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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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9月份及第三季度经营简报

2017-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17-104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9月份及第三季度经营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披露信息所有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月度及季度经营数据与定期报告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

一、公司2017年9月份经营情况

9月份公司实现合同销售金额约110.10亿元,销售面积约85.76万平方米,(包含合营项目合同销售金额21.46亿元及销售面积15.15万平方米)。

1-9月累计合同销售金额约749.0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4.53%,累计销售面积约546.06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29.42%,(包含合营项目1-9月累计合同销售金额215.64亿元及累计销售面积106.15万平方米)。

二、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主要项目销售结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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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2017年1-9月房地产出租情况

四、公司近期新增土地情况

1、公司通过收购方式取得江苏省泰州泰兴市皇家水岸项目。该项目位于泰兴市区,东侧为已建成小区,南侧为香榭湖,北侧为S334,西侧至道路,出让面积为155,263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容积率为2.44。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100%权益,需支付价款111,789万元。

2、公司通过收购方式取得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项目。该项目位于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翠美园村委会地段,出让总面积为352,953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2.0。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100%权益,需支付价款120,000万元。

3、公司通过收购方式取得江苏省淮安市编号为2010G164Y08及2010G165Y09号地块。其中:2010G164Y08号地块位于淮安市淮阴区珠江路以南、银川路以西、香江路以北、台州路以东,占地面积为58,62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办公用地,容积率为≤2.8;2010G165Y09号地块位于淮安市淮阴区香江路以南、承德路以西、淮河路以北、银川路以东,占地面积为135,25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兼容商服用地,容积率为≤3.5。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100%权益,需支付价款46,402.11万元。

4、公司通过合作方式取得湖北省孝感市孝南G(2017)028号地块。该项目位于孝感市孝南经济开发区三军、新华社区,占地面积为76,299.4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1且≤3.0。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5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34,000万元。

5、公司通过合作方式取得湖北省荆州市P(2017)006号地块。该项目位于荆州市沙北新区荆襄南路、江汉路以东,占地面积为60,366.56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容积率≤3.0。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33%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12,900万元。

6、公司通过合作方式取得江苏省徐州邳州市2017-17、2017-18、2017-19及2017-20号地块。其中:2017-17号地块位于邳州市瑞兴路东侧、闽江路南侧,占地面积为51,805.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0且≤2.5;2017-18号地块位于邳州市泰州路西侧、闽江路南侧,占地面积为47,724.3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0且≤2.5;2017-19号地块位于邳州市瑞兴路东侧、珠江路北侧、泰州路西侧,占地面积为68,795.8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0且≤2.5;2017-20号地块位于邳州市瑞兴路东侧、珠江路南侧,占地面积为56,613.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0且≤2.5。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49%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57,961.71万元。

7、公司通过合作方式取得江苏省常州市环太湖艺术城项目。该项目位于常州市武进区春秋淹城西侧、红星国际广场北侧,占地面积为75,840.79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容积率为2.49。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51%权益,需支付价款45,986万元。

8、公司通过合作方式取得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LASZ2017-15号地块。该项目位于滁州市来安县汊河经济开发区长江南路西侧,占地面积为60,189.2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为2.2。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33%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24,110万元。

9、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浙江省杭州市编号为萧政储出[2017]21号地块。该项目位于杭州市萧山区市北东单元内,东至规划绿化带、南至规划绿化带、西至经十二路、北至建设一路,出让面积为45,39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容积率≤2.5。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178,200万元。

10、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河南省郑州荥阳市编号为荥政储(2017)7-5号和荥政储(2017)8-1号地块。该项目位于荥阳市郑上路与飞龙路交叉口西南侧,出让面积为51,239.46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容积率>1.0且<3.0。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14,670万元。

11、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重庆市渝北区两路组团F分区F108-1、F107-2、F58-2、F63-1、F63-2、F64-1号地块。该项目位于重庆市渝北区两路组团,出让面积为152,536.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商务、二类居住用地,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513,066.3平方米。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229,000万元。

12、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视高镇编号为2017-21号地块,该项目位于仁寿县视高镇奋勇社区,出让面积为69,859.46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兼容商业用地,容积率≥1.5且≤2.0。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100%权益,需支付土地价款63,500万元。

由于项目开发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目前披露的权益比例,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七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