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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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在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2017-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16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17-040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在窗口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建河山”或“公司”)于2017年10月11日接到公司董事田广良先生的通知,田广良先生因操作失误于2017年10月10日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入了公司股票,本次增持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

一、本次窗口期增持股票的基本情况

田广良先生于2017年10月10日买入了公司股票3.84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1%,成交价格为21.74元-21.76元/股,成交金额约为83.52万元。因韩建河山预约2017年三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为2017年10月27日,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田广良先生本次增持行为构成窗口期违规交易。

二、本次违规增持股票的处理情况

田广良先生已认识到该笔误操作违反了相关规则,即刻就此次违规增持公司股票事宜报告公司董事会,其本人就本次窗口期增持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对于此次增持的公司股票,田广良先生承诺十二个月内不进行减持,在十二个月后出售时如有收益,所有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并承诺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再发生类似事项。

公司董事会已就此事项对其进行警示,并向其重申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提醒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做到合法合规地买卖公司股票,杜绝违规交易情况再次发生,公司也将认真及时履行相关人员增减持公司股票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