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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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梦舟股份 编号:2017-122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舟股份”或“公司”)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10月13日在北京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继杨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经充分讨论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和聘任新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因沈俊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经董事长王继杨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世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梦舟股份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和聘任新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条件的议案》,报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等法律、自律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具备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报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2、发行时间及方式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及市场情况,在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方式。

3、发行期限及品种

本次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70天。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债务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用途。

5、发行利率

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利率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6、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及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报股东大会审议。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

2、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本支出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每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每次实际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数量、金额、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期限、评级安排、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发行配售安排、承销安排、还本付息安排等以及相关信息披露与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3、根据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实际需要,选聘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工作相关申报事宜,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每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成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6、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定期财务报告和临时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工作;

7、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8、上述授权事项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公司每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每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过程中处理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梦舟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梦舟股份 编号:2017-123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和聘任

新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财务总监沈俊锋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沈俊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沈俊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召开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和聘任新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因沈俊锋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经董事长王继杨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世明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沈俊锋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沈俊锋先生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4日

刘世明先生简历:

刘世明,男,1973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学士。曾就职于北京中天正旭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路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华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泽永诚会计师事务所,现任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梦舟股份 编号:2017-124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

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公司本次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

1、发行规模

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2、发行时间及方式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及市场情况,在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方式。

3、发行期限及品种

本次注册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70天。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债务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用途。

5、发行利率

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利率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6、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及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

2、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本支出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每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每次实际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数量、金额、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期限、评级安排、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发行配售安排、承销安排、还本付息安排等以及相关信息披露与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3、根据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实际需要,选聘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工作相关申报事宜,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每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成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6、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定期财务报告和临时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工作;

7、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8、上述授权事项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公司每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每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过程中处理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上述事宜。

三、风险提示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披露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进展情况。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梦舟股份 公告编号:2017-125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0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0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0月30日

至2017年10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10月13日召开的七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10月14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

(2)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17年10月26日(上午 9:00--下午 16:30)

六、

其他事项

联 系 人:晏玲玲

联系电话:0553-5847323

传 真:0553-5847323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3号

邮 编:241006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0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