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3审议《关于推举唐功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审核无异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弘讯科技:关于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弘讯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的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定于2017年10月31日下午14: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2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熊钰麟,男,1954年10月出生,中国台湾人,大学学历,为公司主要创始人。1984年6月成立台湾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弘讯”),2001年9月创立宁波弘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讯有限”),1989年2月至今担任台湾弘讯董事长,2010年12月至今担任桥弘数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桥弘”)董事长,2011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2011年8月至今担任Red Factor Limited公司董事长。2015年6月至今担任广东伊雪松机器人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8月至2016年12月曾担任EQUIPAGGIAMENTI ELETTRONICI INDUSTRIALI S.p.A公司(以下简称“意大利EEI公司”)董事长。

俞田龙,男,196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3年5月至2008年9月担任弘讯有限业务经理,2008年10月至2011年9月担任弘讯有限副总经理,2011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2012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1年8月至今任宁波和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林庆文,男,1956年12月出生,中国台湾人,大专学历。1984年7月至2008年1月任湾弘讯技术部经理,2008年2月至2010年1月任台湾弘讯副总经理,2010年2月至2016年4月任台湾弘讯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担任台湾弘讯副董事长,2003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1年8月至今任一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何万山,男,1964年6月出生,中国台湾人,大专学历。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历任台湾弘讯品保部经理、生产部经理,2006年3月至2010年3月任台湾弘讯生产部经理,2010年4月至2016年4月先后担任台湾弘讯品保部经理、资材部经理、副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担任台湾弘讯总经理,2001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是行业标准《机械电气设备塑料机械计算机控制系统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T24113.1-2009)的主要起草人。

周筱龙,女,1967年4月出生,中国台湾人,大学学历。1990年7月开始担任台湾弘讯软件部工程师、海外工作组经理,2004年2月开始至今担任台湾弘讯董事,2006年9月至2011年1月担任上海桥弘软件研发部经理、副总经理,2011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1月至今任上海桥弘副董事长,2014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阴昆,男,197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5年4月至2011年3月历任上海桥弘研发部组长、经理、副总经理,2011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1月至今任上海桥弘董事,2014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6年2月至今任上海伊意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月至今担任意大利EEI公司董事长。

温学礼,男,194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清华大学无线电电子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第四机械工业部四局工程师,电子部元器局元件处副处长,中国电子基础产品装备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理事长、中国电子学会元件分会主任委员。目前还兼任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鸿辉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俊,男,197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学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学博士,浙江大学工商管理(会计学)博士后,美国德克萨斯大学Austin分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访问学者。曾任安徽财经大学讲师,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讲师;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学系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会计学本科专业项目主任、MBA国际会计项目主任、MPAcc项目专业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国际创业学院投融资研究中心主任、杭州市职业经理人发展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大学全球创业研究中心研究员。目前还兼任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岱美汽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唐功远,男,195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律师。1979至1983北京大学,法律学,学士学位;1983至1986,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1997至1999,加州大学戴维斯法学院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其它培训经历,1990至1992,旧金山州立大学商学院,国际经济,获得结业证书;2006年哈佛大学法学院,国际律师,获得结业证书。1986至1990,烟台大学法学院讲师;1993至1997,中美贸易与投资公司法律顾问;2000至2001,新纪元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至2015,国际商业机器公司法律顾问;2015至今,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目前还兼任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0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7年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10月11日,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林丹桂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推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推举何英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推举范守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弘讯科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的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12日

附件:

何英俊,男,1955年8月出生,中国台湾人,大学学历,法学士。曾任镭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宝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7年7月至今担任财团法人极忠文教基金会董事、秘书长。2011年11月至今任桥弘数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监事,2016年2月至今任台湾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

范守苏,男,1978年12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3年3月至2005年3月,任上海复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05年至2007年7月,任桥弘数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研发二部软件工程师;2007年7月至2012年12月任桥弘数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研发二部经理;2012年12月至今任桥弘数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2月至今任上海伊意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1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

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过银行授信并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情况的概述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的付款问题,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开展,公司拟与银行(包括但不限于浦发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宁波银行北仑支行,以下统称“合作银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以卖方(即公司)与买方(即客户)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卖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下,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采用“卖方担保买方融资”方式销售产品。

公司对买方信贷担保业务实行总余额控制。通过各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总余额为截止本决议作出之日唯一有效总余额额度,其有效期至新的决议作出之日)。前述通过各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买方信贷业务项下单笔信用业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担保总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范围内具体决定和实施公司对客户的担保,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分割、调整向各银行提供担保的额度;决定对外担保的具体条件并签署相关协议;确定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业务品种、金额、期限等。同时,因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银行作业模式在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存在操作方式的发展和创新,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就单笔买方信贷业务,在风险敞口逐年缩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其业务期限适当延长,但总期限不超过36个月。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开展买方信贷担保业务存在客户还款和逾期担保的风险。为加强对买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明确了被担保人的条件,并将在内部严格评审、谨慎选择。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符合如下条件并以信贷结算方式向公司购买产品的客户,具体情况以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1. 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但不是公司关联法人,且不存在需要终止的情形;

2. 具备借款人资格,且借款及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银行贷款政策的有关规定;

3. 客户承诺年累计采购公司产品金额不低于一定金额;

4. 客户需满足成立时间的要求,且满足与公司合作期限的要求;

5. 资信较好,资本实力较强,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并且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6. 同意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7. 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或者可以预见的其他法律风险;

8. 提供的财务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9. 已被提供过担保的,应没有发生债权人要求被担保方实际履行连带担保责任的情形。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买方信贷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买方信贷业务实际发生时,公司、合作银行、客户将签署合作协议或保证合同。

四. 董事会意见

2017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客户开展买方信贷业务,有利于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与新市场、新客户的开发。通过银行的介入,客户的资金信用将得到明显强化,为回款提供了保障。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本次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满足被担保人条件的客户办理买方信贷业务并提供总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是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通过银行的介入,客户的资金信用将得到明显强化,为回款提供了保障。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 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为:

(1)公司拟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2)公司开展买方信贷担保业务存在客户还款和逾期担保的风险。为加强对买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明确了被担保人的条件,并将在内部严格评审、谨慎选择。

(3)公司拟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交易所有关规定与公司章程等要求,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4)本次担保生效及达到最大规模后,公司累计的担保总余额将不超过8,000万元(其中3,000万元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伊雪松机器人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7.16%。公司开展此项业务的总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股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西南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同意公司本次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

提供担保事项,同意本次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核查意见》。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8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2785.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9%。(其中436.51万元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伊雪松机器人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余额,2349.29万元为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余额)。买方信贷担保部分,公司已为客户代偿并依法通过诉讼正在实施追偿的金额为15.77万元。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2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

调整实施进度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塑机控制系统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产品运用实验中心项目

● 塑机控制系统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27,974,934.83元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产品运用实验中心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43,799,877.84元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本次拟调整实施进度的募投项目:软件研发中心项目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1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0.60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31,06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9,195,424.50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投资项目如下:

注1:两处数据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应数据各差异10.25万元系募集资金不足导致。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情况

因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晚于计划、募投项目实施用地的房屋建设进度延期等客观环境发生变化,结合整体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2015年12月、2016年10月和2017年4月对募投项目作过部分调整与变更,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日、2015年12月12日、2016年10月29日和2017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进度和部分建设内容的公告》、《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内容、实施进度事项的公告》。当前在实施过程中的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如下:

三、 本次拟对塑机控制系统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塑机控制系统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所需建设内容已完成并达到可使用状态。按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该项目拟投入48,132,000.00元,截至2017年9月18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23,192,399.66元,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24,939,600.34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974,934.83元,未到期银行理财本金25,000,000.00元,合计节余募集资金27,974,934.83元(不含未到期理财产品收益、账户未结活期存款利息及手续费,下同)。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上表中尚未投入金额与专户余额的差额为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根据市场及形势的不断变化,充分考虑项目投资风险和回报,适时调整项目投资进程、投资估算及建设设计方案,严格控制预算。在项目筹建、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环节加强项目管理和成本控制,有效地节约了项目总投入。

(三)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生产规模得到提升,配套流动资金投入需求加大。为了支持主营业务发展,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划转日为准。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募投项目未支付的尾款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四、 本次拟对产品运用实验中心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产品运用实验中心项目原计划建设五个产品运用测试实验室,分别为伺服系统实验室、塑料成型工艺实验室、电机测试实验室、安全规范实验室和电磁兼容实验室。其中伺服系统实验室、电机测试实验室所需建设内容已完成;因行业发展与公司战略规划发生变化,继续实施将无法达到预期效益,本次拟不再对该项目其他实验室持续投入。

按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该项目拟投入71,044,800.00元,截至2017年9月18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33,383,303.21元,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37,661,496.79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8,799,877.84元,未到期银行理财本金25,000,000.00元,合计节余募集资金43,799,877.84元(不含未到期理财产品收益、账户未结活期存款利息及手续费,下同)。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上表中尚未投入金额与专户余额的差额为募集资金银行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该项目伺服系统实验室、电机测试实验室建设过程中,公司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部分建设内容通过对公司原有实验单位进行更新改造,一部分设备利用公司原自有设备及软件来代替采购,节约了大量资金投入。

该项目塑料成型工艺实验室、安全规范实验室和电磁兼容实验室,因相关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变化,行业产品升级和公司发展战略调整,该项目原计划实施内容已不符合当前公司发展规划需要,为避免继续实施项目带来的投资风险,因此决定不再对这三个实验室持续投入建设。

(三)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后其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用于支持主营业务的发展,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具体金额以实际划转日为准。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募投项目未支付的尾款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五、 本次拟对软件研发中心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情况

软件研发中心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宁波弘讯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实施。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日和2016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进度和部分建设内容的公告》和《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本项目所涉在西安购置的办公房因房产公司多次通知延期交付,导致该项目建设进程整体延后。因此本项目拟再次调整至2018年12月31日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本次调整不涉及项目建设内容实质性改变,不会对上述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的影响。

六、 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且出于未来公司更长远发展的规划而做出的。该等处理符合公司实际运营与未来发展的需要,确保募投项目实施及与资金使用更高效,从而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且出于未来公司更长远发展的规划而做出的,符合公司整体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调整计划。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1、弘讯科技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的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

2、弘讯科技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是公司根据部分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为实现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的效益最大化而作出的合理安排,符合公司的长远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符合有关规定。

3、保荐机构对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的方案无异议,该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决议公告》;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7年第七次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3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0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0月31日14 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港五路88号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0月31日

至2017年10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17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7年10月1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和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若为股东本人参会应提供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若为受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参会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会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参会则应提供参会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股东可以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邮件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述材料扫描件或者复印件。电子邮件、传真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股东出席会议时需持上述登记材料签到,未列明复印件的应出示原件。

2.登记时间:2017年10月26日9:00-11:00,13:00-16:00。

3.登记地点与联络方式:

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港五路88号二楼会议室

邮编:315800

联系电话:0574-86838286

联系传真:0574-86829287(分机0241)

联系邮箱:info@techmation.com.cn

联系人:李达

六、 其他事项

1、参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0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